6月24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东营市2026年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锋,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赵国际,东营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凯,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负责人孙振宗,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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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锋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个基本国情,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我市始终把老龄事业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的老龄工作发展格局,相关经验做法被全国老龄办评为“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典型案例”。

一、更好发挥“有为政府”作用,老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一是高位部署推进。市委、市人民政府将老龄工作列入市委年度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项目,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牵头抓总,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构建空间、出行、居住、服务、参与、政策、人文“七大友好”体系。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出台《东营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配套制定养老人才培育、老年助餐、银发经济等政策文件40余件,《东营市养老服务条例》进入立法审查阶段。在全省率先建立老年人能力等级结果“多评互认”机制,出台老年人意定监护办法。三是提升服务保障。高龄津贴惠及老年人17.5万名,标准居全省首位。长期护理保险实现职工、居民全覆盖和异地结算。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97家、安宁疗护病区10处,累计筛查65岁以上认知功能障碍老年人27.1万人。

二、更好发挥“有效市场”作用,为老产品和服务体系提质扩容。一是织密服务网络。全市建有养老机构64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90处、农村幸福院149个、城乡老年食堂94个。普惠性养老机构占比81%,高出全省11个百分点。二是培育市场主体。出台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若干措施,推动建设东方健康小镇等银发经济产业园、聚集区,与日本原会、德国蕾娜范、荷兰博组客等国际知名养老企业开展合作交流,山东健康集团以及市财金集团、市城建集团等国企投资布局我市养老产业。三是壮大旅居康养产业。抢抓京沪高铁二线和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机遇,发挥我市环境、服务、价格等比较优势,对接京津冀、长三角、中西部地区,参加北京旅居养老推介活动,加入全国“冬南夏北”旅居联盟,打造黄河口生态养老目的地。四是强化金融支撑。制定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政策,细化养老机构运营、老年助餐等19类补助项目。推出普惠养老信贷产品、金融产品,截至5月底,养老产业贷款余额1.39亿元,同比增长55.88%。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累计发放消费券15720张,惠及失能老年人3959人,拨付补贴资金2747万元。

三、更好发挥“有情社会”作用,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一是提升宜居品质。全市累计完成391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加装电梯106部。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4家,打造社区适老化产品体验样板间4处。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68家,实施社区助老等慈善微项目179个,涌现出“转角遇到爱心椅”等一批助老品牌。二是完善教育体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老年教育办学体系,建成老年大学(学校)90所、在校老年人3.1万人。建设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54处,6个社区入选山东省首批社区教育示范校。搭建东营市老年大学“金秋在线云课堂”、东营市终身学习在线等教育平台,课程资源达185门。三是释放银龄活力。全市注册老年志愿者1.4万余人,成立老年人“银龄行动”志愿者队伍578支。“红豆奶奶”赵晓凤坚持义务理发50多年,垦利区以“小老人”帮助“老老人”,唱响夕阳正当红。积极挖掘银发人力资源,提供优质岗位600余个。有序推进黄河口银龄职业大学建设。四是筑牢安全防线。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2025年破获养老领域案件41起。培育银龄防非反诈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普及防骗知识。开展养老机构“两源”(电源、火源)整治行动,开展养老机构专职安全员能力提升培训,建设市级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统筹推动发展与安全。

四、更好发挥“有爱家庭”作用,家庭养老基础功能持续巩固。一是拓展专业照护。创新机构、社区、居家“三方”场景融合,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医疗床位、养老机构床位、安宁疗护床位“五床”转介联动模式,获评省发改委典型案例。实施“培基赋能”行动,组织养老机构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3500余人次。二是深化探访关爱。连续10年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年均服务5万余人次。开展“暖心到家”走访关爱行动,累计帮扶特殊困难老年人5300余名。我市入选全国拓展探访关爱试点。三是弘扬孝亲家风。2025年举办“孝亲敬老 温润家风”等主题文化活动20余场、敬老志愿服务活动25场,全市新增全国“敬老文明号”4个、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4名、全国文明家庭1户,持续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下一步,全市将紧抓“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关键窗口期,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打造银龄“幸福家园”,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一是织密养老服务网络。统筹整合县域养老服务资源,建设一批中高端养老机构、社区,推动公立医院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点,构建“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基础”供给格局。二是打造宜居城市环境。围绕打造“15分钟无障碍生活圈”,推进多领域适老化改造,改造升级市级老年活动中心,打造多功能综合性老年服务阵地,丰富老年文体、教育、就业等多元生活场景。三是激活银发经济动能。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发展银发经济,支持养老服务与物业、家政、医疗、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行业融合发展,全力打造黄河口生态养老目的地。建设黄河口(东营)养老产业公共实验室,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高地。四是强化老龄要素支撑。扩大院校养老相关专业招生规模,深化校企合作,健全技能培训、岗位津贴等激励体系,破解人才招引留用难题。建立支持老龄事业发展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优化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政策。支持利用幼儿园、卫生院等闲置公共服务资源改造建设一批养老服务设施。

