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记者 文/郭剑烽 评论/方翔
昨天(6月24日),上海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内,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会议室临时改为法庭,56岁的徐先生和街道工作人员坐一边,71岁的梁老伯与他面对面坐着。由于精神障碍,徐先生对梁老伯从来没有称呼,但每次见面后的微笑,证明了他对他的信任。
法槌的清脆回响,不仅敲定了一位古稀邻居与一位孤寡病患之间超越血缘的守护关系,更揭开了一份基层法治“操作说明书”的面纱,为上海探索解决独居、病患等群体养老难题提供了新路径,让善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两代人接力四十余载
一段跨越血缘的守护
徐先生出生在新疆,自幼患有精神疾病,经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上世纪80年代初,他们一家短暂回到上海,没过多久,父母和姐姐便返回新疆,只留徐先生独自居住在静安区陕西北路某小区内。
“他当时就一个人,日子根本没法过。”梁老伯回忆道。当时两家人是同一层楼的邻居,梁老伯的父母出于同情,经常关心徐先生的生活,后来更是全程照顾他的饮食起居长达十几年。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后,照顾徐先生的任务交到了梁老伯手中。
2007年起,梁老伯将徐先生送入养老院接受专业照料。徐先生没有工作,每月低保金等补贴不足以覆盖养老院费用,不足部分由梁老伯便自掏腰包贴补。日常申领补贴、看病结算等事项,也全由梁老伯操持。
2021年陕西北路动迁,徐先生获得了一套动迁房和100多万元动迁款。面对这笔巨额财产,梁老伯反倒犯了难:管吧,名不正言不顺;不管吧,徐先生又没有自理能力。街道和居委会及时介入,在征得徐先生本人同意后,为他制定了一套财产管理方案——动迁房登记在徐先生一人名下,房产证由居委会保管;动迁款的大部分存入银行定期,大额存单交由居委会保管。
徐先生的父母均已去世,唯一同样未婚未育的姐姐也于2025年病故。姐姐去世后其骨灰一直无人处置,需要徐先生办理相关事宜。眼见徐先生身边无近亲属可依,今年5月,梁老伯向徐先生户籍所在地的静安区江宁路街道三星坊居委会表达了担任监护人的意愿,并向法院提出申请。
巡回审判进社区
庭审现场“零距离”
非近亲属担任监护人,既无血缘作为天然纽带,在司法实践中也缺乏清晰、统一的操作规范。申请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居委会如何核查把关?法院的审查标准又是什么?指定之后由谁来监督?这些问题一度让社区工作者感到“无从下手”。
为回应这一现实困境,承办法官、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白云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社区。庭审中,白云围绕案件核心事实、法律适用等环节进行审理。法庭调查严谨细致——徐先生确无近亲属可履行监护职责;梁老伯与徐先生多年邻里,日常照料有据可查;社区民警和邻居均反映良好。经居委会同意,法院当庭判决指定梁老伯为徐先生的监护人。
判决同时明确,梁老伯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三星坊居委会提交监护履职情况与财产收支情况报告,由居委会对徐先生进行跟踪回访。
拿到判决结果后,梁老伯很高兴:“以前照顾好像‘没户口’一样,名不正言不顺。现在有了这个监护人身份,底气也足了。”但他也表示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我现在每个月都会去探望小徐三四次,我女儿叫我对他要再好一点。”梁老伯说,由于他比徐先生大了15岁,未来如果有需要,他的女儿会继续这份爱心接力。
居委会破解“三难”
为司法判决筑牢基层基础
一纸判决背后,社区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三星坊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马婷婷介绍,徐先生的监护问题原本存在三个难点——
首先,徐先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自主管理150万元动迁款及房产,居委会亦无代管权限,资产长期滞留动迁组,存在流失风险。居委会主动上报街道,联动动迁办、民政、司法所、法援、公安等多部门,召开联席协调会,形成可落地的财产保管处置方案。
其次,梁老伯虽长期照料徐先生,但不是法律顺位监护人,徐先生长期失联且同样患有精神疾病的姐姐仍属第一顺位。居委会依法办事、不越权突破,持续做好日常照料与人文关怀,在徐先生姐姐去世后精准对接司法。
另外,居委会走访、摸排结果仅能作为工作参考,无法作为司法证据使用。居委会依托街道司法所、专业律师力量开展亲属关系法律尽调,最终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尽调结论为司法处置提供合法依据。
“这个案子让我们深刻体会到,非近亲属监护不是简单地‘出个证明’了事,而是需要依法办事,确保监护权合法合规。”马婷婷坦言。
“六步闭环”指引发布
让善意有章可循
庭审结束后,更为重磅的“操作说明书”随之揭晓。静安区人民法院与江宁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布《江宁路街道非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工作操作流程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创造性地构建了“当事人提出申请—居委会排摸核查—出具同意证明—法院判决指定—判后跟踪关爱—动态调整”的“六步闭环”工作法。
这份《指引》是一套环环相扣的制度设计:从申请人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六大类材料,到居委会双人实地走访、联系近亲属、听取被监护人意愿;从严格限定出具同意证明的四项必备条件,到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并开展社区巡回审判;再到判决生效后的跟踪回访、档案建立,以及发现监护人履职不当时启动的动态撤销机制。
现场,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坦言:“以前心里没底,怕办错了惹麻烦。现在每一步该做什么、怎么做,都写得清清楚楚,心里踏实多了。”
未来,这一“司法保障+基层治理”的联动模式,将在更多社区落地生根,让更多“徐先生”感受依靠,也让更多“梁老伯”行善有据。
让“非亲监护”走出个案温情,迈向制度理性
一纸判决,不仅敲定了一位古稀邻居与孤寡病患之间超越血缘的守护关系,更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一份清晰的“操作说明书”。昨天,静安区法院携手江宁路街道办事处,通过一场巡回审判和一份工作指引,让“远亲不如近邻”的民间温情有了制度的“压舱石”。
长期以来,非近亲属监护在基层实践中常面临“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以本案为例,两代人接力照料患病邻居数十载,但在面临财产处置等现实问题时,却因缺乏法定身份陷入“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的两难。而这并非孤例。
法律不能仅靠道德呼吁来维系善意,更需赋予行善者明确的权责边界与履责底气。此次判决及工作指引明确了监护人的法定地位,将原本模糊的善意转化为环环相扣的制度设计,真正实现了用法律和制度为善举撑腰。
同时,法治的理性更在于对被监护人未来权益的严密防护。此次探索在尊重监护人日常照料权的同时,通过居委会等多方力量的介入,建立起动态调整与监督机制。这种将“管理权”与“支配权”适度分离的设计,既保障了监护人的正当权益,又确保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不被滥用、不被侵占。
从一句“远亲不如近邻”的朴素情感,到一套精密严谨的制度设计,期待静安的这套“司法保障+基层治理”联动模式在更多社区落地生根,让更多的特殊群体有依靠,也让更多行善者有据可依。
新民晚报原创稿件
编辑:施雨
编审:龚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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