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青县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发布青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作出的“(青)文综罚字〔202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青县传奇音乐厅2026年05月01日至2026年05月20日,在未依法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以营利为目的,设置了屏幕、麦克风和点歌器等点歌设备,向消费者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构成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事实。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青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关闭;2.没收违法所得4207元;3.青县传奇音乐厅经营者胡某某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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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青县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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