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现将辖区6月份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1、2026年06月03日11时许,翟某安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王某玲在睢县西陵寺镇邢堂村路口处由东向西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韩某强驾驶的豫A2***W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翟某安受伤、电动三轮车乘车人王某玲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2026年06月13日17时许,韩某驾驶小型轿车豫N0***D号沿睢县中心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与解放路交叉口处变更车道时,与同方向潘某博驾驶的豫ND3***0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双方驾驶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3、2026年06月18日07时许,吕某纪驾驶豫N2***C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黄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事故地点时,由于观察不周撞到刘某芳驾驶的豫NA5***1号小型新能源轿车,造成两车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4、2026年06月05日15时许,刘某某驾驶豫N****E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S317省道虞城县站集镇潘庄村,在超越同方向正在左转弯的李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时两车相撞,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5、2026年06月05日13时许,范某某驾驶电动四轮车于虞城县新建路北段停车起步向左转进入道路时,恰遇杨某某驾驶电动两轮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该处向左躲避过程中与同方向孙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相撞,后孙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向左躲避时又与王某某停放在公路西侧的豫N****8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孙某、杨某某受伤、电动两轮车、电动四轮车、豫N****8号小型轿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6、2026年06月05日12时许,祝某某驾驶苏U****6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虞城县伊尹大道南段停车开关车门时,遇由南向北行驶至该处朱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行驶至该处,在躲避过程中朱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与同方向行驶至该处李某驾驶的豫N****C号轻型厢式货车发生剐蹭,造成朱某某受伤、电动三轮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望广大驾驶人以案为鉴,谨慎驾驶,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商丘交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