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5月1日,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12岁五年级女孩吕嘉琪的生命骤然落幕,她在服用第三次感冒药后突发倒地,呼吸心跳骤停。尽管拥有护理专业资质的姐姐吕嘉欣、表姐第一时间开展心肺复苏,乡镇医护人员到场急救,家人又火速驱车将其送往县医院救治,依旧没能挽回女孩生命。

一场普通上呼吸道感染、一次线下药店购药,最终酿成痛心悲剧。近日,记者多方走访调查,结合家属诉求、司法鉴定结果、多部门官方调查结论,还原事件完整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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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医药公司

事件始末:普通感冒购药服药,女孩突发猝死

据姐姐吕嘉欣讲述,妹妹吕嘉琪在校成绩中等,性格开朗乖巧,离世后全家深陷悲痛,母亲更是数次精神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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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嘉琪生前照片

4月29日,吕嘉琪出现咳嗽、感冒症状。4月30日上午9时许,母亲马艳娟前往长岭县三十号乡一家医药有限公司,为女儿购买感冒药。彼时药店负责人徐某某不在店内,马艳娟通过微信联系到徐某某,徐某某未当面面诊患者,仅凭家属口述的咳嗽症状,远程搭配七种药品,交由店内家人提前分装完毕,让马艳娟到店取药。

涉事七种药品分别为:新诺明、咳必清、咳平、克咳敏、甘草片、泼尼松、蒲地蓝消炎片。所有药品均为瓶装拆零售卖,统一装入普通透明塑料袋,包装袋无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用药禁忌、有效期等任何标注。马艳娟取药即将离店时,偶遇返程回店的徐某某,再次确认用药安全性,徐某某确认药品无碍,并告知具体服用方式:药品分大小两袋,大袋药品每样每次两片,每日2次;小袋药品每样每次一片,每日2次;蒲地蓝消炎片依照药品说明书,单次服用5至8片。马艳娟无医药专业知识,微信支付40元药费后带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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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向吕嘉琪母亲销售的药品

4月30日,吕嘉琪遵照要求服药两次;5月1日上午8点,她服用第三次药物。当日上午,吕嘉欣夫妇驾车带着母亲、吕嘉琪前往前郭县表姐家中串门,11点40分,吕嘉琪玩耍途中毫无征兆倒地,随即丧失意识,呼吸、心跳全部停止。

吕嘉欣、表姐孙德慧二人均为护理专业毕业,第一时间为吕嘉琪实施胸外按压、人工呼吸,乡镇执业医师也火速到场参与抢救。家属即刻驱车赶往就近的长岭县人民医院,车程中两人轮流不间断实施心肺复苏、人工呼吸。抵达医院后,吕嘉琪心电图已呈直线,院方采取电除颤等急救措施后依旧无效,最终宣告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判定死因为急性心肌梗死。

事发后,家属第一时间报警,并向卫健、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实名举报涉事药店。当地公安、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同步介入联合调查。

司法鉴定:先天罕见心脏病为主因,涉事药物加速死亡

5月4日,吉林公正司法鉴定中心启动法医病理鉴定工作,5月27日出具正式司法鉴定意见书,厘清女孩死亡多重诱因。

鉴定结果显示,吕嘉琪患有国家罕见病目录收录疾病——心肌致密化不全型心肌病,属于先天性心肌发育异常病症。尸检数据显示,其心脏重量366.5克,远超同龄儿童标准数值,左心室壁厚1.5厘米,心内膜心肌存在大量不规则隆起与裂隙隐窝,心尖部位已形成附壁血栓。该病症临床隐匿性极强,不经尸检很难确诊,家属事前完全不知情。本次死亡核心原因为该先天性心脏病,诱发急性心力衰竭致死。

同时两大因素叠加助推死亡进程:其一,吕嘉琪事发时伴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炎症累及双肺,加重原有心脏病变负荷;其二,所服用的咳必清(枸橼酸喷托维林)为死亡促进因素。一方面该药物会抑制中枢咳嗽反射,导致呼吸道痰液等分泌物无法排出,加重身体缺氧;另一方面药物自带轻微阿托品作用,会加快心率,进一步加重心脏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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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徐某某向死者家属提供的处方签

