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 本刊记者 沈洋
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5)》《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5年)》、2025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2025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的关键之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介绍,2025年,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2.9万件,包括刑事案件2.4万件、民事案件16.4万件、行政案件4.1万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530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表示,2025年中国环境司法特征显著,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从规模扩张转向质效提升,专门审判机构保持稳定并更加注重专业化内涵建设;二是从事后惩治转向全链条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等机制作用日益彰显;三是从国内实践转向国际引领,中国环境司法案例和规则日益成为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参照;四是从传统领域转向新兴战场,涉碳案件等正成为司法服务“双碳”目标的主阵地。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以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司法实践,集中反映环境资源审判新发展、新举措,全面展示2025年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成效。
回顾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举措务实,成效显著。
严惩犯罪
2025年,人民法院服务污染防治攻坚,助力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审结涉污染防治案件4906件。最高人民法院与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开展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涉机动车环境监管、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
严惩危害珍贵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违法犯罪,人民法院审结涉生态保护案件2.3万件。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国家林草局等联合开展整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发布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严惩以无人机“坠箭”方式非法狩猎,有力惩治新型犯罪。
据介绍,无人机“坠箭”作为高科技衍生的新型犯罪手段,危害范围更大,杀伤力更强,还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不仅对野生动物造成致命伤害,也对群众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在本次发布的程某某非法狩猎案中,程某某在网络平台上购买捕兽网、特制金属箭、无人机等物品,通过给无人机加装红外热成像设备,在发现野生动物后释放金属箭或者捕兽网的方式非法狩猎。经鉴定,程某某所使用的捕兽网是禁止使用的粘网类诱捕工具。程某某被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刑罚。
在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愈加新型化、智能化的当下,依法严惩此类新型环境犯罪、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生态安全的鲜明立场。
此外,人民法院依法保障粮食安全、资源安全,加强生态环境损害风险预防,2025年,审结涉耕地、粮食等生态安全领域案件2.7万件。例如,吉林法院与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印发加强黑土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的意见,严惩非法开采黑土犯罪。黑龙江法院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黑土粮仓,依法严惩跨省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黑土地犯罪,助推黑土地污染的源头防控与系统治理。
守正创新
2025年,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强符合生态环境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审判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统一行使,不断健全完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
《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5)》显示,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500余个。其中,30个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及168个中级人民法院、619个基层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同时,人民法院持续健全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机制,做实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推动实现由“物理聚合”到“化学融合”。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有1700余家法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或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其中,有近40家法院探索刑事、民事、行政加执行案件归口审理,实现审判理念融合贯通、法律责任统筹适用、诉讼程序有机衔接、办案与治理高效协同的目标。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稳步推进。”杨临萍介绍,江苏法院增设5家基层环资法庭优化环资审判布局;河北法院设立全国首家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统一审理涉长城案件;河南法院“按水系统保护、按生态区管辖”构建环资案件审理体系,促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
“环境司法在深化中提质增效,环境司法组织体系持续夯实。”吕忠梅表示,过去一年,全国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保持稳定增长;专业化审判网络日益完善。甘肃等地探索集中管辖模式。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建设,部署开展服务绿色低碳发展、长江等流域水环境治理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化一体化履职。
随着生态环境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加速增长,野生动物导致种植林木受损、农作物减产等事件时有发生。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在野生动物对百姓的财产造成损害时负有法定补偿职责。
在本次发布的马某某诉某局行政补偿案中,马某某取得林权证后栽植的红松、大榛子等遭野生动物啃食受损。主管部门某局现场勘查后,确认为有蹄类动物损毁。然而,在马某某提交补偿申请后,某局以林地内经济林、苗木损害无专门补偿标准为由,作出不予补偿决定。马某某将其诉至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马某某合法取得林地经营权,其林地内经济林木损失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中规定的“其他财产损失”。虽然吉林省的补偿办法中未列明经济林木损失的补偿标准,但规定了其他情形可经上级核准确认后补偿,马某某依法享有补偿申请权。吉林高院依法判决撤销不予补偿决定,并责令某局限期重新作出补偿决定。本案判决重申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化解了生态保护与农户财产损失的现实矛盾。
此外,人民法院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建设生态环境修复地,做深做实促推治理。截至2025年年底,各地法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人文遗产地等重点区域,已累计设立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1300余个。
规范指引
2025年,人民法院坚持规范指引,环境资源法律适用规则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推进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实体裁判和诉讼程序规则。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则补充作用,提高编选案例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环境资源领域类型化案件裁判尺度统一。
为加强裁判规则指引,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格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研究修订《关于审理矿产资源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范矿产资源案件裁判标准。积极参与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建设,审核入库环境资源案例350余件,法答网答疑5800余次、精品问答117次,“库网融合”有效促进法律正确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标志性立法。
杨临萍副院长介绍,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提供司法实践支撑。
“如何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是《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重大课题之一。”吕忠梅表示,经过充分调研与深入研究,《生态环境法典》在总则中用三个条文,以“国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建设”为核心,建构了“专业审判—检察监督—协同配合”的生态环境司法体制机制。她强调:“这是我国首次以立法方式完整规定生态环境司法体系及其功能,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司法体制机制的成熟定型。”
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文明的载体。《生态环境法典》规定将“人文遗迹”纳入生态环境范畴,以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预防性诉讼制度,推动文化遗产从‘抢救性保护’转向‘抢救与预防性保护并重’。”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吴兆祥表示,此次发布的2025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中的“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与王某某诉前行为保全案”就是适用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保护文物的典型案例。
顺济桥曾是泉州古城与晋江南岸的重要陆运枢纽,南宋嘉定四年以来,承载着泉州重要的海丝商贸与城市交通记忆。2019年,有群众发现顺济桥遗失的碑刻“重修顺济桥记”石碑被王某某长期放置在其经营场所内,露天当作普通石桌使用。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与王某某交涉返还事宜未果后,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裁定王某某对该石碑立即就地采取保护措施,禁止改变原状或将该石碑迁移、转让、抵押、质押及运输出境。经综合研判,法院进一步确定了“调解促推优先、司法强制力保障”的处置方案,最终通过调解促成王某某返还石碑。
绿色转型
值得注意的是,气候变化诉讼案件正成为新兴焦点。此类案件目前适用法律依据较为分散,案件多为间接关联,新型诉讼请求多与传统争议焦点交织出现,其中碳排放权交易纠纷等关联案件数量占比较高。
北京法院审理的碳排放权交易合同纠纷案,明确碳市场的交易主体不限于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完成结算交割的合同应依法认定合法有效,为重点排放单位购买碳排放配额提供了规则指引和法治保障,助力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在本次发布的某新能源公司与某风力发电公司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运用债转股方式妥善化解债务纠纷,成功盘活年发电量约7亿度的清洁能源项目,护航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与新质生产力培育。
吕忠梅表示,2025年,全国司法系统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深化环境司法专门化专业化建设,统筹推进环境司法机制、规则、理论协同发展,不断提升环境司法效能。
“面向未来,环境法治共同体更应携手前行,将《生态环境法典》所确立的体制机制、原则制度转化为环境司法的日常实践。”吕忠梅表示,要不断完善环境司法的保障体制,持续优化环境审判的专业化、环境检察的法律监督、环境纠纷的多元解决等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生态优先等原则,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禁止令保全、行刑衔接等重要制度,让绿水青山都能受到司法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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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11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93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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