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农村老人拿到社保卡的养老金到账通知时,心里难免生出几分失落,连续三个年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每次只上调 20 元。从 2024 年每月 123 元,慢慢涨到 2026 年的 163 元,摊到每一天,新增的收入还不到 7 块钱,用来购买常备药品、米面蔬菜都显得捉襟见肘。再对比企业退休人员每年几百元的上调幅度,很多人忍不住疑惑,这样平缓的涨幅,究竟是当下财政收支压力太大,还是从新农保落地之初,这套养老体系就藏着难以快速弥补的设计缺陷。

很多普通人容易混淆政策概念,误以为全国所有农村老人每月都只能领到 163 元,每次统一上涨 20 元。这个数字只是中央划定的全国兜底底线,这笔资金全部由各级财政拨付,不用参保农民额外缴费。我们最终到手的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普惠性质的基础养老金,另一部分来自个人多年参保缴费积攒下来的个人账户资金。中西部不少县域只执行国家最低标准,东部经济发达省份会在 20 元的基础上额外增加地方补贴,各地实际涨幅会拉开明显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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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目前有 1.8 亿城乡居民正在领取这份养老金,农村户籍的老年群体占比超过七成,每一次 20 元的定额上调,全年就要新增 432 亿元的财政刚性支出。这笔资金按照地域划分承担,中西部地区全部由中央财政兜底,东部省份中央只承担一半,剩下的部分需要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摊。居民养老基金九成以上依靠财政补贴维系,没有企业统筹资金作为补充,和职工养老的资金筹措模式有着本质区别。

财政需要统筹安排教育、医疗、乡村基建、低保救助等数十项民生支出,不能把大量资金单方面倾斜到养老这一个领域。如果一次性大幅拉高全国基础养老金标准,必然会挤压其他弱势群体的保障经费,加上国内老龄化速度持续加快,每年都会新增数百万达到领取年龄的老人,未来十几年的财政支出只会逐年递增,稳步小幅上调才能守住保障可持续的底线,避免短期大额提标透支长远的民生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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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养老体系待遇差距明显的根源,藏在筹资规则的设计差异里。职工养老保险由企业和在职员工按月共同缴费,企业缴纳的大部分资金流入统筹资金池,实现全社会代际互助共济,年轻时缴费越多、缴费年限越长,退休之后的养老金基数就越高,每年的上调空间自然更可观。城乡居民养老没有企业缴费这一环节,资金只能来自个人每年的参保费用加上少量财政补贴,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常年选择最低缴费档次,个人账户积累额度十分有限。

居民养老保险所有个人缴费都会划入专属个人账户,不存在跨人群的资金统筹分摊机制,更像是每个人单独开设的储蓄账户,只有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两部分资金入账,缺少源源不断的社会资金增量,很难支撑待遇的大幅度提升。制度设置了多个缴费档次,原本希望用多缴多得的规则鼓励大家提高缴费水平,但高低档次之间的财政补贴差距偏小,很难调动村民选择高档次长期参保的积极性,长期偏低的个人账户积累,直接限制了整体养老待遇的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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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金每年的上调方案会结合社会平均工资、物价波动动态测算,最大程度抵消通货膨胀带来的购买力缩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现阶段采用全国定额上调的方式,没有和农村居民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建立联动调整机制,近几年日常消费品、常用药品价格持续上涨,固定小幅上调的模式,让不少老人明显感受到养老金的实际购买力在慢慢下降,这也是制度层面需要持续优化完善的地方。

网上两种对立的看法都存在片面性,单纯把涨幅偏低归咎于财政拮据,忽略了上亿领取人群带来的巨额刚性支出压力;一味归结为制度设计缺陷,也无视了多年来基础养老金从最初每月 55 元稳步上涨的民生投入。20 元的年度上调幅度,是兼顾当下财政承载力、区域均衡发展、长远可持续发放的折中选择,想要彻底缩小城乡养老待遇差距,既要稳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也要持续优化居民养老的缴费激励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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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各地陆续落地多项优化举措,鼓励村集体用集体经济收益补贴村民参保费用,针对高龄老人单独发放专项生活补贴,经济条件较好的省份自主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人社部门也在指导各地拉大高低缴费档次的财政补贴差距。制度的完善需要循序渐进推进,只有不断拓宽资金来源、完善动态调价机制、引导居民长缴多缴,才能慢慢提升农村老人的晚年收入,让普惠性的养老保障更有温度。

我们看待养老金上调幅度,不能只用短期收支来衡量利弊,普惠性兜底保障追求的是均衡可持续。正视财政现实约束与制度设计的客观局限,借助各项配套政策不断补齐短板,才能让亿万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获得更稳妥的经济支撑,慢慢缩小城乡之间的养老待遇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