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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网·贵阳新闻讯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整治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两类高频违法乱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惩个人非法涉危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6年1月,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金属制品公司有焊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当场查获1名焊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规上岗作业。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5年9月,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安全巡查时发现辖区某施工工地一辆油罐车正在给现场工程车辆加注柴油。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刘某涉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柴油)经营活动。

最终,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02的规定,对刘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2807元,并处1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 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