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张先生反映:在商丘示范区商鼎路一公共区域,上午公司突然停电导致无法办理业务,在面临三十多摄氏度的高温,公司人员及周边业主非常着急且不知所措。
张先生在中午1点拨打国家电网95598热线,到1点53分电力部门才把电话打过来,后没多久张先生带领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到变压器配电房位置,结果工作人员去看了一下说跳闸导致停电,以配电房产权未移交不归电力部门管为由,让找物业人员维修。张先生解释即使不归电业局管,我不懂电,好不容易拨打热线把你们请来了,帮帮忙先把电通了,然后再找物业或者其他部门沟通维修。工作人员说我也不知道在哪里?张先生说这个停电总不是办法,不然我还得拨打电力故障报修热线,工作人员说你该打就打吧。
下午张先生拨打网格经理电话投诉问题都被告知他们所有行为合法无违规操作。拨打商丘供电公司总经理热线答复在产权归属问题不明确情况下工作人员不予理会,一会派工作人员维修,但是截止发稿没有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身影也没有任何给予回复。
张先生对供电公司以上说法并不认可:产权归属不等于维修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271条、274条明确:小区变(配)电、二次供水等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建设单位无权处分,电力公司不能以「未移交产权」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供电单位必须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这一法定义务不因设施产权归属业主共有而免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2023年的审查研究案例中也明确确认了这一点。而且垄断不是“免责金牌”电力行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电力公司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业主完全可以依法举报追责。我们每个月按时交纳的电费难道连最起码的用电服务都享受不到?电业局难道没有义务保障业主用电的供应?
以上综合:出现这种公共问题究竟该归谁解决?公共设施维修究竟该谁来负责?小区业主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基本服务保障?希望有关部门挑起自己责任,电力部门的“人民电力为人民”的宗旨哪去了?望不要让全国人民的心寒!
来源:华视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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