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麦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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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6月25日发布《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决定拟在天水南站南山路和站前路启用10处固定式卡口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予公告:
一、交通违法抓拍地点
1.天水麦积站前路出南站西路东100米反向卡口(1、2车道);
2.天水麦积站前路出南站西路东100米反向卡口(3、4车道);
3.天水麦积站前路进南站东路西50米反向卡口(1、2车道);
4.天水麦积站前路进南站东路西50米反向卡口(3、4车道);
5.天水麦积南山路出南站西路东150米;
6.天水麦积南山路出南站中路东10米;
7.天水麦积南山路进南站东路西100米;
8.天水麦积站前路出南站西路东100米(违停抓拍);
9.天水麦积站前路进南站东路西100米;
10.天水麦积站前路出南站西路东100米。
二、采集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
2.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
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
4.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三、启用时间:2026年7月4日0时
四、处罚规定
以上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3日),公告期满,将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编辑 | 岳青、杨晶宇
责编 | 丁守敏
主编 | 狄春华、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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