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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智能手机深度嵌入日常交往的背景下,青年在移动社交中逐渐形成关于如何互动的共享规则,并由此影响媒介行为与心理福祉。基于社会技术视角与双过程模型,本文采用两阶段混合研究,首先通过6组焦点小组访谈(N=36)从日常经验中归纳出四类互动规范:响应性、干扰回避、公开互惠与临场感规范;随后用问卷调查(N=831)对规范结构进行量化验证,并检验“互动规范→目的性/习惯性手机查看→主观幸福感”的作用路径。结果显示:响应性、公开互惠与临场感规范同时促发目的性手机查看,目的性手机查看与积极情绪相关,进而增强幸福感;干扰回避规范抑制目的性手机查看,并通过消极情绪对幸福感产生负面影响。习惯性查看同时与消极情绪与幸福感相关,呈现双面效应。本研究建构并验证了青年移动社交的互动规范类型,并揭示了社会性互动期待如何转化为个体媒介行为与心理后果,为理解媒介行为的社会性基础及其心理影响提供了机制解释。

作者简介

李雪晴,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耘耕(通讯作者),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智媒时代香港青年网络意识形态分析与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CXW0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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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数字技术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使在线社交变得触手可及。随着智能手机嵌入日常生活,人们逐渐形成如何用手机与他人互动的期待与共识。比如,在公共场合大声通话常被视为不礼貌;朋友聚会中低头刷手机会被解读为对他人的忽视,频繁的媒介化互动演变出一套被青年群体广泛认可的社交规范,持续影响日常交往秩序。

现有关于媒介互动规范的研究已从多个互动情境切入,包括手机在公共空间中的使用礼仪(Lipscomb et al.,2007),手机给面对面交流带来的干扰,例如“低头冷落”(phubbing)(Chotpitayasunondh & Douglas,2016)和在场缺席(presence absence)(Aagaard,2016)。此外,还有研究考察人们对互动频率与时机的偏好与期待(Forgays,Hyman & Schreiber,2014),以及围绕断连和连接形成的具有集体主义文化特色的“疏联”行为(张杰,杨欣怡,黄从严,2025)。上述研究为理解移动媒介如何嵌入日常交往提供了基础,但总体上多以特定互动场景或现象为研究入口,未将媒介互动规范放置在更为一般的日常交往过程中加以系统概括。基于此,本研究立足于青年在日常媒介沟通中的普遍实践,识别并建构一套系统性的媒介互动规范,以呈现媒介化互动的规则并探讨其后果。

社交规范是社会层面的行为期待与评价标准,它会以显性或隐性的方式对个体的媒介行为产生影响。一方面,在媒介研究中,规范常被视为一种外在约束,强调个体在识别社会压力后进行的理性选择,如计划行为理论(Ajzen,1991)和规范性行为理论(Lapinski & Rimal,2005)等,规范被视为影响行为的理性决策因素,推动个体的目的性媒介行为。另一方面,以社会认知理论为基础的连接模型(Bayer,Campbell & Ling,2016)指出,规范通过内化机制沉淀为个体的认知图式,当群体期待在持续的社会学习与重复实践中被吸纳为内在认知时,个体的媒介行为超越理性思考,表现为无意识的媒介习惯行为。

互动规范作为自我管理(self-regulation)的参考体系,为个体提供行为引导与评价标准,并通过塑造媒介使用方式影响个人福祉。已有大量研究表明媒介使用与个体主观幸福感之间存在关联。既有研究从媒介使用数量(Taylor & Bazarova,2021)、频率(Chan & Li,2020)以及使用类型(Chan,2015)等维度考察媒介使用如何影响幸福感,然而,鲜有研究从心理过程出发区分有意识与无意识的媒介行为对幸福感的影响。其原因在于,无意识的媒介使用常被视为失控行为,等同于媒介沉迷或问题性使用,从而在逻辑上预设了其对幸福感的负面影响。事实上,近年来的研究表明,习惯性媒介使用并不总是意味着自我控制的失败(Chen,Cohen & Sundar,2022),相反,在某些互动情境中,它因降低认知负荷、减少决策成本而提升互动质量(李雪晴,符宝莹,2025)。基于现有分歧,本研究将媒介行为细化为有意识的目的性查看与无意识的习惯性查看两类模式,并列考察二者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

总结而言,本研究将互动规范视为社会层面的期待结构,分别从理性决策路径与内化习惯路径解释其对个人福祉的作用。其主要贡献如下:首先,通过质化研究识别并建构了一个多维度的互动规范结构,有效弥补了现有研究多聚焦于单一规范或具象场景的局限;其次,在量化数据验证规范维度的基础上,考察规范如何经由具体行为影响心理福祉,形成了“规范→行为→心理”的影响机制,突破了既有规范研究多停留在情境解读层面的现状;第三,研究区分了规范如何驱动有意识的目的性手机查看与无意识的习惯性检查这两类行为,揭示了规范作用的两种路径,并阐明了习惯性行为作为规范内化产物的社会性价值。

