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万联网)

6月26日,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物贸”)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秦青林、宁斌、许伟、赵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连续三年在整车批售业务中错误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且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完整,上海物贸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四名历任及现任高管被出具警示函。同日,上交所也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作为上海地区知名的综合性商贸企业,上海物贸坚持“一体四翼”战略架构,主营业务涵盖汽车服务、有色金属现货交易平台、黑色金属供应链以及精细化工四大板块。其中,汽车服务板块是公司的核心主体,涵盖新车销售(含燃油车与新能源车)、售后维修及二手车交易全链条业务,并在上海拥有多个专业化交易平台;黑色金属供应链以物权管控为核心,开展钢材采购、仓储物流及分销服务;有色金属平台依托上海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撮合与配套服务;精细化工板块则主营高端化学品及塑料原料的进出口与分销。此次引发监管处罚的整车批售业务,正是其汽车服务板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监管处罚的核心焦点,直指会计准则中关于收入确认的“总额法”与“净额法”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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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2022年至2024年,上海物贸子公司上海百联沪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展整车批售业务,向供应商批量采购车辆后再销售给其他经销商。监管查明,在该业务模式中,百联沪通在向其他经销商转让车辆前并未实际拥有对车辆的控制权,不满足“总额法”确认条件。然而,公司却违规按照“总额法”确认了销售收入和采购成本。

在会计准则中,“总额法”与“净额法”的核心区别在于企业在交易中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企业作为主要责任人,在转让前控制了商品,应按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总额法);若企业仅为代理人,未获得商品控制权,则应按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净额确认收入(净额法)。上海物贸的违规操作,实质上是将“代理人”角色包装成了“主要责任人”,从而在账面上虚增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为严重的是,上海物贸在发现差错后的更正程序同样存在瑕疵。2025年4月,公司曾披露《关于202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2024年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但监管部门指出,公司并未对2022年、2023年开展的同类业务一并追溯更正,导致前期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直到2026年4月,上海物贸才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将2022年至2024年度部分汽车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全部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并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这一“迟到”的全面更正,直接导致公司三年营收大幅“缩水”:2022年调减营收约12.13亿元,2023年调减约44.13亿元,2024年调减约19.62亿元,三年累计调减营业收入高达约75.88亿元。

针对此次违规,上海证监局对上海物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时任董事长秦青林、现任董事长宁斌、时任总经理许伟、时任财务总监赵洪因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被出具警示函。上交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书中明确指出,公司不能以审计机构认可收入确认方法、无主观恶意或未引起负面舆情为由减免违规责任,相关处分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物贸在公告中表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认真整改,加强对证券和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和内控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尽管公司强调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但连续三年的收入确认违规及近76亿元的营收追溯调减,无疑为其规范运作和财务内控敲响了警钟。

来源:万联网根据上海物贸公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