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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文心

首发 | 芳华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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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终人散尽,花落一场空。

6月23日,贵州安顺市中院的一记法槌落下,曾经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贵州省卫健委原副主任、疾控局原局长田艳,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句“服从判决”从她嘴里说出来,轻飘飘的,可那十一年的铁窗生涯,沉甸甸的。

1968年出生的田艳,等十一年后从监狱里出来,已是年过花甲、白发苍苍的老人了。

到那时,她坐在某个角落里回想自己这一生——从贵阳中医学院针灸专业毕业的高材生,到万人追捧的“田哥艳姐”,再到法庭上低头认罪的阶下囚——不知道她会不会觉得,这人生就像一场大梦,醒过来的时候,什么都抓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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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田哥艳姐”这个名号,当年可是响当当的。

2021年7月,新华社、人民网曾以《这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为何被称为“田哥艳姐”?》为题报道过她的事迹。

那时候的田艳,简直就是一个完美干部的模板:推进脱贫攻坚时杀伐决断,抓项目、整作风毫不手软,工作敢闯敢拼,即便身体受伤依旧坚守岗位,行事作风比男性干部还要硬朗,干部私下都叫她“田哥”。

可转过头来,她又深入村寨走访,不摆官架子,蹲在农家院坝和村民同坐一条板凳,拉家常、听民情,待人温和亲民,老百姓亲切地叫她“艳姐”。一刚一柔,一冷一热,这“田哥艳姐”的标签贴得那叫一个严丝合缝。

可惜啊,表面的阴阳平衡,终究败给了内心贪欲的失衡。

落马之后,官方通报说得明明白白:田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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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纪委监委的通报更是直截了当——她“刻意营造舆论声势,精心包装个人形象,处心积虑营造政绩资本,演绎虚伪的双面人设”。

那些年镜头前的亲民、文件里的担当,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表演。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可有时候,雪亮的眼睛也会被精心编织的假象蒙蔽一时。

从2004年到2025年,二十一年的仕途,从副县级到正厅级,期间当了8年县(区)委书记。

田艳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医疗设备采购、职务提拔调整、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26万余元。1726万,这个数字说出来都让人咂舌。

可更让人唏嘘的是——这些钱,她一分也没留住。全额退赃,全部上缴国库。

钱财啊,真是身外之物。田艳这二十一年,说白了就是个仓库保管员——别人送来的钱,她小心翼翼地存着,存到最后,连本带利全交出去了,换来的却是十一年的牢狱之灾。

这笔账,怎么算都划不来。

判决书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说道说道——田艳的部分受贿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很多人可能会想:钱都没拿到手,也算犯罪

这么想的话,这您可就外行了。

法律上对受贿罪的认定,门槛低得很。只要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取了利益,只要达成了权钱交易的约定,哪怕最后钱没到手,照样算你受贿。

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受贿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既遂和未遂的标准。

田艳这1726万里有一部分没实际取得,所以才有了“未遂”这个说法。可“未遂”也是犯罪,照样要负刑事责任。

莫耍小聪明,不要自以为是。法律这东西,冷酷无情,不讲情面。你以为没拿到钱就万事大吉?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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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来看田艳这一路——从优秀县委书记到阶下囚,从“田哥艳姐”到“双面人”,这落差大得让人恍惚。

2021年她站在领奖台上的时候,全国人民都看到了她那张笑脸。那时候的她,有没有在某个深夜对着镜子问过自己:镜子里那张脸,是真实的吗?

虚名繁华,都是泡影和幻觉。可偏偏有人就是看不透。

抱朴归真、知行合一——这八个字写出来容易,做起来难如登天。大道理谁都懂,可真到了诱惑面前,能守住本心的又有几个?

金钱、官位、虚名,哪比得上踏踏实实、坦坦荡荡地活着。一旦身陷囹圄,失去自由,这辈子就完了。不见棺材不落泪,见了棺材再落泪,晚了。

田艳的故事讲完了。可下一个“田艳”,会不会正在某个办公室里,一边签着文件一边盘算着下一笔“好处费”?没人知道。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戴着面具跳舞的人,总有一天,面具会掉下来。

到那时,镜子里那张真实的脸,你敢看吗?

作者:互联网资深运营文心,前百度运营师,阿里达摩院人工智能训练师,长期提供广告推广策划、网站建设、广告软文、文案、AI咨询、公司自媒体内刊等的代写作以及互联网运营、推广相关代运营。公众号:芳华青年。声明:图片源于网络,文章仅做分享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