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盘龙警方发布通报,网民黎某某因在社交平台多次公开发布侮辱张桂梅校长的言论,还刻意挑起地域矛盾、制造男女对立,造成不良网络影响。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责令删除所有不当内容,这一处罚大快人心,再次敲响网络言论的法律警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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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梅扎根大山数十年,倾尽所有创办全国第一所免费女子高中,拖着一身病痛,帮助两千多名山区女孩走出大山、走进大学,是全国人民共同敬重的时代楷模,更是全社会的精神榜样。她无私奉献的事迹深入人心,早已成为正能量标杆,不容任何人肆意诋毁、恶意抹黑。

经查,黎某某纯粹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微博账号连续发布过激辱骂文字。相关内容累计阅读近两千次,不仅严重侵害张桂梅的名誉权,还借机制造网络对立,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网信部门接到举报后,警方快速固定电子证据,迅速锁定嫌疑人并将其抓获归案,执法行动高效有力 。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绝不等于肆意谩骂。《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散布不良信息,必将受到行政处罚。一时口无遮拦的发泄,换来十日拘留的惩戒,这起案例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网络发言必须守住道德底线与法律红线,不能把网络当成宣泄戾气的自留地。

近年来,网络上偶尔出现诋毁英雄模范、时代楷模的不良言论。英雄与榜样承载着社会主流价值观,诋毁楷模,伤害的是大众共同的情感。对于侮辱模范人物、制造网络撕裂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追责。

尊重楷模,是全社会共同的底线。黎某某为自己的恶言付出了法律代价。这起案件提醒每一位网民:理性发言、文明上网,敬畏英雄、敬重榜样,自觉抵制网络戾气,共同守护清朗的网络空间。任何践踏公序良俗、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最终都必将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