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被解释成“免费换维保”,最多说明小区可能没收现金,不能直接证明没有收益。
先看一把尺子:电梯轿厢这类共有部位有没有被拿去经营;对价是进账,还是折成维保服务。
先要材料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维保合同、报价、公共收益台账、收支明细、付款凭证、公示记录。
物业说广告公司包维保,就让它说明哪些电梯、哪段期限、原本应付多少、实际少付或未付多少,合同和账对不上,“零广告费”很难站住。
北京住建部门把电梯间广告列入公共收益,并要求共用部分经营 单独列账 。
上海把电梯轿厢广告收入纳入口径,扣掉税费、能耗、人工等成本后再算;四川宣汉还写明,管理成本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共收益的 30% 。
重庆提到电梯轿厢广告收益应优先用于电梯使用维护和大修改造,边界要分清: 可以优先用于维保,不等于收益不存在 。
按《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以要求说明共有部位经营和收支去向,书面列清材料并留送达记录;仍不给合同、账册和列账说明,再向当地住建或物管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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