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实验幼儿园
2026年秋季小班招生通告
根据永春县教育局永教基〔2026〕73号文件《永春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永春县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园2026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8个班
二、招生年龄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1.环翠社区原居民、大坪新村、户籍在桃城居委会5-8选、桃东 2、3 组适龄幼儿。
2.云龙桥沿旧环城路至交通桥内侧的桃城社区居委会居民及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除八二三东路及其他仓满片区外)。
3.桃源华庭、富临和天下二期楼盘的购房户适龄幼儿。
4.县直单位、省市驻永行政企事业单位、幼儿园服务区内的镇直机关单位等干部职工子女。
5.特殊的异地安置户适龄幼儿。
四、招生办法
推行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改革,家长通过闽政通APP办理报名,简化办事流程。
1.第一批次优先录取对象(片区内)
(1)幼儿户籍落在服务区,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实际居住;
(2)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服务区内购房(不含店铺、店面)并实际入住;
(3)父母属服务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
(4)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
(5)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详见附件1):符合(永教基〔2026〕73号)附件1要求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含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
2.空余学位补录对象——(线下登记)
完成首批招录后仍有剩余学位,按以下次序录取:
(1)实行长幼随学,优先招收本园在读幼儿弟妹;
(2)服务区及周边随迁子女:居住在幼儿园服务区内或周边持有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和务工证明的适龄随迁子女。
各类招生对象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永教基〔2026〕73号)附件2——永春县幼儿园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服务指南。
五、招生时间和流程(见下表)
六、录取原则
1.学位余额多于或等于报名人数的则直接录取。
2.录取名额仅限幼儿本人入学,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收费
严格按照《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永发改〔2021〕56号)文件执行。
八、温馨提示
1.新生体检时间:8月1日——8月25日;体检地点:永春总医院社山院区(永春县妇幼保健院)(体检时须交儿童近期一寸相片一张)。
2.新生注册时间:2026年9月1日,报到须携带:①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 ②预防接种卡(接种单位盖章有效)③儿童保健手册。
3.永春县实验幼儿园廉政监督电话:0595-23883132
未尽事宜以《永春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永教基〔2026〕73号)为准。
永春县实验幼儿园
2026年6月25日
永春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幼儿园操作视频(移动端)
附件
1.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文件
2.永春县幼儿园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服务指南
附件1
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文件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入学照顾,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部、全国双拥办有关文件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 <泉州市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联〔2022〕1号)、《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8部门关于印发 <泉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细则> 的通知》(泉退役军人局规〔2024〕1号)、《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结合我县实际,依据个人意愿申请,就近就便安排入读公办幼儿园,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附件2
永春县幼儿园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服务指南
一、哪些幼儿园试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
答:永春县6所县直幼儿园试行网上报名。即:永春县实验幼儿园、仓满幼儿园、港永幼儿园、世哲幼儿园、仰贤实验幼儿园、济川实验幼儿园
二、幼儿园小班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购房适龄子女、港澳台侨适龄幼儿、各类政策照顾对象等报名时间为7月1日8:00-7月5日24:00。
●温馨提示:为了给您营造一个良好的报名体验,各位家长无需在网上报名开启的第一天集中进入报名,以免出现网络拥塞。录取情况与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没有直接关系。
三、网上报名的账号如何获取?
答:网上报名前,家长必须在闽政通APP注册账号,并且进行L4实名认证。打开闽政通APP,点击右下角的“我的”-选择“点击去登录”,跳转到登录界面;首次注册的家长,点击登录界面右上角的“注册”按钮,根据注册提示步骤操作。注册成功后,根据认证步骤提示选择对应认证类型,完成L4认证即可。
只能用适龄幼儿监护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认证,不能用适龄幼儿本人或其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认证,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保管好设置的账号与密码,避免影响后续信息完善与查询等工作。
四、幼儿园小班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应该如何操作?
答:家长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通道:①阅读报名须知;②选择入学类型及报名幼儿园;③填写家长及幼儿信息;④填写房产信息;⑤获取或上传报名材料;⑥提交报名。可通过系统首页的报名记录管理,查看报名的审核及录取情况。
可关注永春县教育局公众号,将于6月下旬发布详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
五、网上报名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为了更精准调取入园相关信息,建议使用监护人(适龄幼儿同户口人员且为房屋产权人)的闽政通账户进行申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请根据系统提示授权调取户籍房产等相关信息,如获取到请进行核对确认,如获取不到或者获取有误,请如实填写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等;按照页面提示,拍照上传的户籍、房产、亲子关系、拆迁协议等材料要清晰、有效。
户籍、购房户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子女
1.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幼儿本人户口页、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页。
2.房产信息:以下材料二选一上传①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②自建房提供自建房审批手续、地契或土地证。
3.其他:若户主与产权人(房主)不一致,须上传相关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户籍不在区域内的干部职工适龄子女,需提供其父母一方的单位在职在编证明。
军人类优待对象
1.户口簿:监护人户口页、幼儿户口页。
2.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文件、单位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
3.现役军人子女:由县人武部开具的证明、申请材料。
台湾适龄幼儿
1.幼儿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监护人与幼儿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等。
3.以下材料四选一上传:监护人居住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房产证。
港澳适龄幼儿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正面、反面。
2.《港澳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
3.父母或父母其中一方是港澳的提供其《港澳居民居住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父母其中一方是永春户籍的提供其居住证明或户口簿。
4.监护人与幼儿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等。
5.其他:在永春若有房产则上传房产材料。
华侨子女
1.适龄儿童护照。
2.监护人户口簿。
3.监护人与幼儿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等。
4.其他:在永春县若有房产则上传房产材料。
六、幼儿园小班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入口在哪里?