移动媒介互动中的社交规范

社会技术视角强调,技术的发展既受到社会、文化与政治力量的协同影响,而行动者在技术环境中会基于自身目标与文化理解对技术功能进行选择、调整与再利用(Leonardi,2012)。在这一取向下,技术社会建构(SCOT)与行动者网络等理论指出技术并非自发形成,而是在多元行动者的互动与协商中被建构,并在持续实践中与社会秩序共同演进(戴宇辰,2019;Pinch & Bijker,1984)。沿袭这一分析取向,本研究认为移动媒介中的社会交往不能从技术特征或用户行为等单一维度解释,而应追问技术条件如何在日常互动中被理解,并沉淀为相对稳定的互动规范。

可供性(affordance)体现了社会技术取向的核心主张,定义为在特定感知与行动能力条件下,技术环境与行动者互动所呈现的行动可能性(Gibson,1977)。可供性不仅包含实际能做什么,也包含可被感知的行动可能性(Norman,1988),并因可见、隐藏等形态差异和持续使用被不断重塑(Evans et al.,2017)。在媒介研究中,可供性使我们能够将移动媒介的技术条件界定为可被感知与调用的行动空间:用户在日常使用中对行动可能进行尝试、比较与评估,并在反复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共享的期待与协商结果,进而将行动空间中的行为规范化,形成互动规则,例如随时可及的连接规范(connection norm)(Bayer,Campbell & Ling,2016)。

本研究采用社会心理学取向,将互动规范界定为人际互动中广泛接受的行为规则与期待(Rhodes,Shulman & McClaran,2020)。遵守规范会带来信任、认可等积极反馈,违反规范则会引发关系紧张甚至社交排斥。从众研究已表明群体压力能够影响个体判断与行动(Asch,1946),Cialdini等人(1990)区分了描述性与指示性规范。随着媒介技术发展,传播学将规范视角延伸至数字情境,关注社交网络与移动通讯中规则如何生成并影响行为。

具体来说,移动媒介中的互动规范研究多以公共场所为切入点,集中体现在声音管理、视觉管理、与注意力分配方面,包括地铁等公共场所的手机外放及高声通话行为造成人际冲突(Forma & Kaplowitz,2012),未经许可的街拍、直播等影像捕获行为因僭越隐私边界成为公共空间伦理协商的焦点(华劼,2020),以及中小学课堂上的手机使用导致学生分心引发社会关注(澎湃新闻,2024)。

相较之下,私人情境中的手机互动规范围绕面对面互动与持续连接展开。其一,研究集中讨论手机如何改变面对面互动中的注意力分配与共在体验。在同伴互动中,使用手机常被解读为分心与忽视,即“在场缺席”(presence absence)与“低头冷落”(phubbing)(Chotpitayasunondh & Douglas,2016;Cui,2016),与关系质量下降、情感疏离等后果相关。但随着移动技术深度嵌入生活,媒介化分心也在部分情境中从失范现象转向可被容忍的互动方式,折射出规范的动态变迁。其二,私人互动中存在有关回应节奏与连接强度的规范。比如互动频率存在可接受边界,过度来电会引发反感(Licoppe & Heurtin,2001);而智能手机强化了持续在线与即时回复的期待,形成“保持连接”的社交规范,其不仅提升恋爱关系满意度(Li,2021);也会侵蚀自主性并诱发关系倦怠,呈现“连接悖论”(Halfmann & Rieger,2019;Leonardi,Treem & Jackson,2010)。在内容层面,积极表达具有情感强化功能,是普适性规范(Gable,Gonzaga & Strachman,2006),冲突性议题则常被延后至面对面互动以避免线索不足导致误解(Caughlin,Basinger & Sharabi,2016);在社交平台的公开互动中,点赞等行为也成为关系维护的常见期待,在工作与私人生活中被体验为社交压力(路鹃,李浩,王子涵,2024)。

关于移动终端互动规范的研究虽取得进展,但多聚焦于单一互动场景或行为,缺乏对互动规范的系统性整合,难以揭示数字时代人际互动的规则体系。其次,移动媒介规范研究多源自西方语境,由于规范具有强烈的文化敏感性,不同文化情境对行为适当性的评价存在差异,比如断联与疏联的差异(张杰,杨欣怡,黄从严,2025),由此需要更多的本土研究还原中国社会的日常实践。再次,以微信等超级App为代表的社交媒体涵盖了朋友圈、群聊等多元功能,形成了独特的媒介使用与群体规则,有待深化理解。最后,青年群体作为媒介使用与社会变革的主体,其媒介实践关乎社会发展进程,厘清我国青年群体的移动互动规范及其影响机制具有现实意义。由此,本研究提出以下研究问题:

RQ1:青年群体的移动媒介社交呈现出哪些互动规范?

