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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奔腾融媒 新闻广播)
遛狗不牵绳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这一行为的违法后果,警告、罚款、拘留,恶狗伤人情节更为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近日,网红黄一鸣街头遛狗未牵绳与路人发生争执,竟扬言要网曝路人。瞬间把日常的小纠纷,升级成了流量霸凌风波。网友理性喊话:手握流量更该守住底线,网红从来没有法外特权。
据当事人描述,事发当天她痛失爱犬情绪崩溃,下楼对接殡葬人员时,未对随行犬只牵绳,狗狗不慎蹭到路过女性路人。对方丈夫护妻心切踹伤狗狗,双方就此爆发激烈争执。争执过程中,黄一鸣情绪失控,亮出百万网红身份,扬言“我现在就要把你发到网上”,试图用流量施压普通民众。
事后,黄一鸣含泪发布道歉视频,主动承认错误,并承诺今后依法文明养宠,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
这起事件真正引发公愤的,不是"狗狗有没有牵绳",而是百万网红用自身流量当筹码,威胁把普通路人曝光于网络聚光灯之下。这份道歉,来得不算晚;但该厘清的法律底线,不能随热搜散去。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遛狗要牵绳!这不是"高素质养宠人才做"的加分项,而是每一位养犬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其次,更要警惕的是"流量霸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信息,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罚金。
网络流量不是特权,让流量传递正能量,公众影响力更应是责任与担当!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违规养犬处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威胁人身安全、侵犯隐私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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