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日前召开,国务院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会议审议。报告显示,试点开展以来,司法部先后组织开展5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646名港澳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
报告指出,试点政策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得到各有关单位、港澳特区政府、港澳法律界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试点将于2026年10月4日到期,各方高度关注后续安排,普遍希望将试点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
持证港澳律师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全覆盖
2020年8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为期三年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将试点期限延长三年至2026年10月4日。
报告显示,试点开展以来,司法部先后组织开展5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2000多名港澳律师报名参加,646人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其中香港法律执业者544人、澳门执业律师102人。
从地域分布看,持证港澳律师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全覆盖,其中广州166人、深圳351人、珠海58人、佛山13人、惠州11人、东莞19人、中山16人、江门6人、肇庆6人。从执业机构看,持证港澳律师在190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其中在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执业106人、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540人。
持证港澳律师参与商事纠纷化解和国家法治建设
报告指出,通过试点,越来越多港澳律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掌握内地法律知识,加深了对国情和国家法治建设成就的认识,更加坚定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进一步发展壮大了港澳法律界爱国爱港爱澳力量。
在服务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方面,持证港澳律师充分发挥熟悉普通法和葡语系国家法律的独特优势,积极办理相关民商事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81名持证港澳律师担任内地仲裁机构仲裁员,71人担任内地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员,26人担任广东省各级法院特邀调解员,促进高效化解跨境商事纠纷。
在助力港澳律师参与国家法治建设方面,24名持证港澳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近百份高质量建议、提案。多名持证港澳律师担任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政府法律顾问,80余人在广东省市律师协会有关委员会任职,40余人参与广交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法律服务工作。
报告提出,试点将于2026年10月4日到期,各方高度关注后续安排,普遍希望将试点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吸引更多优秀港澳律师参与国家法治建设,为开创“一国两制”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根据报告建议,对律师法进行修改,为试点到期后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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