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应急局发布《桃江灰山港桃江县明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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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14时55分许,在桃江县明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砖生产车间搅拌机维护清理作业现场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余万元。

经调查认定:桃江灰山港桃江县明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因维护清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违章作业,在未断电的情况下,冒险进入涉事搅拌机搅拌筒内清理作业,操作不当,误按点动开关上启动按钮,从而启动了搅拌机,致使其被旋转的搅拌机叶片卷入、挤压受伤后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发经过

2026年2月4日14时许,明旺公司主要负责人高*安排黄*辉、罗*军等二名人员到制砖车间生产线开展检修和清理工作,员工黄*辉负责对搅拌机进行维护、清理,罗*军负责制砖机的维护工作。

14时50分,黄*辉通过钢直梯独自爬到搅拌机安装平台上,打开搅拌机上方的机盖,进入搅拌机搅拌筒内进行检查,清理粘结的水泥块。为了方便清理,黄*辉将带有启动和注水功能的搅拌机点动开关携带至搅拌筒内,便于边清理边注水冲洗操作。

14时55分,黄*辉操作点动开关不当,按注水按钮时错按启动按钮,搅拌机随之启动,旋转的搅拌机叶片将搅拌筒内的黄*辉卷入,并将其挤压。启动开关在松手后自动回弹,搅拌机停机。但此时已导致黄*辉严重受伤,事故已然发生。17时20分左右,医务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急救,后黄*辉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6年2月5日上午,桃江县明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由该公司预先向死者家属支付118万元工亡补助金。

事故原因

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如下:

维护人员黄某辉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在未佩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装备、设备未断电情况下,冒险进入搅拌机搅拌筒内,操作不当,误操作搅拌机点动开关,意外启动搅拌机,旋转的搅拌机叶片将其卷入挤压受伤并最终死亡,导致事故发生。

搅拌机未断电,未悬挂检修作业牌,处于随时可以启动的状态;点动开关陈旧,用胶带缠绕,启动、加水、加料三个功能按钮颜色、形状、大小一样,却无任何操作标识;搅拌筒内狭窄,光照不良。在这种环境状态下,作业人员一旦进入搅拌筒内,容易发生错误操作,导致设备误启动,从而发生事故。

事故问责

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黄某辉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违章作业,在未佩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装备的情况下,冒险进入未断电的搅拌机搅拌筒内清理作业,操作不当,搅拌机误启动时,旋转的搅拌叶片将其卷入挤压受伤,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明旺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议由桃江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高某杰,中共党员,现任灰山港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主任,负责辖区内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存在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落实省市县《工贸企业预防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七条硬措施》不到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议由桃江县灰山港镇纪委给予其谈话提醒处理,并将落实情况报桃江县应安委办备案。

明旺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未按规定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建议由桃江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事故发生单位行政处罚。

来源 桃江县县应急局 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