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来源:百度百科"蒋艳萍"词条、《廉政瞭望》李苏章文章《蒋艳萍之母泣血回忆:贪官之家百事衰》、《中国青年报》记者吴湘韩报道《蒋艳萍案怎样浮出水面的》、中新网、光明日报、新华网长沙电、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案例库、湖南省纪委专题电视片《代价》相关资料,部分章节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请理性阅读。
1999年7月5日,湖南省长沙市,夏日正午的热气把整座城市烘得沉甸甸的。
一个女人刚打完网球回家,正打算午休,门铃声响了。
门开后,来人向蒋艳萍出示了有关证件,宣布了一个决定。
她不声不响地随来人上了一辆小汽车,这一走,她再也没回来。
那一天,湖南省纪委对她实施了隔离审查措施。
在此之前,蒋艳萍在湖南建筑行业里的名头,几乎无人不知——人称"三湘第一女强人",头顶"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干部"等一连串荣誉称号,从一名仓库保管员爬到副厅级位置,只用了十三年。
1999年7月,她的正厅级任命书已经铅印待发,并拟作为国庆五十周年大庆赴京观礼代表上报有关部门,只因东窗事发才未形成事实。
距离更高位置仅剩半步之遥的人,就这样在正午的阳光里,从家门口消失了。
而没有人知道的是,这个女人在被关押期间,还悄悄走了最后一步棋……
【一】湘东山区里走出来的人
蒋艳萍,女,1958年6月16日出生于湖南省茶陵县,汉族,大专文化,曾任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茶陵县地处湘东山区,四面环山,地偏土贫,历史上属于湖南省内的边远县份。
蒋艳萍出生在湘东山区的湖南省茶陵县城,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家里姊妹多,家境不宽裕。家中孩子几个,长女之外还有弟弟蒋绍文、妹妹蒋美萍和蒋兰萍。
这种家庭里,每一张嘴都是负担,日子从来就没有宽松过。
蒋艳萍念完初中,家里便拿不出更多的学费了,学业就此中断。
那时候是特殊时期刚刚走向尾声、社会秩序重新搭建的年代,城市里的工作机会有限,农村的年轻人大多等待着命运给出的一个出口。
1974年,蒋艳萍高中毕业时刚满16岁,便响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号召,下放到老家的一个偏僻山村参加劳动。
山村里的日子是真实的枯燥——从天亮到天黑,土地上的劳作没有尽头。蒋艳萍生就一张好看的脸,骨子里也清楚这张脸与周遭的泥土格格不入。
她不甘心,也坐不住,从来不想让自己消失在这片山沟里。
于是她把目光投向了当地公社里一个有分量的人。
她把目标瞄准了公社某领导,这位公社领导对蒋艳萍几乎有求必应。
1977年,在他的极力推荐下,在同来的知青中,蒋艳萍第一个被招工到湘潭某厂当了工人。
那位公社领导比她年长整整三十一岁。
同批一起插队的年轻人里,许多人还在焦灼等待着招工名额,而蒋艳萍已经提前一步,走出了那个偏僻的山村。
进入湘潭江麓机械厂之后,她安分了没几年。
1978年9月,她考入湖南财经学院。
这段求学经历,后来成了她履历上少有的几项学历背书之一。
蒋艳萍的丈夫是万康美,湖南医科大学附属二医院药剂员,二人于1981年春节结婚,并育有一子。
【二】碧波商场的经营岁月
1982年,为照顾夫妻关系,蒋艳萍被调到湖南省建筑第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下属的碧波商场任会计兼保管员。
这次调动背后,有人从中运作。
长沙是湖南省会,机会比茶陵、比湘潭都要多出许多。
蒋艳萍知道,这里才是真正施展的地方。
刚到碧波商场,她还只是一名普通的会计兼保管员。