互动规范与媒介行为:双过程模型

媒介规范是自我管理的参照标准,双系统模型(Dual Process Model)则是自我管理的重要方式。该模型认为,个体的行为同时受到两套心理系统影响:反思系统(Reflective System)与冲动系统(Impulsive System)。反思系统以目标与理由为核心,强调对行为后果的评估与自我控制;而冲动系统基于联想网络,容易被环境线索即时触发,表现为自动化、高效率的反应模式(Strack & Deutsch,2004)。

规范研究中的两条经典解释路径,为双系统区分提供了经验例证。第一类研究将规范理解为可被感知的外部期待与社会压力,强调个体在意识到“重要他人如何期待”或“群体如何评价”之后,通过形成行为意向并付诸行动来回应规范要求。其中,计划行为理论将主观规范界定为个体对重要他人期望与社会压力的知觉,并将其视为影响意向与行为的关键因素(Ajzen,1991;Fishbein & Ajzen,2010:129-144);规范性行为理论等进一步区分指示性规范与描述性规范,强调可感知的规范环境对行为的驱动作用(Lapinski & Rimal,2005)。这一路径与双系统模型中的反思系统一致,即规范首先以外在要求的形式被识别,继而通过权衡与意向转化为目的明确的媒介行动。比如,当用户认知到移动手机在维系社会资本和保障关系发展中的作用时,会通过反思系统目的性地查看手机满足社交需求。

第二类解释以内化机制为核心,强调规范并非只是外在规则,而是在持续互动与社会学习中被吸纳为认知图式与行为倾向。社会认知理论指出,观察学习与替代性强化会使互动中的期待逐渐内化为稳定倾向(Bandura,2001)。在媒介研究中,“保持连接”的社会认知模型指出,移动媒介社交中关于“随时可达”的互动期望,会在日常实践中沉淀为自动化的媒介行为与持续警觉(Bayer,Campbell & Ling,2016),并可能在提示音或情境线索下触发无意识检查(Oulasvirta et al.,2012)。这一路径与双系统模型中的冲动系统一致,即规范经由重复实践形成惯性,在情境线索作用下以无意识的方式启动行为。由此,习惯性手机查看可被理解为互动规范内化后的外显形态,相关研究亦表明,移动媒介所强化的“保持连接”互动规范与自动检查行为存在显著关联(李雪晴,符宝莹,2025)。

此外,两条路径并非泾渭分明。互动规范可能先以外部压力的形式促发个体行为,随后在刻意实践与重复中逐步转化为内在规范与习惯倾向。例如,“可及性”最初表现为及时回应的外在压力,个体为维系群体认同有意识地查看手机;但随着该行为被持续强化并与社会认可相联结,个体可能发展出持续在线的警觉状态,使手机检查行为逐渐自动化(Vorderer,Krömer & Schneider,2016)。因此,本研究以双系统模型为框架,将互动规范对媒介行为的影响区分为两条可检验路径:规范通过反思系统促发目的性查看,亦可能通过内化与线索触发机制经由冲动系统促发习惯性查看。基于此,本研究提出研究问题:

RQ2:在移动媒介的社交互动中,哪些互动规范会促发目的性的手机查看行为,哪些互动规范会促发习惯性的手机查看行为?

媒介行为与主观幸福感

双系统模型是自我管理理论的核心框架,用以解释个体在数字环境中如何在目标导向与线索诱发的自动行为之间进行选择与控制(Reinecke,Gilbert & Eden,2022)。在自我调节视角下,个体会围绕目标持续管理行为,包括目标设定、行为监控与冲动抑制,并在偏离目标时进行调整;当环境干扰占用认知资源或诱发冲动反应时,自我调节更易受损,带来压力与负性情绪(Hofmann,Friese & Strack,2009)。因此,双系统运转模式与个人福祉紧密相关,反思系统的主导意味着更强的自我觉知与控制能力,能减少目标冲突并提升积极情绪;而冲动系统主导则易导致行为在不同活动间切换,产生持续的资源消耗,对个体的情绪和心理幸福感造成消极影响。

作为衡量个人福祉的核心指标,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包含两个互补的维度,即情绪幸福感(emotional well-being)与心理幸福感(psychological wellbeing)。前者侧重于情感安宁,体现为个体在日常生活中体验到的积极与消极情绪;后者则强调意义建构,关注个体对生命意义、人生目标及自我实现的认知评价(Diener,Napa Scollon & Lucas,2009)。根据自我调节理论,手机使用对个人幸福感的影响差异,并不在于手机使用这一事实本身,而在于手机使用行为是目标导向的控制性行为,还是线索触发下的自动化反应。

然而,现有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心理过程的差异。早期研究多聚焦于使用时长与频率,元分析显示手机使用与幸福感仅存在微弱相关(Hancock et al.,2022)。后续研究虽扩展至主动或被动使用及问题性行为的差异化影响(Ansari et al.,2024),但多停留在“积极使用有益、消极使用有害”的总体判断层面,缺乏底层的解释机制。因此,需要对媒介行为进行细致的类型化划分,从心理过程出发考察其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

具体来说,就目的性查看而言,有意识的媒介使用总体上与更高水平的幸福感相关(Marciano et al.,2024)。作为目标导向的行动,它往往通过满足社交期待、积累社会资本等途径,形成使用与满足的良性循环(Chan,2015)。更重要的是,目标导向的使用强调自我觉知与意图控制,使个体能够评估效果并动态调整策略,从而带来积极情绪体验并提高意义感(Reinecke,Gilbert & Eden,2022)。

