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张冬梅
6月25日,滕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滕州市“推进集采政策落地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有关情况。滕州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葛全振,滕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厚岳,滕州市医保局医药价格招采科科长刘书清,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张延博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葛全振介绍,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部署。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医保部门将集采改革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深化三医联动、引导医药产业良性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以来,滕州市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集采工作部署,狠抓国家集采政策落地,将制度红利实实在在送到群众身边、落到医疗机构一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医保力量。
集采改革纵深推进,群众就医负担持续减轻。近年来,随着集采批次持续增加、覆盖品类不断丰富、应用范围逐步拓宽,群众用药、用械成本大幅下降。医药机构广泛参与。自2019年12月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滕州市辖区内30家公立医院全部严格落实集采各项要求,做到应采尽采、全面执行。在此基础上,滕州延伸服务触角,于2023年8月启动“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推动集采药品走进定点零售药店、村卫生室及民营医院,目前已有338家药店、353家村卫生室、13家民营医院参与其中,构建起公立医疗机构、基层网点、民营机构全覆盖的集采使用网络。品种种类不断丰富。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执行国家集采药品11批、国家集采耗材6批、省级及省际联盟集采多批,覆盖药品980种、高值医用耗材44类。今年以来,第十一批国家集采55种药品全面落地、国家1-8批集采药品接续采购316种。降价减负效果显著。2019年12月至2026年5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累计使用集采药品、耗材总金额达10.18亿元,累计为参保患者直接节省医疗开支9亿多元,有效破解群众“看病贵”难题。
宣传引导多点发力,集采产品使用面持续拓展。构建集中宣传、常态推广、激励引导的立体化工作体系,不断扩大集采覆盖面与影响力。集中宣传聚共识。将12月作为滕州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宣传月,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联合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开展药品集采政策专题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知晓度。常态推广树典型。通过设立宣传站、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推文、集采宣传短视频、门头广告屏播放等方式阶段性宣传第十批和第十一批国家集采药品落地。4月,专门对2025年度集采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以先进典型引领集采工作走深走实。资金奖补提干劲。严格落实集采结余留用考核机制,以实打实的资金激励调动医疗机构参与集采工作的主动性。2025年度,全市共向25家公立医疗机构发放集采结余留用资金2361万元,金额实现历史性突破,进一步规范了临床诊疗行为,实现了患者、医院、医保三方共赢,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结算模式优化升级,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提升。在抓实采购、推广使用的同时,滕州市同步推进结算服务提质增效,以实打实的举措为医药企业减负松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集采改革落地生根。创新工作机制。按照山东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医保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实施方案》(鲁医保发〔2021〕41号)相关规定,滕州依托招采子系统发挥数据赋能优势,全面推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模式,统一从医疗机构月度医保结算款中代扣集采药品、医用耗材货款,有力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三医”协同发展。打通结算渠道。自2022年8月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现集采货款直接结算,明确供货与回款时限,医药企业当月供货,次月即可收到货款。截至目前,渠道运行高效顺畅,累计直接结算货款总额达6.2亿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集采货款直接结算率达到100%。压缩回款周期。结算模式优化后,医药企业回款周期从原先平均6个月缩短至15天以内,在医保基金正常拨付情况下,回款及时率可达100%。此举有效缓解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打消经营后顾之忧,从根本上保障全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持续稳定供应。
葛全振表示,下一步,滕州市医保局将秉持“上善医保、为民先锋”的初心使命,持续巩固药品耗材集采改革成果,让改革红利惠及千家万户,让全市群众有更多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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