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13岁内蒙古脑瘫女孩梁艾留遗书跳楼坠亡,父母起诉梁艾就读的牙克石市第七小学、四名同班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承保校方责任险的保险公司。6月25日上午,此“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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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新闻此前报道,2025年6月5日清晨3点,13岁的梁艾在自家跳楼坠亡。警方调查时,在梁艾的书桌和书包最底层发现了一封遗书和日记本。遗书和日记本中写有:“同学还总骂我,活着真没意思,死了也是一种解脱。”““这帮男生有病吧?天天骂我,天天叫我畜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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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梁艾母亲张伟伟表示,女儿曾在生前给学校老师写过信,信中写有想轻生的念头,但学校并没有将此情况告知家长。

张伟伟认为老师孤立、同学“欺辱”成为梁艾痛苦的重要诱因,她将学校及梁艾的几名同学起诉至法院。

2026年2月5日,该案一审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梁艾通过书信方式向第七小学表露轻生倾向,学校虽书信回应和谈心谈话疏导,但未将此情况告知家长,违反了相关规定,导致家长未及时介入,第七小学存在一定过错,应依法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梁艾是未成年人,家长作为监护人对其日常生活、学习、精神状态等方面应尽到监护义务,但家长未能给予充分关注并察觉梁艾心理异常,有失监护之责,对于梁艾在家中自杀身亡的结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证据不能证明四名同学对梁艾实施了校园欺凌行为,无法认定与梁艾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一审判定,第七小学承担20%的赔偿责任,梁艾家属承担 80%,对张伟伟要求四名学生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梁艾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6月25日,该案二审开庭,当天庭审持续5个多小时。张伟伟介绍,涉事学校没有人员到庭,只有律师出庭,当庭未宣判。

发稿前,记者根据梁艾家属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拨打涉事学校及教育局局长电话。当地教育局局长短信回复记者,一审判决书已经有清晰表述,敬请关注二审的审判结果。该校涉事心理老师接通电话后,记者报上身份并提及梁艾时,对方挂断电话。涉事学校校长及班主任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津云新闻记者 劳韵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