相较之下,无意识或习惯性的媒介使用常被视为缺乏意识与控制的使用模式(Bayer & LaRose,2018)。由于缺乏必要的自我观察与反思,自动查看会造成注意力中断与目标冲突,使个体在多重目标间频繁切换并消耗认知资源。已有研究表明,缺乏控制的使用方式伴随内疚、压力等负面体验(Halfmann,2021),并导致睡眠质量下降与问题性媒介使用(王纪申,刘文理,李强,2021),损害主观幸福感。

H1:目的性手机查看与(a)积极情绪和(b)心理幸福感正相关。

H2:习惯性手机查看与(a)消极情绪正相关,和(b)心理幸福感负相关。

少有研究解释移动社交情境中互动规范如何影响主观幸福感,因为规范往往并非直接作用于幸福感,而是通过塑造具体媒介行为(目的性查看与习惯性查看)影响个体福祉。因此,本文提出两类手机查看行为在互动规范与主观幸福感之间发挥中介作用。此外,既有研究表明情绪受到社会规范的影响(Nussbaum,2000),且情绪幸福感在媒介使用与心理幸福感之间起中介作用(Li & Chan,2022),由此本文提出情绪幸福感在互动规范、手机查看行为与心理幸福感之间的中介研究问题(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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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Q3:目的性手机查看行为和习惯性手机查看行为如何中介互动规范与心理幸福感之间的关系?

RQ4:情绪幸福感在互动规范和心理幸福感之间能否起到直接中介(互动规范→情绪幸福感→心理幸福感)和间接中介(互动规范→互动行为→情绪幸福感→心理幸福感)的作用?

混合研究法

本研究采用两阶段混合研究设计。第一阶段通过焦点小组识别移动社交中的友谊互动规范;第二阶段基于质性研究发现开发量表,并以问卷数据量化检验互动规范及其对互动行为与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对象为青年大学生,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实施滚雪球抽样,最终招募36名参与者,覆盖多个不同专业领域。研究共开展六组焦点小组访谈,每组6人,单次访谈时长60分钟到90分钟。核心议题包括:(1)规范识别:请受访者描述自己与朋友手机互动中最满意和最不满意的三次经历,通过积极和消极经验的对比,提炼群体广泛认可的规范因素,当特定行为成为共识性要素,会自发形成互动规则。(2)互动行为与后果讨论。我们询问了手机使用特征和感知到的情绪价值,使用“情境投射法”呈现典型互动场景中的互动规范,比如“考试结果不好时给朋友发微信,会希望朋友怎么回应?”要求参与者评估哪些是朋友应该做的,并深入探讨认同率较高的期望、规则及其影响。

在数据处理方面,经受访者同意后,我们对所有访谈录音进行了逐字转录,并参照Tracy(2024:227-250)的质性分析框架开展编码。首先,两名编码员进行开放式编码,独立提取初始代码(如“及时回复信息”)。对有争议的代码,本文作者和编码员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此循环直至所有编码结束。最后将重复和相似的代码合并,确定了16个条目(见表1),通过与既有文献对照形成高阶主题,即四类核心互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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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焦点小组访谈

通过焦点小组访谈,我们识别出移动媒介互动中的四类核心规范:响应性规范、临场感规范、干扰回避规范与公开互惠规范。它们共同界定了数字交流中何为适当行为,并由此塑造用户的行为选择与情感体验。需要说明的是,访谈并未刻意讨论手机的技术特性,但参与者普遍提及,移动媒介技术为互动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从而促成并强化互动规范;与此同时,青年群体也并非被动接受技术规制,而是在日常使用中通过选择与协商确立了互动规则,体现出技术特征与社交规范的双向建构关系。

1.响应性规范

在移动媒介交流中,响应性规范指人们期待交流对象在接收信息后迅速作出回应。90%的受访者提及该规范,它既包含能够即时传输信息的技术属性,也涵盖对接收者同步互动的期待。响应性由此被视为关系与情感投入程度的信号。正如受访者3.6所言(2023年3月15日):“我对延迟回复感到非常恼火。我认为我们一天到晚都带着手机;你应该看到了我的消息,但只是不在乎。”

在实践中,响应性规范通过两种方式呈现。第一是及时回复:一方发出信息后,另一方被期待在较短时间内回应。受访者普遍给出的可接受时间范围为12小时至24小时,因为这段时间覆盖了日常活动的一个完整周期,人们通常会在此期间查看手机。第二是及时告知:当暂时无法对话时,个体被期待至少发出“我在忙,一会儿回复”等提示,以维持沟通连贯性并表达尊重。由此,“迟缓”或“无反馈”不仅被视为沟通节奏被打断,更可能被解读为关系被轻视。参与者3.2(2023年3月15日)明确指出:“你可以通过回复速度来判断你们的关系。如果他立即回复,说明你对他很重要。我有一个朋友收到我消息两天后才回复。这种情况发生了两次,我再也没有和他说话了。”参与者3.4(2023年3月15日)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我们是朋友。如果我快速回复,说明我在乎你。如果你不快速回复,我可能对你没那么重要……有时你真的很忙,但你仍然可以简单说一下‘我现在很忙,稍后再聊’,对吧?”

