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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6月26日,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市区两级法院对3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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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海口中院依法对毒品犯罪分子农某标公开宣判并执行死刑。罪犯农某标贩卖毒品、陈某林贩卖、运输毒品案中,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罪犯农某标伙同他人多次贩卖海洛因6000克,获取毒资175.56万元,其中1409.1克海洛因被公安机关查获。2017年4月至8月,农某标多次指使罪犯陈某林将毒品海洛因运输并贩卖。陈某林自己或者组织、指挥他人先后20次共携带41块重达14350克的海洛因运输并贩卖,并将毒资带回交给农某标,其中4块重1403.9克的海洛因被公安机关查获。农某标、陈某林在本案中均系主犯。农某标贩卖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故被依法判处死刑。陈某林多次跨省长途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但其具有坦白、立功情节,在毒品犯罪中的作用和罪责相对较小,故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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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海口中院分别对2案7名涉毒品犯罪被告人进行了一审、终审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