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俄罗斯出动“小绿人”占领克里米亚,随后以公投为名于2014年3月21日正式吞并克里米亚;扶持乌东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亲俄势力成立所谓的“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肢解乌克兰。
2022年2月21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总统令正式承认乌东两个“共和国”独立,并分别与其签署《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2022年2月24日,普京以对乌克兰“去军事化与去纳粹化”、“保护顿巴斯地区人民”和“阻止北约东扩、要求乌克兰中立化”为由发动所谓“特别军事行动”,兵分多路大规模入侵乌克兰,俄乌战争全面爆发。
截至2026年6月28日,俄乌战争持续时间已经长达1586天,超过一战;俄罗斯控制乌克兰领土近 20%(包括克里米亚和乌东四州);乌克兰大量城镇村庄被夷为平地,给乌克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950亿美元;无数乌克兰人流离失所,近600万人流亡国外沦为难民。
俄罗斯自身也因为发动战争遭受史上最严厉经济制裁,在国际社会空前孤立;根据第三方估算,俄军伤亡人数(包括非战斗减员)累计已逼近138万至150万人;战争开支剧增的同时,因为遭受制裁、乌军远程打击等多重因素叠加,俄罗斯收入锐减,通货膨胀严重,财政赤字飙升,经济濒于崩溃,人民生活苦不堪言。
即便如此,从普京和其他俄罗斯高层的公开讲话看,俄罗斯方面仍然把乌克兰承认其吞并和占领的乌克兰领土合法化、乌军撤出未被其占领的全部顿巴斯地区作为停战的核心诉求与条件。
然而,俄罗斯有关俄乌战争的单方面叙事与诉求,尤其是领土变更的诉求在现代国际法框架下没有任何合法依据。
我在6月26日《普京签署和确认的与乌克兰领土主权相关的俄罗斯国家文件》网页链接 和6月27日《普京公开讲话否定乌克兰作为主权国家存在》网页链接 两篇文章中列举相关事实,说明乌克兰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合法性不但得到联合国宪章与国际法支持与保护,也得到普京自己签字或确认的俄罗斯相关国家文件的承认。俄罗斯对乌克兰的领土主张主要基于单方面历史叙事,已被多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和决议否定。
一,俄罗斯对乌克兰领土的吞并与要求
违反国家契约精神以及“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通过《别洛韦日协议》、《布达佩斯备忘录》、《乌俄友好合作条约》、《俄乌边界条约》等多个国家文件书面承认乌克兰现有边界(包括克里米亚及乌东四州),承诺放弃领土主张。
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6条明确规定:“凡有效之条约对其各当事国有拘束力,必须由各该国善意履行” 。俄罗斯联邦作为苏联的继承国,于1986年4月25日正式加入(accession)该公约,公约于1986年7月24日对俄罗斯生效。
因此,无论是根据国家契约精神、俄罗斯签署的国家文件还是“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俄乌之间不存在任何领土纠纷,乌克兰主权和领土完整应该得到俄罗斯的承认与尊重。国际公认的边界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武力变更。
二,俄罗斯动用武力吞并、肢解乌克兰领土,发动俄乌战争,违反《联合国宪章》具体条款规定。
《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款明文规定:
“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该条款确立了现代国际法中禁止使用武力的核心原则,不仅着眼于维护各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更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国际秩序稳定的重要基石。根据该条款,除非得到安理会明确授权,以领土变更为目的,武力进攻主权国家的行为都是违反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侵略行为,没有例外。
正是基于联合国宪章的明文规定,俄乌战争爆发后,联合国大会多次通过决议,明确要求俄罗斯从乌克兰领土撤军、恢复乌克兰领土完整。联合国国际法院也于2022年3月16日裁定,要求俄罗斯立即停止在乌克兰的军事行动 。
三,俄罗斯吞并乌克兰领土的所谓“公投”非法无效。
国际社会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普遍认定俄罗斯吞并克里米亚和乌东四州的所谓公投严重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及缺乏自由意志基础,非法且无效。
联合国大会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第68/262号决议,申明对乌克兰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承诺,认定2014年3月16日在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及塞瓦斯托波尔市举行的全民公投无效,不能成为改变该地区地位的基础 。确认克里米亚公投无效 。
2022年10月,联合国大会以143票赞成通过决议,明确宣布顿涅茨克、卢甘斯克、扎波罗热和赫尔松四地“入俄公投”无效,并谴责俄罗斯试图非法通过武力吞并乌克兰领土的行为。
迄今为止,全世界共有195个主权国家,只有白俄罗斯、朝鲜、叙利亚和尼加拉瓜承认俄罗斯“公投”吞并乌克兰领土。随着叙利亚政权变更,叙利亚新政府明确表示将承认乌克兰的领土和主权完整性,否认克里米亚半岛与乌东部地区属于俄罗斯,以此为基础和乌克兰恢复了外交关系并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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