同时,也有受访者提出了响应性规范造成的社交压力。受访者4.2(2023年3月15日)表示,“因为担心自己无法及时回复,会被视为对他人不够重视和尊重”。响应性规范是促使用户频繁查看手机的首要原因。由于担心错过对方的信息或未能满足“及时回复”的期待,人们会时刻关注手机通知,甚至“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也会下意识地打开手机检查是否有新信息”(受访者4.5,2023年3月15日)。随着即时通讯技术的普及,响应性需求加剧了个体对及时回应的期待与焦虑,对心理健康与人际关系有潜在的负面影响。

综合而言,移动技术为人们提供了同步互动的可能性,使得及时响应在日常交往中逐渐被群体接受并固化为互动规则,即响应性规范。该规范通过“及时回复”与“及时告知”塑造了移动沟通的基本节奏;同时,它所强调的是“及时性”(12到24小时)而非“即时性”。这种对回应时间的弹性调适,既体现了技术条件对交往伦理的重塑,也为个体在不同生活节奏下的回应差异保留了可接受空间。

2.干扰回避规范

干扰回避规范是以接收者便利为导向的互动规则,强调在移动媒介沟通中,发送者应有意识地避免采用可能给对方带来不便的表达方式。具体而言,该规范要求个体在选择沟通方式时规避可能打断对方活动或增加对方信息处理负担的做法,例如未经预约的语音通话、语音消息,以及冗长、结构复杂的文本。

在实际互动中,干扰回避规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在渠道选择上,个体更倾向于使用不强制对方即时响应的方式,如简短的文本消息,其既能传达关键信息,又能让接收者按自身节奏处理。多位参与者强调,移动沟通应当追求简洁、高效的即时交换体验。参与者5.5(2023年3月17日)表示:“我会在长消息中错过关键点,但快速交换短消息会让我感觉我们在一起,就像面对面互动一样。”其次,用户普遍反感未经提前告知的语音通话和语音消息,因为这类方式要求接收者中断当前任务来接收信息,降低了信息接收的效率和舒适度。参与者2.4(2023年3月10日)提到:“语音消息非常不方便。我在课堂上无法听,在嘈杂的地方也无法听清楚。”

移动媒介为沟通提供了多种模态,使信息得以在不同形式间灵活切换;但这也意味着发送者需要在技术空间中做出情境化选择。基于干扰回避规范,信息发送者需要考虑接收者所处情境与信息处理成本,规避具有强中断性或高处理负担的形式,如未经预约的语音通话、语音消息及冗长文本,转而采用低侵入、更易处理的信息传递方式,提升双方的互动体验。

3.公开互惠规范

公开互惠规范指在移动社交媒体平台上,朋友通过点赞、评论等行为维持互动平衡的规则。它要求个体在朋友圈、微博等可见场域中通过公开互动的方式展示友谊,从而向他人传递关系平衡与相互重视的信号。因此,公开互惠规范是一种将私人关系互动置于公众语境中以维护关系平衡的行为准则。

公开互惠体现在社交媒体上相互回访和互动的交换模式中。个体在关注或访问朋友的社交账号后,如微信朋友圈、小红书账号等,期望获得对等的关注和回应,包含点赞、评论等行为;此外,个体在发朋友圈后会积极观察朋友是否参与互动,以确认友谊是否得到公开呈现。参与者4.2(2023年3月15日)提到:“发朋友圈后,我会检查我的朋友是否给我点赞和评论……如果她回复了别人,但没有回复我,这无异于公开处决。”,这表明,在公开可见的互动场景中,“是否回应”不仅是两人之间的沟通问题,更成为可被比较、可被旁观的关系信号。由于互动痕迹对他人可见,友谊得以被展示,也使互惠不再只是私下往来,而是要求双方在公开反馈上保持相对平衡,以示关系对等。

青年群体之所以会关注互动反馈,关键在于移动社交平台提供了高度的可见性,点赞、评论等反馈被外显为可观察的互动痕迹,使关系维护不再仅发生于私下交流,而是嵌入到一个可被他人旁观与解读的公开结构之中。在高度的可见性下,获得对等回应被视为“被重视”的证据,增强自我价值感与归属感;正如受访者1.5(2023年3月10日)所说,“你来我往说明彼此在乎,这样才能关系长久。”但同样由于互动痕迹的公开可见,互惠也更容易转化为可被评估的社会要求,即为了避免失礼,用户不得不参与点赞与回访,进而削弱互动的自发性与真诚性。

4.临场感规范

社会临场感规范指在移动媒介环境中,沟通双方共同努力营造如同面对面般的真实感与亲近感,使彼此能够感知到对方是一个“真正在场的朋友”。这一规范以媒介的多模态可供性为基础,如文字、表情符号、语音消息等,其核心在于能否合理选择与组合不同媒介线索,并投入必要的注意力与理解成本,在远程情境下重建交往的真实感与情感连结。

