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病床上的那个小女孩,已经快一年没有叫过“爸爸妈妈”了。脖颈处切开了一个冷冰冰的口子,靠着呼吸机维系着微弱的生命体征。谁能想到,仅仅因为一次寻常的暑期亲子游,7岁的她竟永远被困在了没有意识的躯壳里。
去年8月初,河南洛阳的刘先生一家入住某酒店度假。当时泳池与休息区之间只隔着一道透明玻璃墙。夫妻俩觉得视线范围内比较安全,便没跟着下水,留在休息区歇息。可意外偏偏在眼皮子底下发生了。孩子在水下扑腾了不到两分钟,连呼救声都没发出来就开始下沉。多亏了同行的小孩眼疾手快,硬是把人拖上了岸。
孩子被打捞上来时,浑身发紫,已经没了生命体征。刘先生冲到池边,本指望酒店的专业人员施救,结果环顾四周,别说救生员,连个急救除颤仪都没有。一群非专业人士只能手忙脚乱地按压胸口,眼巴巴等着救护车来接手。这致命的几分钟救援空窗期,彻底断送了孩子的大脑供氧。
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了37天,命虽然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但严重的缺氧缺血让大脑遭受了不可逆的损伤,最终确诊为植物生存状态。原本蹦蹦跳跳的小精灵,如今只能靠管子输入营养液度日。这对父母的精神防线彻底崩塌了,轮流守在病床前,连一个完整的觉都成了奢望。
悲愤之余,家属开始深挖酒店的责任,结果扒出的内情令人不寒而栗。这家对外营业的游泳场所,居然涉嫌无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根据国家规定,游泳属高危体育项目,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持证救生员全程盯守。然而事发时,整个水面没有一个专职人员。如果当时有人拿着救生杆站在高处,悲剧完全可以在萌芽阶段被掐断。
目前该案已对簿公堂,等待法院的最终宣判。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营场所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必须承担侵权责任。涉事酒店不仅涉嫌违规营业,还严重忽视救生配置,绝非一句轻飘飘的“管理疏忽”就能蒙混过关。除了民事赔偿,监管部门理应介入追究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这对父母曾无奈坦言,只要女儿能醒,哪怕智力受损、生活不能自理,他们也认了。可现实没有给他们选择的机会。这件事也给所有家长泼了一盆冷水:玻璃再透明,也挡不住水下的死神。千万别把孩子的安全寄托在商家的自觉和救生员身上,家长的视线,才是孩子生命最后一道防线。对此,大家怎么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