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关于严厉打击盐源镇磷化工园区范围
“两违”行为的公告
镇雄县磷基新材料项目是云南省8个牵引性重大产业项目之一。2025年,镇雄磷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已获批设立,这一重大项目的实施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有力维护园区规划范围(具体范围见附图)建设秩序,确保项目建设有序、高效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园区规划范围“两违”(本公告中“两违”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严厉打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令禁止各类“两违”行为
(一)十年园区规划区域内坚决杜绝新增“两违”,原有村民住房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经严格依法审批后方可建设,但原则上只能批准原址拆除重建或改扩建;村民住房外与园区项目无关的一切建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
(二)五年园区规划区域内一切建(构)筑物必须维持现状(以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30日现状航拍图为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磷化工园区规划范围内实施与磷化工项目建设无关的任何建设行为(含室内装修)。对正在实施的“两违”行为,当事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恢复土地原状。否则,将强行制止并依法拆除处理;对经确认属本公告发布后新增“两违”问题的,坚持“动土就管、出土就拆”;对存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的违法建(构)筑物,立即采取清人、拆除等处置措施。
(三)国家公职人员、村及村民小组干部组织参与、包庇“两违”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二、畅通举报渠道
园区规划范围“两违”管控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举报方式如下:
盐源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870-3834078
“两违”综合执法监察大队五中队举报电话:0870—3843278
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以及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坚决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三、依法严惩暴力抗法等行为
在处置“两违”工作中,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阻挠执行公务,或组织、煽动他人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公告
附图:镇雄县磷基新材料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集群项目“两违”管控范围图(盐源镇)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镇雄县盐源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
关于严厉打击碗厂镇磷化工项目采选矿
有关范围内“两违”行为的公告
碗厂磷矿开发项目是云南省重大产业项目。碗厂磷矿采矿范围已于2025年12月19日获得采矿许可,这一重大项目的实施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保障项目有序、高效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对磷化工项目采选矿有关范围(具体范围见附图)“两违”(本公告中“两违”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严厉打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令禁止各类“两违”行为
(一)碗厂磷化工项目采选矿有关范围内一切建(构)筑物必须维持现状(以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30日现状航拍图为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磷化工项目采选矿有关范围内实施与磷化工项目建设无关的任何建设行为(含室内装修)。对正在实施的“两违”行为,当事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恢复土地原状。否则,将强行制止并依法拆除处理;对经确认属本公告发布后新增“两违”问题的,坚持“动土就管、出土就拆”;对存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的违法建(构)筑物,立即采取清人、拆除等处置措施。
(二)自县人民政府就该工程项目相关用地发布征收预公告后,在拟征收范围内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且依法严厉查处。
(三)国家公职人员、村及村民小组干部组织参与、包庇“两违”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二、畅通举报渠道
磷化工项目采选矿有关范围“两违”管控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举报方式如下:
碗厂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870-3836078
“两违”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六中队举报电话:19188419848
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以及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坚决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三、依法严惩暴力抗法等行为
在处置“两违”工作中,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阻挠执行公务,或组织、煽动他人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公告
附图:镇雄县磷基新材料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集群项目“两违”管控范围图(碗厂镇)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镇雄县碗厂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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