没过多久,她与省建六公司主管机构的一位副主任勾搭成奸,随后便被破格任命为碧波商场经理。
1984年,蒋艳萍被任命为碧波商场经理,商场共有职工17人,每月仅有8万元营业额,已亏损11.9万元。
接手之后,蒋艳萍没有任由商场继续烂下去。
蒋艳萍一接手碧波商场,便推行承包责任制,每个经营柜台由柜长实行责任承包,购销一条龙。
与此同时,她带着一帮职工走街串巷,上门服务,甚至不惜以低于进价的售价来清理库存,盘活资金。
蒋艳萍当上商场经理后只用了一年时间,使商场从亏损12万元到盈利10万多元。
几年下来,这份成绩单越来越好看。
1987年7月,在蒋艳萍的管理下,碧波商场发展成为拥有职员60多人、营业额达30万元、库存商品达200多万元的商场,此后每年创利润30余万元。
她把企业经营成长沙首家有特色的建材、装饰商场,利润成倍增长,以出色的工作成绩获得了领导的信任和赏识。
与此同时,她也开始把贪腐的苗头种进了商场的账目里。
从1988年6月到1991年2月,蒋艳萍利用职权,大肆侵吞国家公款。
最初的一笔是赴北京"办事",从小钱柜中拿走1000元,不入账;
之后,她指使原商场会计,在一张空白工资表上填上2400元,落入私囊;
几个月后,她如法炮制,领取现金8731元。
此后一发不可收拾,累计获利56877元。
这些年的业绩积累,成了她继续往上走的关键台阶。
【三】劳服公司与贪腐关系网的织成
1990年,蒋艳萍被提拔为副处级的省建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
当时企业拥有职工371人,退休人员占198人,亏损达236万元,蒋艳萍接手一年便扭亏增盈19万元。
在她任职的4年间,劳动服务公司营利827万元,上交利润476.8万元,自有资金还有800多万元,使原本为三级企业的劳服公司升为二级。
担任劳服公司经理后,蒋艳萍的主要职责是抓经营,与各路建筑老板争夺工程项目。
那些包工头有的是钱,几十上百万元地甩出手,气不短,心不慌,而她手中缺少的恰恰是"金弹子"。
于是,蒋艳萍想出了另一套办法。
花重金买"肉弹"——请小姐。
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人家有'金弹',我就用'肉弹'"。
长沙市第二长途电信枢纽大楼,是由原邮电部、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和长沙市电信局共同投资兴建的省重点工程,预算投资7.6亿元,修建43层,被称为"三湘第一高楼"。
在大楼主体土建工程招投标时,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张秀发已圈定了3家参与竞标的公司,并有意让他的关系户中标。
就在这个时候,省建六公司的蒋艳萍,要求参与议标并中标。
对于张秀发,她"肉弹""金弹"齐发,最终迫使张秀发同意由省建六公司中标。
打出"肉弹",立竿见影。
一个个让同行羡慕的工程项目都奇迹般地落入六公司之手,让各路财大气粗的建筑老板气得捶胸顿足、骂天斥地。
当时,只要她出面就没有揽不到的工程,长沙建筑行业就送了她这样两句话:"没有揽不到的工程,没有摆不平的男人"。
大型工程招标,只要蒋艳萍愿意做的,就没有任何人敢与她竞争。
一时,无论在何种建筑工程项目竞标的场合,只要蒋艳萍笑眯眯一露面,那些参与竞标的各路建筑老板们二话不说,立即放弃,自动撤退。
随着权力越来越大,她的索贿方式也越来越肆无忌惮。
劳动服务公司项目经理于某,以前曾几次送钱给她,后来就不再送了。
她对此很是不满,见到他就指桑骂槐:"野猪子眼皮浅,只看到自己的鼻子,做不成大事。"
他听后惶惶不安,为了能继续从她手上分包到工程,不得不以春节拜年为名送了3万元的"红包"。
她帮一个项目经理承包了一个工程,见对方到家串门没有丝毫"表示"的反应,就话里有话地暗示:"忙了一天工作,晚上回到家里能练练钢琴,早上起来能听听音乐,那该多好啊!"
