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发布了10件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含四川达州法院综合治理相关案例,四川法院是如何依法办理新型毒品及尚未被国家列入管制目录的成瘾性物质案件的?6月26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明奎对此问题进行了解答。
“司法实践所见新型毒品主要是新近被滥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王明奎说,国家对麻精药品以“清单+整类”方式进行列管。部分已列管的麻精药品是药也是毒,麻精药品滥用成瘾是医学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全省法院全面准确贯彻《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充分发挥刑罚预防和惩治毒品、妨害药品管理等犯罪的重要作用。充分考虑麻精药品来源、毒性、纯度、滥用情况,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精准处理。
对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案件,全省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用足用好相关规定,确保依法公正。
办理新型毒品及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案件,要更加注重同列管制度契合,同社会治理融合。更加有效通过司法建议等渠道促推构建严密合理防控体系,为有关方面对已造成现实危害的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探索建立省一级临时管制机制提供支持。
全民禁毒宣传月主题连续多年聚焦青少年。全力保护青少年免遭毒品侵害,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点赞凉山会东法院联合乡镇、社区、学校、妇联等多方力量,建立强制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常态化联动关爱帮扶机制,从源头阻断毒品问题代际传播。
全省法院将持续加大毒品案件惩处力度,对传统、常见毒品坚持警示,对新型毒品及时揭露伪装,对非列管成瘾性物质讲明滥用危害,让青少年彻底认清、主动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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