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力 编辑/周远方】

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是“十四五”收官之年的年度审计“体检报告”,在“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部分,报告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伤保险和生育支持、中药产销、强农惠农富农等四方面资金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其中大健康相关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尤为突出,备受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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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审计署官网

一是中药产销环节,部分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通过虚增采购成本、虚列销售费用等手法推高药价,“带金销售”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医疗机构还借中药饮片加成政策侵蚀医保基金,仅这一领域涉及问题金额就达46.52亿元;二是工伤保险和生育支持资金管理中,应保未保、骗取套取、待遇截留等问题相互交织,两项资金合计涉及问题金额超过59亿元,触及数百万名职工和参保群众的切身权益。

审计署同步提出了加强中药行业管控、严打欺诈骗保、推动应保尽保等针对性建议,要求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并将于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中药购销环节乱象丛生:虚增成本、带金销售、医保侵蚀三箭齐发

审计署此次对10个省份66户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和28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审计调查,涉及中药购销、医保结算等资金215.91亿元,发现问题金额高达46.52亿元,反映出中药全链条监管仍存在明显短板。

从问题类型看,推高药价是审计发现的首要问题,且呈现“两头做账”的特征。一方面,部分药企在采购端做手脚。

审计发现,9户药企在2016年至2025年期间,搜集了包括本单位员工在内的8500多名人员的个人信息,通过伪造农户身份、虚构采购合同等方式,虚开采购发票合计22.81亿元,并将这笔虚增成本计入中药材采购成本,直接抬高了产品的计价基础,最终由消费者和医保基金为虚高的成本买单。

另一方面,部分药企在销售端虚列费用。26户药企在2018年至2025年间发生的43.78亿元销售费用中,有22.5亿元属于“空转”资金——在没有真实业务背景、或仅进行简单电话推销的情况下,这些费用被支付给462个第三方推广商,随后又被转回药企或其指定的关联对象,形成资金体外循环,本质上是用虚构的推广服务掩盖资金的真实流向,使得销售费用沦为操纵利润和套取资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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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审计署通报

更值得关注的是,审计发现少数药企仍在从事“带金销售”。相关企业通过虚增成本、虚列支出等手法,累计套取资金42.5亿元,部分资金被用于向相关环节人员输送利益。这种做法不仅扭曲了药品定价机制,使药品价格脱离实际生产成本,也容易诱发医药领域的腐败问题,与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的药价治理、“反向开票”专项整治等工作方向背道而驰,反映出部分企业的合规意识和内控机制仍未真正建立起来,治理“带金销售”仍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

在需求端,医疗机构也被发现存在侵蚀医保基金和政策红利的问题。审计抽查显示,6家医疗机构利用中药饮片销售仍执行进价加成25%的现行规定,在采购环节“舍低求高”——即在质量相近的情况下故意选择价格更高的供应商,从而多支出采购款1.21亿元。

这一操作的直接后果是,医疗机构借此多获得加成销售收入3000多万元,而由此产生的成本最终转嫁给患者和医保基金,合计加重负担达1.5亿多元。这一问题也暴露出现行中药饮片加成政策与药价虚高之间存在的制度性矛盾——当采购成本本身被人为推高,与采购价挂钩的加成机制反而可能成为变相获利的工具,政策设计的初衷与实际执行效果出现了明显背离。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在报告中提出了具体整改方向:加快出台中药质量标准,为促进中药质优价宜奠定基础;研究制定对药企“反向开票”、大额取现等异常资金往来的有效制约措施;建立“带金销售”、串通骗保黑名单制度,并依法取消相关不法药企的供货资格。这意味着,在医保基金监管日趋严格的大背景下,中药行业的价格治理和合规经营,将成为下一阶段医药监管的重点方向之一,相关企业的经营模式也将面临更深层次的调整压力。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障基金多发性违规:应保未保、骗保挪用与待遇截留并存

在民生兜底类资金中,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支持资金的审计情况同样值得关注。审计署此次审计了26个省份的工伤保险基金1151.1亿元,发现问题金额达48.69亿元,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参保环节的“应保未保”和“违规降档”,涉及396.6万名高风险行业职工。截至2025年9月底,24个省份的3.41万个建筑项目未按要求为226万名农民工参保,涉及应缴未缴的工伤保险费25.3亿元;与此同时,1.3万多户高风险行业企业在2016年至2025年期间,通过勾连中介机构、虚构劳动关系、压低工资基数等手法,将本单位170.6万名职工“包装”成服务业等低风险行业人员,按较低费率档次和工资基数参保,少缴工伤保险费达数亿元,直接削弱了高风险行业职工本应获得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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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审计署通报

第二个层面是待遇环节的骗取套取与截留克扣,涉及金额2.56亿元。一是22个省份的580名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自2013年以来通过编造事故经过、伪造就诊记录等方式骗取工伤认定,套取待遇4813万元;二是16个省份100多家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自2015年以来利用部分农民工对政策不熟悉,通过签订不平等协议盘剥克扣工伤待遇1.82亿元;三是12个省份44家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通过以次充好、大幅加价或虚假配置,向社保经办机构虚报多领报销费用2562万元。

第三个层面是医疗费用报销和省级统筹环节的执行偏差,涉及金额20.83亿元。22个省份的613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自2009年以来利用工伤治疗费用“无自付、无封顶、无截止期限”的政策红利,对工伤职工长期过度医疗,甚至虚假“挂床”住院,累计违规结算工伤保险费4.55亿元。同时,17个省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执行不严——8省未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基数,2省未统一待遇计发基数标准,5省待遇目录超出国家规定范围,9省37市合计16.28亿元结余基金未按规定上解省级统管,增加了基金支出负担和管理风险。

在生育支持资金方面,审计对26个省份的生育保险基金、生育补助资金共530.94亿元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金额10.83亿元,涉及100多万人的生育权益。

主要问题包括:19个省份未按规定为33.85万名失业人员代缴生育保险费;21个省份因待遇计发基数错误、产假天数少算、“免申即享”落实不到位,导致2.1万人合计1.03亿元生育保险待遇未能发放;13个省份496家用工单位代员工申领待遇后截留3004.53万元(占23%);12个省份8.96亿元生育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放,涉及89.98万人;此外,17个省份279家用人单位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等方式骗取生育保险待遇3112.71万元,25个省份存在向已死亡人员、不达标托育机构等违规对象发放生育补助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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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审计署通报

针对这些问题,审计署建议推动符合条件人群应保尽保、应享尽享,严格工伤认定和基金结算各环节审核,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截留侵占职工保险待遇等行为,并严格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堵塞暴露出的管理漏洞。

文:王力
编辑:周远方
审核:周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