答:手机端入口:登录闽政通APP,点击左下角“本地”,左上角确认办事城市为“泉州”后,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幼儿园报名”-“永春县”进行网上报名。
相关入口将于6月下旬进行开放。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涉及伪造证件的将依法报请有关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入园资格,同时将相关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闽政通APP实名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591-62623959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福建省永春港永幼儿园
2026年秋季招生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港永幼儿园
招生公告
根据《永春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永春县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永教基〔2026〕73号)的文件精神,港永幼儿园2026年秋季小班、托大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招生事宜
招生对象
1.符合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符合年满2.5周岁的适龄幼儿(2023年9月1日-2024年2月29日前出生,含2月29日)。
招生计划
小班6个班(150名)
托大班1个班(20名)
招生服务范围
1.户籍在桃溪社区的适龄幼儿。
2.桃溪社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3.县直单位、省市驻永行政企事业单位、幼儿园服务区内的镇直机关单位等干部职工子女;
4.特殊的异地安置户适龄幼儿。
招生办法
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招生改革,家长通过闽政通APP办理报名,简化办事流程。
1.第一批次优先录取对象(片区内)
(1)户籍随居住在桃溪社区内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桃溪社区内购房(不含店铺、店面)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3)父母属服务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
(4)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
(5)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符合永教基〔2026〕73号文(附件1)要求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含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入学照顾;港永幼儿园董事会照顾对象 <需提供董事会的推荐证明> 。
2.第二批次空余学位补录顺序
完成首批招录后仍有剩余学位,按以下次序录取:
(1)实行长幼随学,优先招收本园在读幼儿弟妹;
(2)服务区及周边随迁子女
招生时间安排
新生入园时间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报名时须携带:①健康卡②接种卡【须接种单位盖章有效】③儿童保健手册);
2.体检时间:2026年8月1日——8月22日;
3.体检地点:永春县妇幼保健院(体检时须交儿童近期一寸相片一张)。
具体体检事宜请关注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
永春县幼儿园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服务指南
操作视频
点击查看视频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永发改〔2021〕56号)文件执行。
本招生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园所有
永春仓满幼儿园榜头园区
2026年秋季招生通告
2026
永春仓满幼儿园榜头园区
招 生 通 告
根据《永春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永春县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永教基[2026]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将本园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01
招生计划
仓满幼儿园榜头园区:1个小班
02
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03
招生范围
美岭新榜园购房户的适龄幼儿;特殊的异地安置户适龄幼儿。
04
招生办法
1.第一批次优先录取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美岭新榜园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符合这类招生对象的,须提供房产证或房产证明、体现入学对象与业主关系的户口薄或直系关系的其他有效凭证。
2.空余学位补录顺序
完成首批招录后仍有剩余学位,按以下次序录取:
(1)实行长幼随学,优先招收本园在读幼儿弟妹。符合这类招生对象的,须提供户口簿,体现入学对象与在园就读幼儿的关系有效凭证。
(2)服务区及周边随迁子女。符合这类招生对象的,须提供户口薄、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务工证明(或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永春县参加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3.报名时需提供证件原件及A4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签幼儿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由幼儿园验证存档。
证件材料复印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幼儿本人户口页、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页。
(2)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全册复印。
(3)房产证或发证机关认定盖章的《房产证》影印件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全册复印。
4.家长带幼儿有序排队报名,将以上资料交招生老师核对。
5.报送县教育局核准。
05
招生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7月9日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永春仓满幼儿园二楼综合厅
报名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育才路26号
06
收费标准
保教费严格执行《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永发改〔2021〕56号)。
07
1.新生体检时间:8月1日——8月28日(体检时须交儿童近期一寸相片1张);体检地点:永春县总医院社山院区(永春县妇幼保健院)。
2.新生注册时间:2026年9月1日。报名时须携带:①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②儿童预防接种证(须接种单位盖章有效)。
3.永春仓满幼儿园廉政监督电话:0595-23891153
未尽事宜以永教基[2026]73号文件为准。
永教基【2026】73号文件
来源:福建省永春县实验幼儿园、永春县港永幼儿园、永春仓满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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