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喻言

近日,江苏南京一名女子在商场电梯口劝阻他人室内吸烟后,却反遭到对方多人追拍、围堵、辱骂近半个小时。事发后,商场管理方否认商场是禁烟的公共室内场所,警方仅依靠口头劝解试图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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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子劝阻吸烟者。

近年来,因在公共场所劝阻吸烟而引发的争执甚至肢体冲突时常出现,很多矛盾最终都依靠口头劝解草草了结。这样的处置令人不禁深思,当热心市民在为公共文明挺身而出之时,“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究竟能否真正落地?公共场所管理方与行政执法部门又是否真正履行了自身职责,用制度为文明撑腰?

众所周知,二手烟会对老人、孩童、病患造成不可逆的健康伤害,而劝阻禁烟区内的吸烟行为,本就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正当权利。更何况,公共场所禁烟早已有法可依,无论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还是各地出台的控烟条例,都明确规定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然而现实中,不少地方只完成了张贴禁烟标语的“表面工作”,禁烟全靠烟民自觉。部分吸烟者“随处大小吸”与挺身而出、维护公共文明的劝阻者形成强烈“对撞”,甚至演变成矛盾纠纷与人身攻击,其根源在于控烟治理的模糊与一线责任主体的缺位。

按照规定,禁烟场所经营者不仅有义务设置禁烟标志,还应担负起有效劝阻的责任。回看前述事件,电梯口本应禁烟区域,涉事商场管理方不仅未履行劝阻义务,事后还辩称事发地为“室外区域”,推卸管理责任,正是暴露了公共场所管理方在控烟责任上的缺位。

当面对此类冲突纠纷,执法部门同样要敢于有态度,一旦发现在禁烟区域吸烟且拒不改正者,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公共文明建设,从来不是让普通人当“孤勇者”,要破解“劝烟困境”,必须把责任落到制度与管理者身上。

一方面,禁烟的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明确“禁烟”与“可吸烟”边界,将劝阻者与吸烟者从矛盾对立面拉回到法律框架内。继续要压实商场、餐饮、交通场所等经营管理主体的责任,将劝阻吸烟纳入其日常管理职责,把现场劝阻、冲突处置落到实处,杜绝管理者置身事外。

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也要加大对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对拒不禁烟人员及失职的管理单位依法处罚,形成“不敢违、不能违”的震慑效应。唯有如此,才能让“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从墙上标语真正变为社会共识,守住公共空间的秩序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