答记者问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市老龄办印发了《东营市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聚焦空间、出行、居住、服务、参与、政策、人文“七大友好”,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效?后续有哪些具体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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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锋: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是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今年,市老龄办印发《东营市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七大友好”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市相关经验做法获评全国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典型案例,全省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七大友好”,持续发力、精准施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聚焦“空间友好”,打造安全适老环境。加强“口袋公园”等适老户外环境建设,增加老年人户外活动场所。落实新建、改建居住区、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建设。优化商场、医院、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扩充适老化无障碍设施配置。

二是聚焦“出行友好”,改善便捷出行体验。根据老年人需求,优化设置交通运营线路、车次和站点,市内公交站点配备爱心座位和遮雨棚等。城市公交车提供无障碍设施保障,客车踏板设置伸缩式导板过道,便于轮椅车通行,设置老年人爱心座位以及高度适宜的扶手等。

三是聚焦“居住友好”,增强适老化便利性。加强住宅适老化功能建设,鼓励开发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特点的住宅和多代际住宅。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逐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保障老年人居家安全,定期开展居家安全隐患排查,支持老年人参与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组织。

四是聚焦“服务友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养老服务资源,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融合发展。加强医养结合服务,发展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服务,深化“三方融合、五床联动”机制建设,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疾病管理等健康促进行动。

五是聚焦“参与友好”,推动实现老有所为。完善基层老年组织网络,合理布局活动场所,培育老年协会和志愿者组织。优化老年教育供给体系,推动社区与老年大学、教育机构合作共建基层教学点,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老年教育。挖掘老年人力资源潜力,建设黄河口银龄职业大学,加强低龄老年人职业技能培训,为有就业意愿老年人提供就业服务。

六是聚焦“政策友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立法进程,制定出台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等措施,持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加强医疗制度保障,健全大病医疗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养老服务商业保险。加强经济困难老年人救助保障,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制度。推行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加强老年人权益维护保障,提供多层次普惠性优待政策。

七是聚焦“人文友好”,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广泛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营造尊老氛围。宣传敬老模范、“全国敬老文明号”等先进典型,树立社会榜样,倡导良好风尚。鼓励其他年龄的团体或组织参与老年人的活动,创设多代融合的社交平台,促进代际社会融合,为老年人营造友好社会环境。

鲁中晨报记者

“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列入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重要内容,请问我市推动落实的工作举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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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际: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今年我市将“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列入市委、市人民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重要内容。以县域为单位,以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三级养老服务设施为载体,构建上下贯通、有效衔接、分工合理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县域养老服务资源科学配置。

一是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依托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县级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县区(开发区)建成1处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床位原则上在10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5%,设置失能或失智照护专区,建有智慧管理信息系统,拓展强化综合管理功能,统筹推动县域内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截至目前,已建成4处,其余3处年内完成。

二是建设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依托乡镇(街道)敬老院或优质民办养老机构,每个县区(开发区)至少建成1处规范化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规范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应分别不低于1000平方米、600平方米,提供专业照护、助餐送餐、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服务。截至目前,已建成3处,其余4处年内完成。

三是建设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统筹村(社区)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优先为独居、留守、空巢、高龄、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探访关爱等适宜的养老服务。今年,全市计划改造提升100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截至目前,已完成53处,其余47处年内完成。

