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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

2026年6月26日是第39个国际禁毒日。毒品犯罪是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毒品犯罪分子通过洗钱将违法所得转化为合法收益。毒品危害巨大,增强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履行反洗钱义务,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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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毒品洗钱”

毒品洗钱,是指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将毒品种植、制造、贩运、走私所得赃款进行清洗,以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合法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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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洗钱”的危害

毒品犯罪分子通过洗钱将违法所得转化为合法收益,既逃避了法律制裁以供其挥霍,也为其扩大犯罪规模、实现卷土重来等提供资金支持,对国家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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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洗钱”主要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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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物流寄递”贩毒活动不断增多,互联网虚拟平台、论坛、群组等成为涉毒活动聚集地,通过网络赌博和虚拟货币进行洗钱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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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交易方式从现金居多转变为使用现金、电子银行、ATM等多种方式,以“现金+第三方支付”的组合方式切断资金链,规避金融机构追查资金来源和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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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金融产品或非金融领域清洗,如投资、消费、购买保险、黄金、理财等,非法资金呈现从传统金融领域向非金融领域渗透蔓延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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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角毒品持续渗透,大宗毒资通过跨境地下钱庄结算,钱庄“对敲”割裂涉毒资金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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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制贩毒问题持续显现,个人购买化学原料、仪器、辅料等商品搭建小作坊进行制毒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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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毒、诈、赌”违法犯罪呈合流的态势明显,且毒品犯罪往往与赌博、色情、黑社会等犯罪息息相关,伴生趋势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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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洗钱”的经典案例

吴某洗钱案——利用网络支付收取并转移毒资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贩毒人员崔某(另案处理)多次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张某、闫某。崔某在自己没有微信的情况下,让购毒人员添加吴某的微信,吴某明知崔某贩卖毒品仍多次通过自己的微信帮助崔某接收毒资2万余元并取现转移。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在明知崔某贩卖毒品的情况下,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使用微信帮助崔某收取毒资2万余元并转移,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洗钱行为作为毒品犯罪的关键“资金通道”,为上游犯罪提供经济支持并加剧其社会危害。人民法院依法对吴某定罪处罚,彰显了严惩洗钱犯罪、斩断毒品资金链条的坚定立场,实现对毒品犯罪与洗钱犯罪的全链条打击。通过对洗钱行为的精准打击,警示公众切勿参与涉毒资金流转,从经济基础上摧毁毒品犯罪的再生能力,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安全稳定。

(来源:焦作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