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作为国内潮玩行业的领军企业,北京某潮流文化娱乐公司近年来打造了多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象级潮玩IP角色及周边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然而,该公司近期发现,某小商品市场内10余家商户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擅自销售带有上述IP形象的商品,涉嫌著作权侵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批案件涉及商户集中、案情高度相似,商户多为从上游进货的零售端。若逐一诉讼,既浪费司法资源,也不利于市场秩序的快速恢复。为统一纠纷处理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成都金牛法院民四庭启动“示范诉讼+类型化调解”机制,选取典型案件进行示范性审理。

法官提出,“先‘打样’再‘临摹’,让当事人看清官司怎么打、结果会怎样。”

“我们就是卖点小商品,哪里知道还侵权了?”商户刘姐在小商品市场经营摊位已有6年,从未想过会因一排潮玩IP角色挂件被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意识到,打通商户思想“堵点”是化解矛盾的关键一步。为此,“法沃金知”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随即指导成都蜀都民商事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现场拿起涉案潮玩IP角色与被诉商品逐一比对,“尖耳朵造型、身体比例和面部神态都是独创设计,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即构成侵权。”同时,法官针对“如何避免无意侵权”“怎样规范进货渠道”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将抽象的法律规则转化为商户可操作、可落地的经营指引。从商业理性角度出发,法官积极引导公司考虑被告小微商户的实际经营状况,在赔偿金额上给予适度弹性。

在此基础上,法官进一步研判涉案美术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标准,明确侵权比对规则,综合考量侵权性质、经营规模、主观过错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的参照区间。经过多轮沟通,首案商户与公司达成和解。

首案成功调解后,调解团队趁热打铁,以首案和解条件为参照样本,逐一对接剩余商户。调解员以首案方案为“标尺”,一方面向商户释法明理,明确告知“销售盗版商品构成著作权侵权”的法律红线;另一方面就赔偿金额反复沟通、居中协调,帮助双方逐步缩小分歧。

最终,10余家商户全部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支付赔偿款项并承诺下架全部侵权产品、规范进货渠道。商户们纷纷表态,“以后进货一定擦亮眼睛,先问有没有授权,再签合同拿单据。”

一纸裁判并非终点,源头治理才是根本。金牛法院结合辖区市场密集、小商品种类繁多的特点,充分运用“示范诉讼+类型化调解”机制,推动类型化纠纷在前端得到实质性解决,既有效保护了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也为小微经营者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出路。(陈星竹 赵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