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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货车

被称为“马路杀手”的移动隐患

一直以来都是交管部门严查的重点

然而

总有一些驾驶人为了节省成本、多拉快跑

选择将安全抛在脑后

近日

盘山县交警大队、大洼交警大队

在路面巡查中

再次查获 3起 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案例

曝光

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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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18时13分,盘山县交警在辖区海欢线207公里300米处执勤时,查获陈某某驾驶的辽HQ27**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经称重检测,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吨,实际重量为96.9吨,超过核定载质量60%以上。

典型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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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18时17分,盘山县交警大队在同一路段执勤时,查获于某某驾驶的辽HQ7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经称重检测,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吨,实际重量为96.95吨,超过核定载质量60%以上。

典型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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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9时,大洼交警在辖区中华路与环城南街交汇处巡逻时,发现孙某某驾驶的辽HQ0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超载嫌疑。经称重检测,该车核定载质量为49吨,实际车货总重量为130.3吨,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对上述驾驶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转运。

交管提示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合法装载才是行稳致远的根本

别让今天的“多拉快跑”

成为明天无法承受的重量

盘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洼公安分局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