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某地方高校教师李东,全年收入13万元。同一年,东部某头部高校,一位尚在“非升即走”序列中的海外引进人才,仅基本工资就30多万,加上人才补贴和奖励,全年接近百万。
一个大学里,两种活法。
胡咏梅、元静在《中国高校教师工资差距的实证研究》中,用覆盖全国部分高校教师的大规模调查数据,把这种差距算了个清清楚楚。有人才称号的教师,应发工资是普通教师的2.5倍,年底奖励性绩效是2.7倍,年总工资是2.6倍。基本工资差距倒是不大,1.4倍。真正拉开距离的,是绩效,是奖励,是那些依附在“帽子”上、一年到头集中爆发的年终数字。
更扎心的是另一组数字:同一职称内部,教授里收入最高的10%和最低的10%,差距5.9倍;副教授4.5倍;讲师呢,25倍。讲师这个群体,本该是高校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结果贫富差距比社会上任何一个行业都离谱。
“帽子”这东西,到底值多少钱?
研究给出了一个冷静到冷酷的答案:有“帽子”和没“帽子”的工资差距,有三分之一跟能力、跟绩效没关系,纯粹是因为你有个头衔。经济学上管这个叫“符号效应”,头衔本身在替你挣钱。你干活儿,头衔也替你干活儿;你不干活儿,头衔还在替你干活儿。
这不是学术竞赛,这是身份套利。
当然,有人会说,人家能戴上“帽子”,当初也是拼出来的。这话不假。问题在于,这套游戏一旦运转起来,就形成了自我强化的闭环:有“帽子”的人拿更多绩效,更多绩效产出更多成果,更多成果巩固更高级别的“帽子”,而没“帽子”的人,连参赛资格都没有。
鲍威团队的研究发现,国内研究型大学教师的年平均薪资约15.54万元。在全球20个主要国家里排倒数第二,仅高于印度。更麻烦的是,薪资对科研产生显著激励的“门槛值”是16万元/年,对教学是19万元/年。而达到这两个门槛的教师,分别只有23.97%和16.36%。
也就是说,四分之三的研究型大学老师,拿的钱连“有效激励科研”的最低标准都没到。超过八成的老师,拿的钱连“有效激励教学”的门槛都摸不着。
一边是大多数人够不着激励门槛,一边是少数人拿着2.5倍甚至更高的工资。这不是薪酬分配,这是阶层固化在教育系统里的提前预演。
67.88%的教师表示经济负担重,收入与学历不匹配。一半以上高校教师实际月实发工资不足1万元。一个博士毕业、在高校教书育人的人,到手工资跟流水线上的熟练工差不了太多,这不是夸张,这是调查数据。
有人月薪四千,有人年薪百万。中间隔着的,可能只是一顶“帽子”。
教育部已经多次发文,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扩大高校薪酬分配自主权,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方向对了,但难度不小。因为2.5倍也好,25倍也罢,背后是一整套以“帽子”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和资源分配逻辑。
胡咏梅、元静在论文里提了一个建议:把能力和工作绩效,而不是头衔符号,作为给老师发工资最核心的依据。这话说得客气。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别再让一顶“帽子”决定一个人值多少钱了。
大学不该是学术界的华尔街。讲台上站着的,不应该分成“戴帽子的”和“没帽子的”两个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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