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王某某已经准备好相关材料,准备向纪检部门实名举报相关问题,为自己讨回垫付的工程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惠及民生的重点工程,本应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资金安全。
然而,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六、第九标段,却被中标公司层层转包,实际由无资质个人垫资施工,巨额工程款被挪用,项目管理混乱,引发业内对工程质量和监管漏洞的强烈担忧。
项目中标后即被转包 无资质个人实际施工
主人公一:农民张某江、王某杰。
两个“倒霉蛋”张某江、王某杰听信了朋友(申某某,中间人)的话,垫付资金施工,无任何施工资质,却在两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大显身手,垫付资金100余万,
主人公二:山西八建建筑有限公司、山西庆崴益德建筑有限公司。
主人公三:张某某(项目实际控制人)。
据王某杰反映,襄汾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由襄汾县农业农村局发包,其中第六标段位于西贾乡西张村,中标单位为山西八建建筑有限公司;第九标段位于南贾镇裴村,中标单位为山西庆崴益德建筑有限公司。两个标段均被一张姓男子通过关系拿下,属于典型的“中标易、施工乱”现象。
主人公四:武某某(项目实际控制人张某某的司机)、申某某(农民,某村干部)两人为同村发小。
王某杰介绍,该项目经武某某牵线,自己才实际投资施工的。项目前期由自己朋友张某江垫资,后张某江因生病退出,王某杰于2024年7月29日进场。
直至11月下旬,全程独自垫资承担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生活费等,累计投入140余万元。施工期间,工地由申某安前妻许某某负责对接管理,中标公司从未派驻专业团队到场,完全属于“挂靠资质、转包牟利”的违规模式 。
按照合同约定,项目本应拨付预付款和进度款,但张某江、王某杰进场后,工程款迟迟未足额到位。
2024年8月23日,第九标段中标单位山西庆崴益德建筑有限公司在扣除193737元税款及管理费后,将剩余105万元工程款转给工地负责人许某某。然而,该笔款项并未用于工程建设,许某某按武某某要求,将其中50万元直接转入工程实际负责人张某某母亲张某芝账户,资金被挪用侵占,严重违反工程款专款专用规定。
此后,第六标段预付款、第九标段进度款长期拖欠,导致王某杰垫资压力巨大,资金链濒临断裂。
“工程干到70%,钱没拿到,还被要求退场。”王某杰表示,2024年10月20日左右,武某某、申某安要求其退出第六标段,承诺返还全部投资;11月中旬,又要求其退出已完成70%工程量的第九标段,承诺结算垫资款及利润。两次退场均有口头承诺及电话录音为证,但至今分文未付。
监管形同虚设 主管部门协调无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山西八建建筑有限公司、山西庆崴益德建筑有限公司将中标项目转包给无资质个人,已涉嫌违法违规。
而项目施工期间,襄汾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主管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对转包、无资质施工、工程款挪用等问题视而不见,导致项目管理失控 。
2024年12月,王某杰联合前期施工人张某江、工地负责人许某某,前往襄汾县农业农村局找段主任协商解决垫资款问题,但多次沟通均无结果,相关部门未给出任何解决方案,也未对中标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任由民生工程沦为“问题工程” 。
谁来守护高标准农田“高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每一分钱都应花在刀刃上。然而,襄汾县该项目中标公司违法转包、无资质人员施工、工程款挪用、监管缺位等问题,暴露出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
截至目前,王某杰140余万元垫资款仍未追回,项目后续施工质量无人保障,巨额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存疑。我们不禁要问:中标单位资质审核是否严格?项目招投标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如何落实?民生工程何以沦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
期待省、市、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彻查该项目转包、资金挪用、监管失职等问题,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督促返还垫资款,保障实际施工人合法权益,守住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底线和安全红线,避免民生工程变成“民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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