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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邮人寿原总经理党均章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98万元(其中24万元未实际取得),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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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均章,1963年出生,职业生涯横跨央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及民营企业。他早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工作,后调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历任总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等职务,管理资金规模逾万亿元。此后出任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底,他从体制内离职,先后担任宝能集团副董事长、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4月退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9年期间,党均章利用担任邮储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中邮人寿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融资审批、业务合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798万元,其中24万元系未遂。其中一笔金额最大的是帮助上海银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党均章以现金形式收受500万元。另一笔涉及侨兴集团有限公司的融资项目,党均章收受102万元。此外,他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多家企业的融资业务中收受贿赂。

2025年5月,其在住所被带走调查,此时距其退休已过去约两年时间。

办案机关透露,党均章案的发案线索来源于“美吉特ABS欺诈案”。该案涉及昆山美吉特商业广场项目,该项目以伪造的底层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约21亿元。案件侦办过程中,多名涉案人员供述了向党均章行贿的事实,由此牵出其受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