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我发了那条讲顺德渔村的视频,评论区炸了。我一条一条翻,越翻越睡不着,最后干脆爬起来,又录了条视频。
我以为监控视频一放出来,真相就大白了。大家会看到,那个宝妈自己把电动车停在人家店门口的正中间,堵着通道。保安从头到尾没有赶她走,只是让她把车挪到边上去,人可以在那里避雨。最后保安把她的车推到一边,有人就说“推车等于推人”。
我看到这些评论,真的,气得手抖。
我不是气宝妈。我是气那些看了完整监控、依然选择站在她那一边的人。
在大众眼里,有两种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种叫神,一种叫弱。
只要你是弱者,你就天然正确。你做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别人说你一句,就是欺负你。别人让你挪个车,就是驱赶你。别人推你的车,就是推你的人。
但我想问一句——恃强凌弱是坏,恃弱凌强就不是坏了吗?
“我弱我有理”这个观念,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理所当然了?
我一直觉得,我们评判一个人的行为有没有问题,至少要依据两条标准。
第一,他的行为有没有违反社会规则。
第二,他的行为有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
如果两条都是肯定的,那这个行为就是错的。不管他是强者还是弱者,不管他是明星还是普通人,不管他身边有没有带一个孩子。
拿这件事来说。宝妈把电动车停在人家店门口的通道上,这是公共场所,但不是她家的停车场。影响了店铺的正常通行,这是损害了别人的利益。保安让她挪车,合情合理合法。她不挪,还拍视频断章取义发到网上,引导网暴。这两条标准,她全占了。
但大众不管这些。大众只看得到她是一个女人,她带着孩子,她在下雨天。够了,这三个标签凑齐了,她就是对的。谁敢说她一句,谁就是冷血。
这就是我所说的,公众审判力的倒退。
当大家的注意力全部由情绪掌控,事实就不重要了。谁看起来更惨,谁就是对的。谁声音更大,谁就是正义。
这让我想起另一个事——陈冠希艳照门。
当年这件事闹得多大,大家都知道。陈冠希拿去修电脑,维修店的员工私自把他电脑里的照片拷贝出来,传到网上。你们想一想,从社会角色来说,陈冠希是客户,维修店提供服务,保护客户隐私是基本的职业操守,这是规则。那个员工的行为,既违反了社会规则,也严重损害了陈冠希和照片中那些女性的利益。
这件事谁对谁错,清清楚楚。
但结果呢?被骂到道歉、被骂到退圈、被骂到远走他乡的,是谁?是陈冠希。那个泄露隐私的员工反而没人追究了。大众一边倒地同情那些照片中的女性,然后把所有怒火都发泄在陈冠希身上。没有人去想,他也是受害者。他的隐私也被曝光了。他的人生也被毁了。
后来黄子华在栋笃笑舞台上公开说,香港人欠陈冠希一个道歉。他把这件事称为香港娱乐圈的悲哀。
我觉得不只是香港娱乐圈的悲哀。是整个时代的悲哀。
在这个随时都可能被社死的年代,大众的舆论,其实就是对一个人的审判。没有法庭,没有辩护,没有上诉。一群人躲在屏幕后面,凭着一段掐头去尾的视频,凭着几张截图,凭着一股情绪,就能把一个几十年的老字号骂到关门,把一个保安大叔骂到不敢出门,把一个明星骂到退圈。
然后呢?真相出来了,反转了,那些人散了,去下一个热点继续骂了。没有人道歉,没有人反思,没有人觉得自己当初的判断有问题。
我今天说这些,不是为了帮顺德渔村洗白,也不是为了替陈冠希翻案。我只是觉得,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开口之前,愿意多问自己一句——我看到的,是全部的事实吗?我的判断,是基于情绪还是基于规则?那我今天就不会气得半夜睡不着觉了。
可惜,愿意问自己这句话的人,太少了。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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