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晚上,上海的张女士跟朋友去了五角场合生汇的江边城外烤全鱼。团购了一份218.2元的烤鱼套餐。吃着吃着,她在翻动锅里的时候发现有个东西夹在鱼肉和配菜中间,颜色跟鱼差不多,仔细一看是个烟头。而且已经被汤汁泡透了,“腌入味”了。
张女士当时就吐了。她找来店长。店长看了一眼,很平静地说,这是烟头。没有惊讶,没有歉意,没有慌张。就好像在说“今天的鱼有点咸”一样。
张女士后来说了一句话:“后厨究竟是怎样的卫生情况,店主才能这样平静地说出‘这是烟头’?”
店家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免单,换一条鱼。张女士不同意,店家又说可以把换的鱼存在这里以后再来吃。张女士说,出了这种事谁还会再来?她提出按照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店长拒绝,然后走了。走之前撂下一句话:想要赔偿就去报警。
张女士报了警。商家依然拒绝调取监控。当天她通过线上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投诉。
事情被媒体报道之后,6月25日,杨浦区市监局组织线下调解。店家当面道歉,按照菜品价款十倍赔偿,总共2189元。店家调了监控,排除了后厨人员抽烟的可能,也排除了是张女士放进去的。推测烟头大概率是制作烤鱼用的干辣椒原材料里夹带的。
也就是说,这根烟头很可能是跟着一包干辣椒,从上游供货商那里一路走进后厨、下进油锅、端上餐桌的。
这件事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有两层。第一层是那个烟头本身。烟头上有别人咬过的痕迹。这意味着什么,不用多说了。第二层是店长的反应。平静。平淡。全程没有一句道歉。你在一家餐厅吃饭,吃出别人咬过的烟头,负责人像处理一个“免单就能解决”的小事一样。这种平静比烟头本身更让人恶心。因为它说明了一件事:在这家店看来,这种事不算什么大事。
网上有人评论:“就算店方道歉了也会要十倍赔偿的。”还有人说“至少一百倍惩罚,不然食品安全难以见效”。也有网友猜测烟头可能是上一桌剩的汤汁里掉进去的。这个说法后来被监控排除了。
有律师分析过类似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算。张女士这次拿到的2189元,就是烤鱼原价218.9元的十倍。
但说实话,谁愿意为这2189块钱去吃一口泡过烟头的烤鱼?张女士说,那天餐厅里有很多老年人和小孩子在就餐。这些人可能根本不知道后厨用的干辣椒里夹着什么。一根烟头混在辣椒里,从种植、采摘、晾晒、分拣、包装、运输、入库,到后厨拆封、下锅,中间经过多少道工序,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才是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
一根烟头能混进干辣椒,那别的东西呢?头发丝、石子、碎玻璃,甚至更恶心的东西,是不是也可能跟着原材料一起进锅?一家连锁烤鱼店,品控环节连一根烟头都筛不出来,消费者凭什么相信后厨的其他环节是干净的?
江边城外是连锁品牌。张女士当初选这家店,就是觉得连锁店卫生应该说得过去。结果呢?
这件事最后以道歉和赔钱了结。市监局介入了,店家认错了,张女士也感谢媒体曝光推动了解决。但涉事的干辣椒来自哪个供应商?那个供应商的其他货还在哪些餐厅的厨房里?这些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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