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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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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服务对象人脸识别认证工作的公告

2026年7月6日—2026年8月6日开展民政服务对象人脸识别认证工作,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

2.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3.城乡特困供养对象;

4.享受孤儿养育金的人员;

5.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员;

6.高龄补贴领取对象。

二、认证时间

从2026年7月6日起到2026年8月6日止,所有需认证的对象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工作。

三、认证方式

认证方式:在安卓手机应用商店或者浏览器搜“智慧认证”,下载“智慧认证”软件进行认证,目前不支持苹果手机下载该认证软件。

四、认证操作要领及要求

1.认证要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通知所有服务对象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各类民政服务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否则系统关闭将无法再进行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的,将停发相应的保障资金,因本人原因未认证而停发待遇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操作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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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手机刷脸操作认证时,请被认证人员尽量靠墙避免反光;

②让被认证人把脸像照镜子一样完全放入认证框内,点击(我已正对摄像头)提示成功认证完成。如果认证失败,请连续拍照两次后,拍清晰正脸后点击(提交)三天后查询结果即可,只要拍的是本人的清晰正脸,都能认证通过。特殊人群,痴呆,瘫痪,重症等可以躺着,把手机平放在正脸上方,摄像头对着正脸拍照认证。

客服微信:zhihuirenzheng

联系电话:13315204220(微信同步)

张北县民政局

2026年6月26日

来 源 | 张北县民政局

编 辑 | 张仁杰 任佳丽

监 审 | 王志文

总 监审 | 安海东

转载请注明 | 张北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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