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就当地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监管建议作出答复,称将综合多方因素系统论证将槟榔划为特殊管控品类的可行性,待条件成熟后依法启动立项申报。

消息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从业者认为,这有助于解决槟榔产业缺少相应市场法律地位的问题。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山东济南、浙江舟山等多地人大代表相继提出槟榔销售监管建议。槟榔产业相对较为发达的湖南省司法厅曾表示,建议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密切关注海南省的地方立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就槟榔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做好调研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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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资料图)

知情人士介绍,海南省此前曾确定槟榔相关的立法服务单位,也开展了相应调研工作,但目前立法工作仍存在一些争议。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朱毅指出,槟榔为一级致癌物,尤其应避免未成年人食用,对槟榔管理可参考烟草的管控方式来进行。

广东将论证槟榔划为特殊管控品类可行性

专家称槟榔在法律上处“黑户”地位,可参考烟草管控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就广东省人大代表黄惇敏提出的《关于加强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建议》在该局官方网站发函答复,函件中称,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及各有关部门将综合产业现状、执法实操、消费习惯、公共安全等多方因素广泛征求意见,系统论证将槟榔划为特殊管控品类的可行性,待调研论证充分、立法条件成熟后,依法依规启动立项申报。

省市场监管局在答复函中表示,该局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导辖区内食品店、杂货店、便利店等经营主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等非食品产品,槟榔制品销售区域应当与食品经营区域保持一定物理距离,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不得作为食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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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论证槟榔为特殊管控品类可行性

提出此次建议的广东省人大代表黄惇敏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此次他提出建议得到相关部门跟进,后续情况以人大宣传部门和相关跟进部门发布为准。

“目前槟榔在法律上处在一个‘黑户’地位。”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说,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市场监管总局未将槟榔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当下槟榔唯一合法市场定位是作为中药材使用,但作为中药材使用的槟榔一般是煎服,而非直接咀嚼。一段时间以来,槟榔缺少一个市场落脚点,这反而不利于相应监管。

“其实槟榔可参考烟草的管控模式,严格限制广告传播,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在包装上设置醒目的警示语等。这次广东省提出论证将槟榔划为特殊管控品类的可行性,就是一个积极的表态。”

一名海南的槟榔产业从业者也表示,此前槟榔产业处于缺少相应市场法律地位状态,给行业发展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这两年槟榔受到病害影响较大,叠加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担忧,很多人都转行了。”

济南、舟山均有人大代表提出槟榔监管相关建议

近年来,有来自国内多地的人大代表在各地两会期间提出槟榔销售监管方面的建议或议案。

山东济南市历城区政府官方网站2025年4月发布文件,历城区人大代表曾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和宣传监管的建议》,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定:“不再对槟榔实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和监管,槟榔制品包装不得按预包装食品标准使用食品的标识标注”。国家卫健委也曾在回复中称:“未批准槟榔作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槟榔(果实)也不宜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无论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是国家卫健委均未对槟榔(制品)产品属性以及是否允许生产、销售做出进一步规定。虽然槟榔制品监管工作面临执法依据不足、政策法规不明确等困难,但历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监管资源,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浙江舟山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信息显示,舟山市也曾有人大代表提出《关于禁止售卖槟榔制品的议案》。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回应称,鉴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市场监管总局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槟榔制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制品进行监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相关规定,舟山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舟山市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及其制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槟榔制品不得以任何语言文字、图形、符号及其他方式标识或介绍为“食品”或“食用”,不得作为食品经营。经营者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制品;槟榔制品陈列、摆放、销售区域应当与食品经营区域保持一定物理距离。电商平台不得以食品名义展示、经营槟榔制品,不得明示或暗示槟榔制品可食用。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称,鉴于目前国家、省、市各层面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槟榔产品,该局将根据实际监管情况及时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沟通汇报,适时推动相关立法和槟榔及其制品包装加印警示标签工作。

海南有人大代表团建议:

《海南省槟榔产业发展与管理条例》纳入今年立法规划

相比之下,槟榔产业相对较为发达的湖南省和海南省人大代表更关注槟榔相关立法工作。

湖南省司法厅在2023年发布一份文件中,梳理了国家关于槟榔相关政策:2020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27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未批准槟榔作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槟榔(果实)不宜制定食品安全标准。2021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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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2022年8月,农业农村部《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480号(农业水利类120号)提案的答复》指出,国家有关部门将支持海南省利用自由贸易港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发挥自贸港先行先试作用,借鉴烟草监管经验,从“特色产品”“嗜好品”管理角度,加快推进槟榔产业健康发展地方立法工作,开展将槟榔作为地方特色农产品规范管理的试点,明确槟榔属性定位,为槟榔产品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湖南省司法厅2023年发布的另一份文件显示,人大代表彭水平等曾提出《关于推动湖南槟榔地方立法前期论证的建议》。湖南省司法厅回应称,2021年3月,《湖南省槟榔制品管理办法》作为调研论证项目列入湖南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但当前社会对通过地方立法确定槟榔“地方特色产品”定位存在诸多争议。湖南省司法厅建议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密切关注海南省推进槟榔产业健康发展的地方立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就槟榔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能否解决槟榔产业现实问题做好调研论证。

据海南当地媒体报道,2026年海南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琼海代表团提出,自2021年槟榔监管政策调整后,槟榔产业陷入“身份不明、监管缺失、准入无序”困局。琼海代表团建议,海南省可运用自贸港法规制定权,将《海南省槟榔产业发展与管理条例》纳入2026年立法规划,同步推动湖南省将《湖南省槟榔制品管理办法》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实现琼湘监管协同。立法需明确槟榔“地方特色农产品”与“传统药用植物”双重属性等。

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发现,2023年时,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曾就《海南自由贸易港槟榔生产销售办法(暂定名)》立法服务项目发布比选公告,并确定相应立法服务单位。

知情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一直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相关机构就此开展深入调研,在提交文件中提出应明确槟榔在市场中的属性,确定相应的监管主体和职责,建立槟榔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等。但据他了解,目前相关立法工作仍存在一些争议。知情人士坦言,在没有明确市场定位情况下,海南槟榔生产和销售受很大影响。

食品专家:

有明确证据显示槟榔致癌

尤其应避免未成年人食用

朱毅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2003年时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就认定槟榔为一级致癌物,说明有明确证据证明其可导致人体患上癌症。朱毅说,人在咀嚼槟榔果实时,槟榔粗糙纤维会反复摩擦口腔黏膜。槟榔所含有的槟榔碱是一种可导致口腔癌等癌症的致癌物。

朱毅坦言,由于槟榔和烟草都具有明确致癌性,在销售时都应有所监管,并做好相应的风险提示,尤其是要避免未成年人食用,因为未成年人的口腔黏膜比成年人更脆弱,更容易产生健康伤害。“我在调研中曾看到一个情况,很小的孩子一边嚼槟榔一边抽烟,这种情况对孩子身体的损害就非常严重了。”

“对槟榔实施相应的管控是势在必行的,广东省这一次提出论证将槟榔划为特殊管控品类的可行性,我觉得值得肯定。”朱毅说。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特约记者 陆琦

编辑 郭宇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