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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甜蜜素给馒头“提味”,用柠檬黄给碱水面“填色”,用山梨酸钾延长果酒、豆腐保质期……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公开曝光23起假劣肉制品典型违法案件、24起食品抽检不合格典型违法案件,直击掺假掺杂和虚假宣传、标签标识不合规、原料和食品过期、肉类未经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不严、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乱象,将一批餐饮店、食品公司、生鲜批发商的违法行为公之于众。这既表明从严整治食品安全的坚定决心,也暴露出食品安全风险不容小觑,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容不得半点松懈。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任何一丝“假”的存在,都是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蔑视、对法治底线和市场规则的践踏。从这次曝光的典型案件可以看出,部分商家为压缩成本,使用过期原料加工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甚至在加工羊肚、羊肺过程中使用禁止用于肉类加工的硫酸铝铵(明矾),这些违法行为直接触碰食品安全红线,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制假售假行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效应,合规经营企业因坚持“质量第一”丧失价格优势,严重破坏行业良性发展生态。

餐桌上的信任来之不易,一次乱象、一桩造假,都会损耗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整治肉制品市场乱象、守护“餐桌安全”刻不容缓。

制假、售假之所以屡禁不止、反复滋生,并非单一环节失守。一方面,经营主体责任“悬空”,部分经营主体诚信意识缺失,为追逐超额利润罔顾法律要求和消费者权益,钻监管的空子、打“擦边球”。另一方面,全链条监管存在盲区,一些小作坊、街边餐饮店分散隐蔽,违法行为发现难度大,给了制假售假生存的空间。要守住舌尖安全,就必须补齐各环节的短板,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向百姓餐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既要靠经营主体“良心从业”,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准则;也要靠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保持严打严管的高压态势;还要凝聚社会共治的合力,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的长效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走深走实。

对监管部门来说,要紧盯食品从生产加工到端上餐桌的全流程,聚焦小作坊、流动摊贩、线上外卖等风险高发领域,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不仅处罚违法主体,还追溯源头、捣毁窝点,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将违法主体纳入失信“黑名单”,落实行业禁入、跨平台联合约束等惩戒措施,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震慑氛围。

对生产经营主体来说,要牢牢坚守诚信经营的基本原则和道德底线,主动承担并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把控每一道原料采购关、生产工艺关和成品检验关,确保从原材料选择到产品出厂全链条安全可控。同时,压实网络平台连带责任,严格入驻商家资质审核、常态化巡检排查,对虚假宣传、售卖劣质食品的商家坚决下架关停,实现线上线下监管同标同质。切实从源头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共同构建并维护清洁、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依托行业协会强化自律规范,面向大众普及肉制品等选购与维权知识,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

作为消费者,需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维权意识,一旦发现制假售假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多方发力、久久为功,让假冒伪劣食品无处遁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安全连着民生福祉,容不得弄虚作假。拧紧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的每一道“安全阀”,才能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汪洋)

来源 | 人民论坛网

责任编辑 | 王卓怡 曲统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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