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5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发文:
截至2026年6月25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赵丽颖女士名誉维权系列案件,被告王**、孙**通过涉案网络账号向赵丽颖女士公开致歉。
案件简讯:
截至2026年6月25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两例赵丽颖女士名誉维权系列案件被告通过涉案网络账号向赵丽颖女士公开致歉。
一、赵丽颖诉王**名誉权纠纷案
2018年至2019年间,被告王**通过其注册、使用的涉案微博账号公开发布针对赵丽颖女士的侮辱、诽谤性质博文,涉嫌侵犯赵丽颖女士的合法权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确针对原告发表了侮辱和诽谤内容的博文,上述博文有一定的阅读量,故本院确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基于上述,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微博主页(UID:509****937)发布道歉信,向原告赵丽颖公开赔礼道歉,时间不得少于90日;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
2026年6月24日,被告王**在涉案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信,向赵丽颖女士公开致歉,并已履行完毕赔偿款项的法律义务。
二、赵丽颖诉孙**(豆瓣用户‘U***部”,现昵称“古***巴”,豆瓣ID:143***764)名誉权纠纷案
2025年2月,被告孙**利用涉案豆瓣账号公开发布针对赵丽颖女士的帖文,文中包含多张涉及赵丽颖女士的虚假微博评论截图。在庭审过程中,孙*主动意识到其自身侵权行为的错误性和违法性,认可其行为侵犯了赵丽颖女士的名誉权,当庭向赵丽颖女士表达了诚挚歉意,并承诺今后不再实施任何侵犯赵丽颖女士合法权益的行为。赵丽颖女士考虑到被告孙*的致歉诚意,最终同意本案在法院的主持下,以非判决的方式结案。
2026年6月25日,被告孙**在涉案豆瓣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向赵丽颖女士公开致歉,并已履行完毕赔偿款项的法律义务。
附:〔2026〕星权AJJX037号案件简讯;王**、孙**致歉截图:
赵丽颖,1987年10月16日出生于河北省廊坊市,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代表作《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风吹半夏》《花千骨》《楚乔传》《陆贞传奇》《第二十条》。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