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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注意!

珠海早前印发的

《关于在公办幼儿园开展晚托
和暑期保教服务的通知(试行)》

将在2026年6月30日有效期届满

近日,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决定延长政策
至2029年6月30日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服务民生能力,解决部分双职工家庭“按时接难”“假期看护难”等问题,珠海在2023年印发了《关于在公办幼儿园开展晚托和暑期保教服务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于2026年6月30日有效期届满

为持续增强学前教育服务民生能力,近日,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经评估决定延长《通知》有效期限至202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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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
《通知》具体内容↓

新《通知》未对原政策进行实质性内容修改仅将有效期改为3年(即延期实施3年,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

新《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规范安全开展托管服务上,明确了开班人数:幼儿园晚托满20人应开班提供服务,人数较少时可进行合班管理,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0人;暑期托管服务,开班人数由各区教育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晚托一般提供基本托管服务,且每班至少配备两名保教人员,其中一人应为教师。

服务时间上,幼儿园每周开展晚托服务不少于4天,服务时间原则上从16:30开始至18:30止。暑期保教服务一般分两期,每期约1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部门统一确定;幼儿每天正常在园时间为8:00至16:30,幼儿园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开展晚托服务。

收退费标准上,晚托和暑期保教服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价〔2012〕112号)要求执行。学期晚托按月、暑期晚托按期收取基本托管费,从16:30开始计收,收费标准为8元/生·小时,服务时长为2小时/天,每生每天收费金额为16元。退费按在园天数分类予以退还。

《通知》更多详细内容

政策延长,

官方帮忙“带娃”
将有效缓解部分双职工家庭

“按时接难”

“假期看护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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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吴茵琳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常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