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是构建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重要内容,是“十五五”时期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关键任务,力争到2030年,我市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稳稳托起老年人幸福晚年。

黄三角早报记者

东营区作为东营市主城区,老龄化程度高、养老服务需求强,请问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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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

东营区作为中心城区、胜利油田核心腹地,高龄、失能、患慢病等老年人规模庞大,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特点。近年来,我区围绕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目标,全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做强机构养老,打造医康养融合服务体系。全区现有养老机构19家,床位2078张,护理型床位1790张,涵盖公办民营、民办民营等多元运营模式,呈现“大中小规模皆有、高中低档俱全”的供给格局。落实省级“五床联动”试点建设要求,持续深化医养机构联动协作,开通绿色转诊专用通道,增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重点保障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刚需。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养老机构4家,区内6家医疗机构设立临终关怀科,18家机构延伸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深耕“中医药+养老”特色,区中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开设“中医日间病房”,投资141万元为基层医疗机构配置中医康复设备,实现“国医堂”全覆盖。

二是做优社区居家养老,织密15分钟养老服务网络。统筹布局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老年食堂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36处,依托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阵地,常态化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急等上门服务。创新实施“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助餐哨点”模式,累计服务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80余人。针对空巢、独居、失智等重点老年人群,建立探访、评估、干预全闭环服务机制,探访关爱全区特殊困难老年人1000余人。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201支,设计个性化签约服务包,65周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超90%。推广“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开展居家医疗护理项目20余项。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完善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扎实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获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处。

三是赋能智慧养老,打造全场景数字养老服务模式。依托亲祥源、德康宁等龙头企业构建起“一网、N中心、多站点”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实施嵌入式社区智慧医养模式,整合健康监测、远程问诊等服务,配备无人驾驶医养配送车辆,搭建“医院+社区+家庭”全链式服务体系,覆盖5万余名老年人,获评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推广智慧消防、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全覆盖,依托智能监测、AI智能照护、智能机器人服务等科技手段,打造智慧养老院1家。依托“东医有约”服务系统推行“居家医养、医护巡诊”特色模式。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用心用情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

中国山东网记者

当前,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人失能失智监护、权益保障等问题备受关注。请问,立足当前老龄化新形势,东营市在老年人意定监护工作上有哪些创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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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振宗:

随着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人对事务代理、监护保障等法治服务需求强烈、诉求集中,普遍担心年老失能失智后无人照料、医疗无人决策,也存在子女不在身边、家庭内部纠纷、权益难以保障等现实顾虑。为此,依据《民法典》,市民政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东营市老年人意定监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创新构建“监护+监督”双轨并行体系,有效填补老年人意定监护实操制度空白,为保障老年人自主意愿和合法权益提供了支撑。

一是推行三方签约。意定监护由委托人、监护人、监督人三方共同签订书面协议,细化明确16项必备内容,全面覆盖监护职责、监督方式、报酬约定、争议处置等关键事项。同时支持协议公证、村居(社区)见证,必要时可开展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确保协议完全体现老年人真实意愿。

二是引入第三方监督。鼓励老年人选定监护人后,选择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主体担任监督人,对监护人监护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最大限度避免监护人因不依约定履职损害老年人权益。目前,已遴选14家律师事务所、3家公证机构纳入监督人名册。

三是构建全链监管。界定监护人在生活照护、医疗救治、民事代理、维权应诉、定期报告等方面的法定职责,同步赋予监督人核查履职、调取报告、提出整改、协助恢复民事行为能力等监督权限。建立民政、村居(社区)兜底监督渠道,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及时制止、依法处置,必要时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同时,严格区分监护与身后事务,明确财产处分、遗体捐献等事项需单独订立专项文书,避免权责交叉混淆。

四是延伸服务链条。创新推出意定监护、遗嘱、一般事务代理、失智后资金监管“晚年四件套”一站式法治养老服务。引导老年人在神志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提前自主规划日常事务代理、失能监护安排、生前资金监管、身后遗产分配,全方位规避家庭矛盾、财产纠纷、养老风险,真正实现老年人老有所依、病有所医、逝有尊严、家有传承、爱有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