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晚间,至纯科技(603690)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蒋渊、陆磊、丁炯、任慕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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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函》称,经查,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根据投资协议,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向投资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公司未将上述投资款确认为金融负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是公司将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房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是公司未根据公司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将同一客户的合同负债和应收账款单独列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上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21年-2024年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已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蒋渊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蒋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陆磊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对公司2021-2022年定期报告和2023年半年报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陆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丁炯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对公司2023年年报和2024年定期报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丁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任慕华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2023年年报和2024年定期报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任慕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至纯科技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后续公司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至纯科技是一家科技控股企业,旗下电子领域专业企业致力于为集成电路及泛半导体产业客户提供制程设备、高纯工艺系统和相关电子材料及专业服务;旗下生物领域企业致力于为生物制药、合成生物等产业提供生物反应、发酵系统、配液系统等核心装备。

业绩方面,最新数据显示,至纯科技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7.77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8.11亿元,这两项数据都创下了历年同比数据的新低。巨潮资讯数据显示,公司年度净利已经是“两连亏”。

 至纯科技近年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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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纯科技近年净利润

对于2025年经营业绩不佳,至纯科技在年报中表示,报告期内,面对下游晶圆厂扩产节奏调整、行业竞争加剧以及外部环境复杂变化等多重挑战,公司坚持围绕“工艺—设备—材料”三位一体发展战略聚焦主业,但受到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研发投入依然较大、设备产能爬坡期固定成本较高以及部分资产减值计提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55 亿元,受用户项目进度影响交付不及预期,同比有所下降;同时个别战略性订单低毛利、研发投入持续加大、产能爬坡期的固定成本摊销以及部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因素综合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对此,公司管理层已深刻反思,在组织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认真剖析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在 2026 年的工作中将予以切实改进提升。

公司2026年一季报显示,经营情况并无明显改观。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6.21亿元,同比下降14.70%;归母净利润亏损7885万元,亏损有所扩大,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8443万元,亏损有所扩大。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陈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