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文/《清华金融评论》王茅

6月26日,中国证监会对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近6000万元,这是私募基金行业有史以来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此次处罚与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发布的私募监管指导意见“一脉相承”,是政策落地后的标志性执法行动。

开出史上最重私募“罚单”的原因

本次处罚的原因在于,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这两家机构存在两项严重违法行为,且均由同一实际控制人鲍娇燕主导:

利用私募基金进行利益输送,侵占投资者财产这是最主要的违规事实。两家机构旗下多只私募基金互为交易对手,通过债券“对倒”交易进行非公允价格操作。

具体手法为,一只基金以大幅低于市场公允估值的价格卖出债券,另一只自家基金则以显著高于公允估值的价格接盘。通过这种“左手倒右手”的闭环交易,人为制造价差,将基金财产非法转移至实控人控制的玖瀛资产及关联主体。经查,该行为累计非法获利达2847万余元,直接损害了各基金持有人的本金与收益。

长期报送虚假信息,对抗监管核查为掩盖上述利益输送行为,两家机构实施了系统性造假。一是篡改财务数据。在监管核查时,提交经盖章伪造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人为修改144条交易记录,掩盖资金转移痕迹。

二是隐瞒关键信息。长期向监管部门及基金业协会报送虚假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刻意隐瞒两家公司的关联关系,规避穿透式监管。

三是使用虚假备案材料。整套备案材料长期存续且信息不实,严重破坏监管基础。基于上述情节,监管部门对两家机构合计罚没5800余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及禁止交易措施,注销其管理人登记,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与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的关联分析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6年6月3日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重罚与此政策存在紧密的因果与执行关联:

一是政策落地首案,彰显“零容忍”决心此次处罚是《指导意见》发布后,证监会查处的首例顶格处罚案例。它向市场清晰传递了政策信号:对于《指导意见》明令禁止的利益输送、侵占挪用等触碰监管“红线”的行为,监管将采取最严厉的打击手段,绝不姑息。

二是精准打击政策重点,提高违法成本《指导意见》的核心目标之一是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本次处罚直接瞄准了私募行业长期存在的顽疾——通过复杂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近6000万元的罚没金额、市场禁入、牌照注销及刑事移送等“组合拳”,大幅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旨在彻底清除行业“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环境,这与《指导意见》“明底线、立红线”的要求完全一致。

三是构建全链条监管,推动行业出清处罚不仅限于经济罚款,还涵盖了行政监管、自律管理(注销登记)与刑事司法衔接。这体现了《指导意见》所倡导的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全面性。通过严惩典型案件,监管旨在引导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合规经营”,加速淘汰不合规机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而真正推动私募基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总结而言,此次近6000万元罚单是国务院办公厅私募监管新政的强力执行体现。它具体化了政策中关于打击利益输送、强化风险防控的要求,以史上最高违法成本向全行业宣告,私募行业已进入强监管、严合规的新阶段,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与监管制裁。

编辑 |王茅

审核丨秦婷

责编 | 兰银帆

Review of Past Articles -

01

02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