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岛杂谈】
1993年12月16日,沈阳。华润创业与沈阳啤酒厂签约,收购55%股份,成立沈阳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彼时,“雪花”是沈阳本地啤酒品牌,出了东北没几个人知道。
但华润看中了它,用资本把它收入囊中,然后一路“买买买”——二十多年过去,雪花成了中国头部啤酒品牌。
华润靠收购“雪花”起家做啤酒。这件事本身没什么问题——商业并购,愿买愿卖,合法合规。
沈阳啤酒厂旧址
但有意思的是,2016年3月11日,湖北襄阳谷城县盛康镇,闻女士夫妻俩从银行贷款30万,开了一家只有十余个房间的小酒店。取名时从“中华润泽”里提炼出“华润”二字,希望吉祥如意。
酒店在七楼,房价一百块左右,平时一天开一间房,有时甚至零入住。全家六口挤住在酒店里,没有请工人,婆婆帮忙打扫卫生。
十年后,2026年4月16日,一张法院传票寄到闻女士手上——华润的起诉理由是: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华润”字号,引人误以为与华润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图片源自中国新闻周刊
一位是资产2.7万亿、世界500强排名第67位的央企;一位是贷款30万、全家挤在酒店里勉强度日的个体户。
这个对比,怎么看都有点荒诞。
“雪花”的故事
华润的“雪花”是怎么来的?是买的。
1993年之前,雪花是沈阳啤酒厂的品牌,跟华润没有半毛钱关系。
华润拿钱买下来,然后用自己的资本和渠道把它做大。
这本身是商业世界的常规操作。但华润在讲自己的创业故事时,强调的是“从零起步”“边学边超”——仿佛华润雪花是华润一手创立、白手起家做出来的品牌。
直到今天,
有几人知道“”华润”是大型央企?
又有几人晓得“雪花”曾经是沈阳啤酒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
事实是,华润进入啤酒行业的方式,恰恰是“拿来主义”——买别人的品牌、用别人的工厂、占别人的市场。
沈阳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是华润雪花啤酒第一家合资企业。
这没有错!
但拿着“拿来”的品牌去维权的时候,是不是也该想一想:你当年用资本拿走了别人的“雪花”,今天又用法律来拿走别人的“华润春月”?
“春月”的故事
闻女士的酒店取名“华润春月”,“春月”来自父母名字中的字。她对外一直叫“春月大酒店”,名片上印的也是“春月”。十年间,从没有人找过她麻烦。
直到那张传票到来。
华润公司要求她停止使用“华润”、变更企业名称、在多家报纸登声明、赔偿20万。
信源:中国新闻周刊
闻女士的辩护很简单:名字来自“中华润泽”,无主观侵权意愿,已全面整改。
事实上,早在2023年9月,她就已经主动完成了工商更名。
换句话说,在收到传票之前,她已经改了。但华润还是要起诉,还是要20万。
大与小之间
记者打通电话后,华润的律师说:“我现在有事,没有时间给你说这些事儿。”然后挂断了电话。
这句话大概代表了华润的态度——跟你没什么好说的。
但华润作为一家央企,作为一家从战火中走来的红色企业,是不是该有一些不一样的格局?
1938年,秦邦礼在香港创办联和行时,是在为国家筹措经费、运送物资。
那时的华润,讲的是“家国情怀”。
八十多年过去了,今天的华润对着一个乡镇小酒店索赔20万,这份情怀还剩多少?
当然,法律就是法律。商标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大企业有权维权。
但法律之外还有情理。同样是“华润”两个字,一边是万亿央企,一边是十个房间的小旅馆——谁会把它们搞混?盛康镇的乡亲们会以为这家小旅馆是华润集团开的吗?
有话好好说
华润完全可以做得更好。
发现侵权之后,先沟通、先发函、先提醒。如果对方拒不整改,再起诉不迟。而不是一纸传票突然飞来,让一个贷款经营十年的个体户措手不及。
更别说,人家已经主动改了。
这些年,大企业状告小商户的新闻越来越多。县城经营15年的小旅馆、乡镇扎根10年的小酒店,动辄被索赔十万二十万。网友的情绪“一点就着”,不是没有原因。
大企业有品牌要保护,小商户有生计要维系。两者之间,能不能有话好好说?
华润当年的“雪花”是买来的,今天的“华润”是法律保护的。
但法律保护的不只是大企业的商标,也保护小商户正当经营的权利。
如果“华润春月”这个名字真的造成了混淆,华润大可以举证说明。如果只是名字里恰巧有两个字重合,那这20万的索赔,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一家从两根金条起家的国家企业,应该比谁都懂得创业的不易。
一家从战火中走出来的央企,应该比谁都明白“与人为善”的分量。
华润春月大酒店已经改名了。华润集团,能不能也退一步?
亲爱的朋友,对此你怎么?请在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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