他是个聪明人,马上听出了弦外之音,几天后约她一起到商场买回了价值2.78万元的音响和钢琴。
与此同时,她开始把亲属系统性地安插进公司体系。
从1989年至1999年7月案发前,短短十年时间里,她凭借手中权力,利用各种关系,仅在省建六公司就安插了60多名亲友和同乡。
省建六公司有一栋家属楼,其中有80%的人是蒋艳萍的亲友。
在蒋艳萍主抓经营期间,省建六公司跃升到湖南省建筑行业的前列,很多工程项目都落入省建六公司手中,甚至连原来很难拿到的路桥工程项目也被收归旗下。
1994年,蒋艳萍被提升为省建六公司主抓经营的副经理,同时兼任劳动服务公司经理。
1996年,她又被提升为省建六公司党委书记兼副经理。
1997年9月,蒋艳萍升任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副厅级),时年38岁,成为当时湖南省最年轻的女性厅级干部。
在这一路攀升的过程中,她的犯罪行为已经积累到了触目惊心的规模。
1999年7月5日案发时,办案人员查获她拥有的财产达1094.86万元,其中人民币存款、债券及现金925.42万元,美元31909.05元,港币53782元,股票账户资金77.8万元,房产价值55.08万元,贵重物品价值4.19万元,风险抵押金1万元。
【四】十年举报,一朝落马
在蒋艳萍仕途节节攀升的那些年里,另一条线索也在平行推进——一位老人,用整整十年时间,在举报这条路上坚持着。
1988年底,时任湖南省人大代表的陈荣杰接到碧波商场部分职工举报,称商场经理蒋艳萍贪污公款5万多元。
陈荣杰经调查了解后于1989年2月向《湖南日报》写信反映蒋艳萍贪污问题,此后部分职工又联名向湖南当地检察机关举报。
但举报对蒋艳萍毫发无损,她甚至对举报过她的人进行讯问并想办法打击报复。
1988年底,碧波商场职工易红向省人大代表陈荣杰举报商场经理蒋艳萍贪污公款5万多元。
过了一段时间,有人把此事透露给了蒋艳萍。蒋为了报复易红,就把她安排在化工柜站柜台。
此时的易红已经有7个月的身孕了,因受化工毒气的污染,孩子早产不到两天就夭折了。
产假过后,易红来上班,她向蒋艳萍提出换个地方,但蒋艳萍一口回绝,仍要她站化工柜。
不久,蒋艳萍以她不服从领导命令为由,将其在碧波商场除名。
不久之后,碧波商场全体正、副柜长以及会计和仓库保管员,又联名向检察院举报蒋艳萍的犯罪事实,但负责办理此案的相关干部被蒋艳萍以金钱拉下水,逼迫举报人廖一恒、何运球、罗润芝等人作假证,为蒋艳萍开脱罪责。
以至于蒋艳萍在商场职工大会上公开叫嚣:"现在又有人告我的黑状,但那是自不量力,到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蒋艳萍指使亲信对举报人进行盯梢,想尽办法进行打击报复,到最后,蒋艳萍干脆以"改革"为名,将十个举报过她的人全部赶出商场,让她们生活无着。
1990年12月,碧波商场职工再次向陈荣杰求助。
1991年,陈荣杰先后写信并亲赴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都未获有效回应。
就在陈荣杰不断举报蒋艳萍的同时,蒋艳萍却在一路升迁,荣誉越来越多。
1998年9月,陈荣杰收到了一封署名为"株洲职工胡萍"的举报信。
这位叫"胡萍"的人知道陈荣杰一直在举报贪官蒋艳萍,特向陈荣杰反映了蒋艳萍更大的犯罪事实:长沙市造价6亿多元的"三湘第一楼",工程停工。
原来就是有大蛀虫把它蛀空了。
该工程是省建六公司蒋艳萍总承包,她再转包给他人,并从中获取了巨额回扣暴利。
陈荣杰再次将举报材料寄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引起了相关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
1999年7月,湖南省纪委决定对蒋艳萍实施"两规"措施,随后此案交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那一天,距离陈荣杰第一次拿起笔写信举报蒋艳萍,已经整整过去了十年。
1999年8月7日,蒋艳萍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逮捕。
【五】汉寿县看守所:一步走错,生死两端
逮捕之后,办案部门迅速作出了一个关键部署。
蒋艳萍被逮捕后,为了排除她多年罗织的关系网的干扰,办案部门将她转移到远离长沙的汉寿县公安局看守所。
汉寿县地处常德,距省会长沙路途颇远。
这个部署背后的逻辑很清晰:切断她与那张绵延湖南政商两界的关系网之间的任何联系渠道。然而,人离开了长沙,她的那套方法却没有离开她。
关押期间,蒋艳萍清楚地知道,以她所犯下的罪行,死刑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有人通过某种途径给蒋艳萍透露了一个逃过死刑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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