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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保”解读 | 保险如何赋能女性就业?监管鼓励“四癌”专项!

来源:中保新知

妇女的地位正在大幅提升,而维护女性就业等各项权利也是社会进步的具体表现。在现实中,因承担传统家庭主要照料责任,女性职业中断率高、育儿返岗有难度、晋升周期长,生育顾虑重重,这令女性就业之路困难重重。

为了支持妇女就业,6月23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撬动更多金融资源赋能妇女就业发展。

如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融资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女性创业者适当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开展供应链票据业务,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等,充分整合税务、工商、妇联等多部门信息,优化对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促进信用贷款投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妇女创业贷款提供分险支持等。

单就保险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针对性措施,如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各阶段妇女需求,优化投保病种年龄、保障时间、保费等要素;推广“四癌”等女性特定疾病专项保险,提高覆盖范围等。这些举措不仅为妇女就业拓宽了道路,也为就业路上的保障问题提供了兜底。

01

就业挑战大

事业与家庭难平衡

“妇女能顶半边天”并不是一句空话,这一点从女性承担的社会角色所发挥的作用就能体现出来。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全国共有女性人口6.9亿人,占总人口的48.9%;全国女性就业人员3.2亿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3.4%,比2021年末提高0.3个百分点。妇女在制造业、服务业及高科技行业中担任了重要角色,尤其在教育和医疗领域广泛参与。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妇女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参与度日益提升。

妇女还对家庭收入增长和社会福利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2023年中国家庭收入报告》显示,双职工家庭的平均收入比单职工家庭高出50%以上,妇女的经济独立极大提升了家庭的生活质量。不仅如此,妇女就业还促进了下一代教育水平的提升。作为消费市场主力军,女性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动力。

女性就业所产生的价值,不仅成就了自我,也对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然而,一边要照顾家庭,一边要兼顾事业,心理焦虑及社会期待等多重压力下,当代女性的处境可想而知。且在事业与家庭间的平衡愈加困难时,部分女性甚至因家庭责任而退出职场。

基于世界银行数据,我国15岁及以上女性劳动参与率从1990年的73.09%持续减少,2023年降至59.95%,减少了13.1个百分点。分析称,我国女性劳动参与水平的显著下降主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普及、生育政策调整、就业择业观念影响等相关。

足见,解决女性就业问题已成为一项社会性问题。基于此,《实施意见》从实际出发,从金融资源投入、教育培训金融服务、保险保障等入手,为女性就业创业打造便利条件。

02

保障存空白

监管鼓励制定专属计划

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经济的减震器,能在老百姓遇到困难时兜底,在经济波动时缓冲风险。不过,就女性保险而言,还存在一些不足,其中就包括特定高发疾病保障缺失‌等。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在女性专属风险的覆盖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如一些保险产品通常会忽略‌乳腺、宫颈等妇科高发疾病‌及孕产期并发症风险等。还有一些女性因通勤、独居等场景较多,‌意外医疗‌保障常常被忽视,导致小额高频支出负担重。

对此,《实施意见》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如鼓励保险机构针对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等各阶段妇女需求和经济特点,优化投保病种年龄、保障时间、保费等要素,提供相适配的健康保险产品。推广“四癌”(原发性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等女性特定疾病专项保险,简化购买和理赔手续,提高覆盖范围,强化专项疾病保险保障。

《实施意见》还鼓励各地针对农村妇女、城镇失业妇女等重点群体设立“政府+个人+社会”共同参与的专属健康保险计划。鼓励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为女性提供免费健康筛查,对定期参加体检的女性给予保费折扣。

其实,从当下看,已有险企开始与政府部门合作,启动女性的专属健康保险计划。

例如,4月份,陕西省妇联与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联合召开全省“十五五”期间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会议,双方签署了“十五五”期间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合作协议,发布“三秦巾帼安康守护”特色保障品牌与“秦福安康”赠险方案。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通过推出个人、家庭、团体及三孩家庭、家政人员等专属保障,为陕西当地女性打造了“保险+健康管理”一体化服务。同时,还开通了“两癌”、孕期并发症等理赔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先赔付,提升服务质效等。

6月23日,中国人寿江门分公司也联合江门市妇联启动2026年江门市妇女儿童安康保险项目。据了解,自2019年起,江门市妇联与中国人寿江门分公司陆续推出“关爱·她”“爱·童行”妇女儿童安康保险项目。

“广州妈妈爱心计划”则是由广州市妇联主办,广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广州市妇女儿童福利会、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联合承办,该项目以“公益+互助+健康管理”的创新服务模式,立足女性及未成年人特点。其中,18周岁及以上女性有两种参保选择,一种是99元保3年,一种是198元保3年,主要保障女性特定疾病和子女重疾等。

但面对巨大的保障缺口,这些仍是凤毛麟角。《实施意见》也鼓励完善妇女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保障体系,保障妇女参保权利,提升妇女社会保险覆盖面。

03

激活新业态

女性灵活就业受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发展,这些为女性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远程办公、多地工作等灵活办公和灵活就业模式,让工作与生活平衡成为可能,外卖、网约车、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也为女性劳动者开辟了灵活就业新路径。

但不可忽视的是,灵活背后的保障缺失,也是当下自由女性职业者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以生育保险为例,从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内容来看,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生育保险。实践中,目前我国许多地方的灵活就业人员依然无法参加生育保险。

还有研究显示,超过70%的女性零工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难以享受基本社会保障。这对于选择灵活就业的育龄女性而言是较大的保障缺口,特别是当她们通常还承担着更多的育儿、养老等家庭重任时。

虽然在此之前,监管就新业态从业者保障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也鼓励险企开发专门针对新业态从业者的保险产品,但专门针对灵活就业的女性,并没有给出相关的建议。

此次,《实施意见》提出,要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妇女灵活就业保险,为灵活就业妇女群体提供风险保障。探索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模式,为家政人员、雇主双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面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风险提供保障。加强商业保险与生育保险的有效衔接,加大对孕妇、婴儿等出现意外风险的承保力度。可见,监管已开始重视这方面的问题。

在此之前,也有险企试水女性灵活就业保险产品,如2024年7月,瑞众人寿曾与佛山禅城区妇联签约落地全国首个女性灵活就业保险产品“禅城灵姐·妈妈岗(港)保”,为18—65岁的育婴师、美容师、电商直播等女性灵活就业群体提供风险保障,助力女性创业就业。但纵观当下保险业,这种保险产品仍短缺。

或许,随着《实施意见》的落地,未来将有更多为女性灵活就业者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出现,为女性就业、创业、生活保驾护航。

一片蓝海,需要保险业用心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