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学生起诉海南航空提前10分钟起飞”一事引发关注。6月25日,该名大学生胡栋诚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目前已收下海航方面赔偿的住宿费用,将在海航修改运输总条件、双方无异议后,再签署调解书。”26日,海南航空方面向南都N视频记者表示,“关于运输总条件的修订工作正在推进中,预计将于7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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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栋诚与海南航空客服的沟通截图。受访者供图

胡栋诚告诉南都记者,自己计划于4月3日7时40分搭乘海南航空从深圳飞往呼和浩特的HU7731航班。“我原定在石厦站乘坐首班地铁,于6时44分到达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在无托运行李且有易安检的情况下,我很确定自己能在7时20分的截止登机时间前赶上飞机。”

3月25日,胡栋诚接到海航通知,航班起飞时间提前至7时30分。胡栋诚告诉南都记者,“航班起飞时间提前了10分钟,会导致截止值机和截止登机的时间也相应提早10分钟,我认为存在误机风险。当天,我向海南航空提出免费退改签或报销登机前一晚的住宿费或打车费,海航以‘未超15分钟’为由拒绝。”

南都记者注意到,《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客票变更”一栏显示,“航班取消、航班出港延误/提前超过15分钟、航程改变、舱位等级变更及承运人无法运行原航班等情形,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非自愿变更。”

3月27日,胡栋诚正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我在诉讼请求中写明了要求海航赔偿我前一晚住宿费103.84元,并承担诉讼费,更重要的是确认海航运输总条件中的格式条款无效。”

胡栋诚向南都记者表示,5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件。“5月22日,海航向我表示愿意承担103.84元的住宿费,但是否修改运输总条件依然需要讨论。我认为海航并不是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因此没有收取住宿费。5月30日,海航再次联系我,承诺将在7月30日前修改运输总条件。几天后,在询问法院工作人员后,我收下了103.84元的住宿费用,并承诺将在海航修改运输总条件,双方无异议后,再签署调解书。”

6月26日,海南航空方面就此事回应南都记者称,“关于运输总条件的修订工作,航司正在按照既定计划推进中,预计将于7月30日前完成。具体修订内容与生效时间,请以航司官网及官方渠道最终发布的信息为准。”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彭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