相较面对面交流,在线互动缺少表情和语气等情境与情感线索,容易造成信息传递不充分和情绪表达不到位。为弥补这一缺口,参与者普遍强调需要借助多种媒介线索来表达想法与情绪:既要会使用文字、表情包、语气助词等不同线索,也要能将其有机整合。比如单独使用表情符号,有时会被对方理解为敷衍或缺乏真诚。参与者6.5(2023年3月17日)提到:“笑脸并不是真正的微笑,它只是一种打发你的方式。”相反,受访者5.2(2023年3月17日)和4.6(2023年3月15日)建议将文字说明与表情符号或语气词搭配使用(如:好的+笑脸),既能传递内容,又能准确地呈现情绪与态度,提升表达的可信度与亲近感。

除线索组合外,临场感规范还要求互动双方投入注意力,以准确解读对方意图并作出匹配回应。移动媒介使人们能够同时管理多重对话、与不同对象并行互动,这在提高沟通效率的同时也可能导致误解。例如参与者4.2(2023年3月15日)提到,当她分享负面情绪时却收到“哈哈哈”的回应,感到非常受伤,认为对方并未真正关心或理解自己。当回复缺乏专注、呈现出轻率或机械特征时,会被解读为不尊重或不关心,从而损害关系。

总体而言,社会临场感规范的形成与移动媒介的多模态可供性密切相关,文字、表情、语音等功能为远程互动提供了线索和营造“在场感”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并不会自动转化为真实的互动体验,而需要互动者在具体情境中对线索进行选择、组合与语境化使用,并投入注意力以完成准确解读与回应。正是在媒介可供性被反复使用与评估的过程中,群体逐渐形成对在场感的共享期待。遵循该规范有助于将平台提供的线索资源转化为理解与支持,增强关系的亲近感与稳定性;反之,忽视线索搭配与注意力投入,即便技术上具备表达与连接的可供性,也可能因线索不足或误读而加剧误解与冲突。

(二)问卷调查

第一阶段通过焦点小组访谈,我们识别了移动媒介互动中的常见规范,并初步了解其对手机使用行为与个体心理状态的影响。鉴于质性研究在样本代表性与效应检验上的局限,第二阶段开展问卷调查,对访谈提炼的四类规范进行量化验证,并检验其作用机制的普适性。问卷采用分层抽样。首先,从学生数量最多的三个城市——北京、上海和广州中,各随机抽取两所公立大学,共计六所高校;再从六所高校开设的所有公共必修课中,随机抽取2至3门课程。获得任课教师许可后,各校研究助理在课堂上发放问卷链接并组织现场填写。最终获得有效问卷831份。

(三)变量测量

1.移动媒介互动规范

问卷题项来源于焦点小组访谈结果,通过本文两名作者的评阅及和5名受访者确认,精练语义和问项,将质性主题转化为可测量的17个题项,通过前测(N=135)删除了交叉载荷的题项。在正式调查中结合探索性因子分析(EFA)与验证性因子分析(CFA)检验因子结构,并评估量表信效度。为探究因子结构,正式样本被随机划分为两个子样本。首先在子样本1(N=437)对16个题项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采用主轴因子分解(principal axis factoring)与斜交旋转(promax rotation)提取潜在结构,并以因子载荷大于等于.40、特征值(Eigenvalue)大于1及scree plot结果作为题项保留标准。结果显示,四因子结构清晰,所有特征值大于1,各维度题项在所属因子上的载荷均达到中高水平(见表1及其说明)。

随后,研究者使用Mplus在子样本2(N=444)上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CFA)检验四因子模型。初始模型拟合为χ2(98)=632.29,p<.001;CFI=.88,TLI=.86,RMSEA=.11,SRMR=.05。结合修正指数与题项内容分析,考虑到部分题项在媒介形式、表达策略或句式结构上存在相似性,允许其误差相关后,模型拟合显著提升:χ2(93)=277.22,p<.001;CFI=.96,TLI=.95,RMSEA=.07,SRMR=.04,所有互动规范的平均方差提取量(AVE)均大于0.50,组合信度(CR)均大于0.7,支持了四维度互动规范的结构效度。

2.目的性手机查看

该量表改编自Li(2021),测量受访者对三项陈述的认同程度:(1)我会有意查看手机来与朋友保持联系;(2)我会有意查看手机以了解朋友正在做什么;(3)我会有意查看手机来与朋友分享经历和情感。三项取平均值形成测量指标。

3.习惯性手机查看

该量表采用自我报告习惯指数(self-report habit index)(Verplanken & Orbell,2003)中被广泛使用的六个题项,如“我在不知不觉中开始使用手机”和“我会自动打开手机”等,六项取平均值形成测量指标。

4.情绪幸福感

本研究采用积极与消极体验量表(SPANE)测量情绪幸福感(Diener,Napa Scollon & Lucas,2009),要求受访者评估其体验正、负情绪的频率。积极情绪由五项正面情绪(快乐、良好、喜悦、积极、满足)取平均值形成;消极情绪由五项负面情绪(愤怒、恐惧、糟糕、悲伤、消极)取平均值形成。

