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国务院日前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城市更新领域第一部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城市更新工作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这些部署将如何重塑我们的城市面貌,又会给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可感可及的改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特别推出【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大家谈】系列专家解读活动,邀请多位专家学者围绕《规划》的重点任务与关键举措进行深度剖析与交流探讨。本次活动亦是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70年”的系列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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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王唯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分会委员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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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总体要求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在城市更新中实现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城市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在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中要加强整体保护。以下就整体保护谈谈学习思考。

关于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文物及周边风貌。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领域,我国已逐步建立日趋完善的保护体系,包括历史文化名城整体框架下的山水城格局、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以及工业遗产、地名文化等多元化保护对象与类型。在城市更新中,一方面应通过不断挖掘各自城市的“中国故事”价值,加强城市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价值载体的调查和评估,应保尽保丰富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市的保护内涵,彰显城市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的完整性;另一方面要运用历史城镇景观的保护理念,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中代表城市不同历史时期风貌和记忆的一般建筑及其形成的城市空间格局和肌理等,也应树立积极保护的意识,确保不随意拆除,结合城市更新有利契机开展街区环境整治提升,力求保护和展示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特色。

关于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提升工程。城市老旧街区改造提升是城市更新的重点任务,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市的保护中显得尤为突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由于建造年代久远,道路交通、市政消防等基础设施均较为薄弱,街区配套服务设施落地空间不足,加上老街区街巷空间尺度狭小、地势低洼和群居主体复杂等因素,大大增加了改造提升的难度。因此,在城市更新中应加大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的力度,开展老街区精细化提升专项体检,梳理现状问题,摸清发展诉求,结合街区保护要求和空间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如微型消防站、微型管廊和微型公交等,增强老街区的基础韧性,提升老街区的宜居品质。

关于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修缮。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由于建筑建成时间长导致结构老化以及年久失修、失管等原因,持续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修缮应成为保护的长期性和动态性工作。做好各类遗存的保护修缮工作,一是要及时建立各类保护对象的原始资料档案,作为保护修缮中体现“真实性”价值的重要依据;二是根据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的不同保护价值,合理建立不同保护对象类型的差异化修缮技术标准,以利补强各类老建筑的使用功能,增强文化遗产在当代生活的适应性;三是修缮要注重与有效利用相结合,采取市场运营与公益使用相结合,积极活化利用各类历史遗存,实现“以用促保”。同时,从做好历史文化延续性出发,探索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实现从“要我保”到“我要保”的转变。一是改变保护实施“政府投、政府做”的做法,探索“以奖代补”机制,对以业主或使用者为主体开展保护修缮的项目进行实施评估,根据评估效果进行资金奖励,从而调动遗产业主的保护积极性;二是提倡“共同缔造”,通过私人产权租转、闲置资源共享等多样方式,采取公私合作积极盘活利用各类遗产资源,资产运营收益公私共享或反哺业主、居民,增强遗产权益人的获得感,实现遗产保护的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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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 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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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 | 多部门负责人介绍《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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