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我坐在桌前。不骗你,这句话我自己都写腻了,但再过一阵子,这画面就要变成老黄历了——我换了升降桌,往后每篇的开头大概都会是“我又站着在桌前”。
这算是个不太好笑的笑话。不过我喜欢让文字自带聊天气口,所以动笔前,总会老老实实交代自己当下的状态。而码字时的我,几乎无一例外,都在坐着,或者站着,面前摊着一片空白。
有个词,我私下一直拿来喊这些文字。我叫它们essay。可你大概和我一样,一听到essay,脑子里蹦出来的全是某种被强迫的、必须遵守规则的东西。我不想那样,我想让写这件事再松弛一点,再自愿一点。后来某天,算法很巧地给我推了几条视频,都在热情地谈论essay写作这门手艺。原来,essay的发明者蒙田,最初就是拿它来学习新东西的。你要写,就得先想。你得把刚接住的想法、刚吸收的信息,咀嚼过后,一点一点揉进自己原有的认知里。
这么说可能有点奇怪,但写essay对我来说,就像身体的消化过程。生菜和番茄被你嚼碎、拌匀、咽下去,一段时间后……好吧,也许不该用这个比喻来形容我写的这些东西。但我还是要叫它们essay。它们对我的作用,恰恰是蒙田最初设计的那种功能——它们教会我一些事,又或者说,它们是我学习的交通工具。
当你开始写一篇essay,你得先有一个自己相信或不相信的念头。接着,你会去搜集材料,来证明或推翻它。很有可能会冒出完全对立的证据,好的坏的,支持的反对的,一齐涌到眼前。这种感觉真好——它锻炼你的信念,打磨你的思考,让那个话题不是从左耳进右耳出,而是沉进大脑灰质里,慢慢发酵,慢慢被你吸收。
而放在感情里,这一切就更贴肉了。你抱着一个你认定的事实——比如“他不爱我了”,然后坐下来写。你把那些冷漠的细节列出来,同时也逼自己去想,他有没有哪个瞬间,其实让你觉得还在被在乎。一来一回,像把一团乱麻拆开又重编,你才终于看清,过去那些日子到底发生了什么。
起先,我对这些几乎一无所知。我对大脑和焦虑运作的方式略知皮毛,但我不懂呼气。是在写《The What》那篇时,我才真正学会了它,又在《The Way》里,把这个认知往下挖深了一层。我用essay的力量,去学那些挑战我、补充我的新东西。而你,几乎在同一时间,一字一句读着这些写完的内容。我们的学习之间,可能只隔了几天而已。想想看,这可是人类已经掌握了好几个世纪的知识,如今,也变成你我能随时调用的武器了。
那种感觉很轻微,又很实在。就像你在深夜,用一个被前人用过无数遍的老法子,处理眼下一桩全新翻涌的心事。你开始写的时候,也许只是为了把堵在胸口的情绪倒出来。但写着写着,你在笔记本上、空白文档里,充当了一次自己的研究者,也充当了一次自己的解铃人。
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和你,是在一起学会这件事的。我写下它,你看到它,我们之间隔着几天的时间差,却共享了同一份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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