5.心理幸福感

心理幸福感量表包含8个条目(Diener,Napa Scollon & Lucas,2009),如“我积极投入和参与日常活动”和“我的生活充满目标和意义”等,各项取平均值形成指标。

6.控制变量

本研究将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和家庭月收入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受访者主要集中在18岁至24岁(97.3%),男性样本占56.0%(493人)。样本主要分布在大一和大二(69.1%)两个年级,符合公共必修课学生群体主要为本科早期阶段学生的现实。此外,家庭月收入分布较为分散,其中5001元至10000元的比例最高(28.4%),其次为10001元至15000元(20.0%)。

(四)问卷调查的研究发现

本研究基于表2的偏相关矩阵进行路径分析,以排除控制变量的影响。原始模型拟合度一般:χ2(4)=31.21,p<.001;CFI=.97,TLI=.81,RMSEA=.09,SRMR=.02。参照Kline(2011),为简化模型删除不显著路径后,修订模型(图2)拟合良好:χ2(13)=38.23,p<.001;CFI=.98,TLI=.95,RMSEA=.05,SRMR=.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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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RQ2(图2),研究发现响应性规范、临场感规范与公开互惠规范均与两类手机查看行为正相关;干扰回避规范与目的性手机查看负相关。目的性手机查看与积极情绪和心理幸福感正相关,H1a和H1b得到支持。习惯性手机查看行为与消极情绪和心理幸福感正相关。假设H1a、H1b和H2a均得到支持,H2b未得到支持。

关于RQ3至RQ4的中介效应(见表3),干扰回避型规范与心理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受到消极情绪的负向中介。其余三种规范与心理幸福感之间均存在显著的正向间接效应。具体而言,响应性规范通过目的性手机查看和习惯性手机查看对心理幸福感产生正向影响;公开互惠规范通过目的性手机查看对心理幸福感产生积极影响;临场感规范则通过目的性手机查看、习惯性手机查看以及积极情绪提升心理幸福感。此外,目的性手机查看和积极情绪在三种规范与心理幸福感之间表现出显著的链式中介效应:响应性规范、公开互惠规范和临场感规范均通过目的性手机查看和积极情绪对心理幸福感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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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聚焦青年移动社交中的互动规则及其心理后果,旨在识别移动沟通中的互动规范,并检验这些规范如何通过促发不同类型的媒介行为影响个体的主观幸福感。为此,我们采用两阶段混合研究设计:第一阶段通过焦点小组从日常经验中归纳出四类互动规范:响应性、干扰回避、公开互惠与临场感规范;第二阶段通过问卷调查对规范类型进行量化验证,并在自我调节视角下检验“规范→目的性/习惯性手机查看→主观幸福感”的作用路径。结果表明,响应性、临场感与公开互惠规范通过促进目的性手机检查行为提升主观幸福感;相较之下,干扰回避规范通过减少目的性手机检查行为对幸福感产生负向作用。此外,目的性手机查看更容易引发积极情绪,而自动化的手机检查则更容易与消极情绪相伴。

(一)移动媒介互动规范

移动媒介塑造了一个可移动互动的技术环境。它通过即时传输、多模态表达与公开可见等特征,为用户提供了新的行动空间与互动线索。但技术条件并不会自动生成用户的互动秩序。相反,用户在日常互动中对媒介化的交往行为进行选择、比较与调整,并围绕何为得体展开意义协商,最终使具体的媒介行为逐步沉淀为可被普遍遵循的互动规范,对社会交往方式产生影响。

本研究识别出的四类规范,展现了技术条件与行动意义协商生成的互动文化。响应性规范与临场感规范既呼应媒介丰富度与社会临场感理论关于“同步互动”和“线索补偿”的判断,又呈现出移动社交时代的实践转向:尽管技术上具备即时沟通的可能,青年对回复时效的期待仍被协商为合理的“及时性”,可接受的阈值集中在12小时到24小时;但过长延迟仍会被解读为忽视关系。与此同时,技术设计不断增加媒介线索来增加临场感,但在实践中,临场感并非由线索数量简单累加而来,频繁使用表情包等做法反而会引发对真诚度质疑,而移动沟通中更关键的是对文字、表情、语气与语音等线索的整合与语境化使用,以弥补远程互动中语境信息的不足。

干扰回避规范与公开互惠规范体现了移动媒介的多模态与可见性设计带来的张力。一方面,多模态为沟通带来便利,也放大了中断与负担的风险,促使用户发展出以“接收者便利”为导向的干扰回避规则,在表达方式上主动规避语音通话、语音消息与冗长文本等高侵入或高处理成本的形式。另一方面,平台的点赞、评论等功能将互动痕迹嵌入公开可见的结构之中,使友谊维护同时具有私密交流与公共展示的双重属性,进而催生公开互惠规范,使得关系需要通过可见反馈传递对等与重视的信号。

