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必须先表扬大理相关单位对公民生命权的无比尊重和负责,就以眼前这座兴盛大桥为例,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被越来越多生活不顺或者遭受挫折的有轻生意图的人青睐上,而为了应对这种频繁出现的“危机”,经我断断续续十多天的观察,以及询问桥上的路人和环卫,确认每天都会有至少两辆警车和消防救援车分别驻守在桥面的两边,可以说真是把“防患于未然”做到了极致。
亲眼所见,除了有消防和公安的制服帅哥在桥上不停地来回巡视,也有一些身穿常服的工作人员会坐在桥边“蹲点”,虽然上前稍作搭讪,并没得到明确的信息答案。但通过他们之间的互动以及所处位置,显然只是职能分工不同罢了。而我当时的感受就是,一座大桥,每天要这么多警力人力守护着,是多么大的对公共资源的浪费啊!
毫无疑问,每当警笛划破长空,消防、公安、医疗等多部门便需紧急联动,每一次惊心动魄的水上救援,都是一次社会资源的巨大消耗,更牵动着无数家庭的神经。然而从根源上看,单纯的驻守巡视虽显“极致”,却终归只是一种被动防御。要维护社会秩序、减少相关单位负担,必须建立更严密的干预机制和惩罚机制。
说实话,就今年,我已经在网上刷到不下6次,不同时间不同人物的跳河视频,但蹊跷的是,从来都没刷到过后续,最多只是一次救援小艇冲过去捞人的画面。个人觉得兴盛大桥既然已经如此“出名”,既然已经如此被动,为什么不主动出击,把那些跳桥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最终是如何安置的信息大致公开一下呢?相信每位正常的市民游客,都不会觉得这是城市管理方的责任,而只会感叹轻生者的软弱或者替他们家人感到惋惜。
而最重要的是,针对频繁发生的跳桥事件,相关部门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浪费公共救援资源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记得多年前在报纸上就看到过有哪座城市就是这么处理的。总之一句话,绝不能让“一哭了之”或“一救了之”成为变相鼓励!目前来看,也只有让法律的警示作用真正显现,才能遏制这种不负责任的极端行为,让宝贵的警力和救援资源浪费在驻守兴盛大桥上面,确实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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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跟那些突然有点想不开的,还想跑到兴盛大桥上打卡的朋友们说,佛曰“众生皆苦”不是没有道理的,生老病死是常态,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其实大家也都在经历着,大理的生活环境很舒适,如果心有嗔念恶觉,不妨随缘寻些小众的寺庙庵堂,可以去静静游览甚至做做义工,相信会很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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