最终鉴定结论:吕嘉琪因心肌致密化不全型心肌病引发急性心力衰竭死亡;自身肺部呼吸道感染、服用咳必清药物,在死亡过程中起到促进作用。

家属质疑:药店多项违规,涉嫌非法行医、违规售药

家属认为,涉事药店负责人徐某某行为远超普通药品零售范畴,存在非法行医、多项售药违规行为,直接酿成悲剧,具体疑点分为六大项:

1. 违规售卖处方药:新诺明、咳必清、泼尼松均为处方药,徐某某无执业药师资质,药店无在岗持证药师,违规私自售卖多种处方药。

2. 药品拆零流程严重不合规:拆零分装药品无任何标签标识,未书面标注用药信息,仅口头告知用法用量,极易造成家属给药失误。

3. 未成年人用药极不规范:徐某某一次性叠加搭配多种中枢性镇咳药,外加激素类药物,全部按照成人剂量,开具给体重90斤的12岁未成年女孩,违背儿童用药安全准则。

4. 事后伪造处方掩盖违规:事发后,徐某某拿出已作废多年的旧处方本,补写用药处方,刻意规避违规售药追责。

5. 长期私自输液行医:家属实拍取证,5月2日事发次日,徐某某仍在药店内为他人静脉输液;同时家属证实,事发前徐某某曾两次私自为吕嘉琪上门输液。

6. 实质开展诊疗活动:徐某某仅凭家属口述症状判断病情、自主配伍药品、制定用药剂量,完整完成病情诊断、对症配药、下达医嘱全流程,属于诊疗行为,但其本人无医师资质、药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非法行医。

卫健部门调查:既往输液认定非法行医,本次配药暂不构成

6月5日,长岭县卫生健康局出具专项调查情况说明:涉事医药公司具备合法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拥有药品零售资质;现场核查确认,药店存在瓶装药品拆零入透明袋售卖的违规行为。

针对本次配药行为,卫健局核查认定:徐某某仅依据家属口述症状推荐搭配药品,未当面为吕嘉琪查体、把脉、诊断、开具正规医疗处方,不满足法定诊疗活动构成条件,因此本次隔空配药行为,暂无法认定为非法行医。针对作废处方一事,徐某某辩称废旧处方取自乡镇卫生院临时工时期,平日用于卷烟,女孩出事后方临时手写补单。

针对家属举证的私下输液线索,卫健局二次复核查实:徐某某曾于事发前两次为吕嘉琪静脉输液,5月2日为患者薛某清输液,该类无资质静脉输液行为,属于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已依法对其作出5万余元行政处罚。目前当地已启动全县药店、零散行医点位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诊疗行为。该局案件负责人表示,现有证据无法判定本次隔空配药属于非法行医。

市监部门:药店无证药师在岗,多项违规拟罚款23万元

5月3日,长岭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家属举报后,开展现场执法核查,6月10日出具核查处理结果:

一是4月30日售药期间,药店注册执业药师李某离岗未在岗,未审核本次处方药配伍、用药剂量,售药流程不合规;二是药店药品拆零售卖不符合国家药品拆零管理规范;三是涉事执业药师李某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1月,后续未完成延续注册,涉事药店长期处于无有效在岗执业药师运营状态。

执法部门核查,涉事七种药品进货渠道合规,均采购自长岭县长新医药有限公司。针对药店未按规定配备在岗执业药师、违规拆零售药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医药公司罚款23万元,责令全面整改,目前行政处罚流程正在依规办理中。记者后续致电该局负责人采访,电话被挂断。

各方近况:涉事负责人拒受访,家属拟走司法维权

记者曾致电药店负责人徐某某核实事件,其仅表示是家属主动上门求药,当日自己不在店内,药品由家人转交,随即挂断采访电话。辖区乌兰图嘎派出所民警证实,事发后警方第一时间出警处置,事件定性、责任判定以卫健部门调查结论为准。

目前涉事药店相关行政处罚均未办结,姐姐吕嘉欣表示,家属不排除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进一步追责维权。

来源/红星新闻、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