从可供性视角看,上述发现并非意在证明某些平台功能会线性地产生特定规范,而是表明移动媒介的技术特征只有在行动者的情境感知与关系目标中被激活时,才会转化为可行的互动路径与可被讨论的交往依据。换言之,可供性关注的不是平台有什么功能,而是技术条件在具体交往中如何被用户理解为一组具有差异化成本、风险与含义的行动可能,并进一步成为判断个人偏好、他人态度与关系质量的可见证据。当某些行为因其更易被观察、比较与归因而被反复调用为关系的解释线索时,它们就不再只是可选操作,而会进入得当与否的评价体系,并在互动中被逐步稳定为共享期待。因而,可供性在允许我们在避免技术决定论的同时,说明技术如何通过改变人际交往的组织方式与评价方式,参与社交规范的形成与协商。

进一步看,社会技术视角强调技术与社会的互构关系。技术在使用中被再造,社会实践也被技术条件持续重塑。在这一框架下,可供性对社会交往的影响得以上升到文化层面。当由可供性催生的群体规范在长期使用中被符号化,并逐渐嵌入平台设计与运行逻辑时,它便稳定为一种互动文化,反过来塑形用户的感知与行动。以“已读回执(read receipt)”为例,它最初是对异步沟通中的不确定性作出的设计回应(Chou et al.,2022)。然而,在中国强调关系和谐与面子管理的互动语境中,已读不回极易被解读为对关系的怠慢,该设计将原本可被模糊处理的回应节奏转化为了可被追责的关系证据。因此,该功能被撤回本质上是技术设计对既有交往价值的主动适配。

据此,本研究将可供性理解为文化生成的前提条件。可供性首先提供行动可能,再经由群体实践与意义协商转化为规范,最终沉淀为相对稳定的文化秩序并反作用于技术设计。这一视角弥补了以往可供性研究偏重微观个体行为、忽略文化层面生成机制的不足,将技术与社会的双向生成落实为可观察、可检验的互动文化研究。

(二)互动规范、媒介行为与主观幸福感

量化研究揭示互动规范如何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查看行为影响个体的心理福祉,将互动规范的社会性约束落实为可检验的心理机制。基于双过程视角,互动规范可以推动两类媒介行为:一类是反思系统主导的目的性查看,另一类是无意识控制的习惯性查看。结果显示,响应性规范和临场感规范会同时提高目的性手机查看与习惯性手机查看,临场感规范促进目的性查看,而目的性查看提升积极情绪,由此响应性、公开互惠和临场感规范通过目的性手机查看和积极情绪对心理幸福感产生积极影响。而干扰回避规范抑制目的性查看,并通过消极情绪对心理幸福感产生负向影响。

响应性、临场感与公开互惠规范之所以带来积极后果,是因为它们更容易将移动媒介使用纳入反思系统的目标评估之中,也就是规范为行动者提供了可操作的评价坐标,包括何时回应、如何表达、是否需要可见反馈等,从而增加目标清晰度与互动投入,推动个体以关系维护为目的进行查看与回应。此类目的性查看的幸福感增益,与媒介使用多少无关,而是更接近自我管理研究所强调的目标一致性。尤其是当媒介行为与关系目标对齐时,个体更容易获得关系确认、社会支持与自我效能等心理资源(Reinecke,Gilbert & Eden,2022),并通过积极情绪的积累转化为更高的心理幸福感。

值得注意的是,习惯性手机查看具有悖论式影响。它一方面与消极情绪相关,另一方面却仍可以提升心理幸福感。换言之,移动社交中的自动查看不能简单被归类为问题性使用,而是一种被规范内化后的连接维持机制。与“保持连接”的社会认知模型一致,规范不仅驱动有意识的回应,也会在重复实践中转变为媒介习惯,使个体在较低意识控制下维持关系的可达性与互动秩序(Bayer,Campbell & Ling,2016)。习惯性行为确实可能携带情绪代价,例如失控感,因此与消极情绪相关;但同时,它也可能通过降低互动不确定性、减少关系维护的决策负担产生心理收益。由此,本研究修正了媒介习惯是负面行为的简单逻辑。

干扰回避规范对幸福感呈现负面影响,在于其在日常实践中的实现方式常被落实为极简表达、异步优先与延后处理。当用户遵循干扰回避规范时,会限制使用某些高效的沟通方式,如语音消息。其结果是目的性手机查看被减少,深度联络与信息澄清的机会减少,互动空间随之缩小。此外,表达被过度简化使情感与意图的可见度下降,积极情绪难以积累且更易引发消极情绪。同时,干扰回避规范并非仅仅影响对他人的沟通,也给用户自身带来了额外的压力。用户需要关注沟通方式是否得当,避免因过度打扰对方而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后果,持续的自我监控和行为限制会导致焦虑或压力的积累,影响整体的心理福祉。

(三)研究不足及未来研究方向

最后,本研究仍有局限。其一,样本主要来自我国青年学生,而社会规范具有群体与文化差异,结论未必适用于其他人群,后续研究可以进行跨文化比较。其二,本研究为横截面设计,难以识别互动规范、媒介使用与幸福感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其动态变化。后续可采用纵向追踪或实验干预,在多时间点检验其因果效应。

本文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26年第2期。

本期执编/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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